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國家能源集團烏海能源光伏+礦山生態修復綜合利用一期海南區100兆瓦光伏項目獲烏海市備案批復。
該項目依托烏海市豐富的太陽能資源優勢,結合礦山治理和沉陷區治理,堅持集中與分散開發并舉的可再生能源發展路徑,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體系中的比重,調優能源供給結構,促進可再生能源與相關產業的融合發展。項目建設容量為100兆瓦,并配套建設一座110千伏升壓站,規劃面積2806畝。充分利用煤礦排土場、渣堆等土地資源,開發光伏發電項目,配合綠化生態修復,助力綠色礦山建設,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實現光伏發電效益與生態治理的良性循環發展。
項目建成后,年均發電量為17434萬千瓦時,年等效發電小時數為1456小時,可減少煙塵排放6.3噸/年,二氧化硫排放31.6噸/年,氮氧化物排放34噸/年,二氧化碳排放14.9萬噸/年,為改善生態環境,促進采煤沉陷區綠色發展,助推和引領新能源發展模式具有重要意義。
該項目依托烏海市豐富的太陽能資源優勢,結合礦山治理和沉陷區治理,堅持集中與分散開發并舉的可再生能源發展路徑,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體系中的比重,調優能源供給結構,促進可再生能源與相關產業的融合發展。項目建設容量為100兆瓦,并配套建設一座110千伏升壓站,規劃面積2806畝。充分利用煤礦排土場、渣堆等土地資源,開發光伏發電項目,配合綠化生態修復,助力綠色礦山建設,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實現光伏發電效益與生態治理的良性循環發展。
項目建成后,年均發電量為17434萬千瓦時,年等效發電小時數為1456小時,可減少煙塵排放6.3噸/年,二氧化硫排放31.6噸/年,氮氧化物排放34噸/年,二氧化碳排放14.9萬噸/年,為改善生態環境,促進采煤沉陷區綠色發展,助推和引領新能源發展模式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