據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消息稱,當地時間2021年8月16日,美國太陽能制造商向美國商務部(DOC)提交申請,要求對特定生產商生產的、用產自中國的硅片等上游部件在越南、泰國及馬來西亞完成組裝并出口美國的晶體硅光伏電池及組件(CrystallineSilicon Photovoltaic Cells ,Whether or Not Partially or FullyAssembled Into Other Products)分別發起反規避調查。2011年11月8日,美對我特定光伏產品發起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2012年10月10日,美國商務部發布終裁,對涉案中國企業征收18.32%-249.96%的反傾銷稅,及14.78%-15.97%的反補貼稅。
此次反規避調查申請企業如下:
起訴方稱上述公司從中國生產商進口硅片等上游部件及其他生產加工材料,在越南、泰國、馬來西亞進行簡單加工形成光伏電池及組件出口美國,以此規避美國對中國涉案產品正在實施的反傾銷及反補貼稅。
此次反規避調查申請企業如下:
起訴方稱上述公司從中國生產商進口硅片等上游部件及其他生產加工材料,在越南、泰國、馬來西亞進行簡單加工形成光伏電池及組件出口美國,以此規避美國對中國涉案產品正在實施的反傾銷及反補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