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三門縣人民政府印發三門縣關于加強自然資源要素保障助力穩經濟若干意見的通知,通知指出,強化重大項目用海保障。加快推進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置,支持已批未完成填海項目開展生態評估并繼續實施填海,加快已填未批項目處理方案上報。推進海域使用權立體分層設權,重點保障三門200兆瓦光伏項目落地。本意見自2022年6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原文如下: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直屬各單位:
《三門縣關于加強自然資源要素保障助力穩經濟若干意見》已經十七屆縣政府第9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三門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30日
三門縣關于加強自然資源要素保障助力穩經濟若干意見
為貫徹落實上級穩經濟措施,經研究,就加強自然資源要素保障助力穩經濟提出以下意見:
一、保障建設用地指標。對計劃年內開工的各類建設項目,所需的新增建設用地規劃指標將根據各鄉鎮街道上報項目的排位優先秩序,報縣政府同意后,立即申請規劃額度。建立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項目庫,針對項目庫每個地塊分析評價,提出報批指導意見,確保各鄉鎮在縣政府指標確定后組織符合報批條件的材料。對發改確定的省重大產業項目,第一時間申請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預支。
二、確保耕地占補平衡。對發改確定的省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及省重大教育、科研、醫療等公共設施項目,充分利用窗口期,積極爭取省統籌補充耕地指標。通過鄉村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百千萬”永久基本農田集中連片整治項目,全面排摸耕地后備資源,全速推進土地整治項目立項、施工、驗收、入庫,確保耕地占補平衡。
三、創新土地供應方式。探索增加混合產業用地供應,單一工業用地中可兼容倉儲、物流、研發、辦公、商業等混合用途(其中工業建筑面積占比不得低于50%)。根據民營企業不同行業生命周期及企業承受能力,可采取工業用地彈性年期出讓、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等方式公開供地,靈活確定土地供應方式和使用年限,有效降低民營企業用地成本。工業用地實行彈性年期出讓,彈性年期屆滿符合續期使用條件的,可采用協議出讓方式續期。以先租后讓方式供應的工業用地,租賃期應采用招標拍賣掛牌方式供地,期滿后企業投入產出水平等達到土地出讓合同、投資建設合同約定的,承租人可向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協議方式將其租賃用地轉為出讓用地。
四、推進工業企業歷史遺留問題補辦手續。根據工業企業違法用地的時間節點及違法建設情況進行分類處置,同時進一步優化工業企業規劃控制指標調整工作規程,對符合處置規定的工業企業允許在滿足消防、建筑質量安全、環境保護并對城鄉規劃實施的外部條件沒有根本性改變的前提下,補辦規劃和用地手續。
五、深化海轉地項目管理。聚力破解船舶行業產能過剩低效利用狀況,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在符合縣產業規劃前提下,大力推動全縣海域使用權轉性工作,有效拓展用地空間。重點抓好海塘標壩管理安全論證和用地適宜性評價,并在完成立項、環評、水保、建筑質量、消防安全等相應審批(鑒定、論證)工作后,及時辦理供地手續。在海域使用權上建(構)筑物確權過程中遵循不同階段情況予以分類處置。
六、加快閑置低效土地消化處置。健全土地出讓開竣工履約管理制度,解決出讓土地不同時期違約責任執行不一致等歷史遺留問題。建立健全無償收回、協商收回、允許分割轉讓、實行預告登記等盤活通道,切實推動供而未用用而未盡土地消化處置。
七、支持盤活存量土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對產業園區內的存量工業項目和產業園區外畝均效益A類、B類龍頭骨干企業用地面積50畝以上的存量工業項目,在確保安全、滿足職工居住需求、符合產業發展政策的前提下,通過新建、拆除重建、擴建等方式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面積占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積占比上限相應提高到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
八、減輕工業企業資金壓力。對逾期開竣工工業企業,在前期產生的開竣工違約責任全部處置到位并與鄉鎮街道園區簽訂《工業項目履約監管協議》后(已簽訂《工業項目履約監管協議》的,由屬地鄉鎮街道園區決定是否簽訂補充條款),予以辦理開竣工審批手續。對列入縣整治目錄的閑置、低效工業用地,企業同意由政府實施收儲的(以簽訂收儲協議為準),免除前期逾期開竣工違約責任。為更好實施穩企紓困,對沖疫情影響,對承租國有房屋的工業企業逾期搬遷的,免除逾期搬遷違約責任。
九、全力開展生態修復工程。積極謀劃申報“藍色海灣”和“山水林田湖海”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全力推進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爭取海洋、地礦省級專項資金,助力鄉鎮全域旅游和產業振興。
十、強化重大項目用海保障。加快推進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置,支持已批未完成填海項目開展生態評估并繼續實施填海,加快已填未批項目處理方案上報。推進海域使用權立體分層設權,重點保障三門200兆瓦光伏項目落地。推動全縣臨港船舶低效用海有機更新,在符合規劃用途、管制要求的條件下,允許改變用途、分宗設權。
十一、統籌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定額。加大對建設項目使用林地的支持保障力度,政府投資的基礎設施、公共事業、民生項目使用林地定額不足的,立即向省級申請統籌安排。
十二、積極推動林產品交易。鼓勵林業企業積極參加第15 屆中國義烏國際森林產品博覽會等展覽展銷,減免展位費,按“浙江省內上限3000元/次”的標準補貼交通、住宿、餐飲、誤工等參展費用。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和產品,協助申報免費使用“浙山珍”和“浙山至品”兩個省級區域公共品牌,提升三門優質林產品的市場知名度和美譽度。十三、加快發展林下經濟。實施“千村萬元”林下經濟“消薄”增收幫扶工程,大力發展林下種植中藥材和食用菌。發展“一畝山萬元錢”林下經濟基地,幫助林下經濟基地面積300畝以上的經營主體申請省級林下經濟發展補助。探索出臺三門縣鄉村振興林下經濟產業扶持政策,按不同種植面積實施補助。實施“一鎮一策”特色林業產業提升計劃,培育一批特色林業產業示范鎮、康養名鎮、森林人家、森林康養基地和森林氧吧等。引導鄉鎮培育壯大林業新型經營主體,有條件的單位積極創建生態文化基地。
十四、提速規劃許可和規劃核實。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力度。一般工業企業項目的環評、水保、施工圖審查等前置條件后置到施工許可環節,免于公示,當日直接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放寬準入條件,工業項目按幢審批、按幢核實、按幢登記,提高企業融資能力。積極探索憑總平面圖、預告登記證明辦理規劃許可手續,精簡審批材料,盤活閑置用地。實行“多測合一、多驗合一”改革措施,規劃測量、房產測量、建設用地復核及不動產測量推行合并綜合測繪,將達到綜合驗收的企業的規劃核實與土地復核驗收并聯辦理,對于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實行聯合驗收。
十五、優化用地用礦用林審批服務。對年內急需動工建設的項目,在用地審批中,不再審查標準農田占補方案。取消采礦權抵押備案的,只需即日在省自然資源廳門戶網站公開采礦權抵押信息。優化用林審批服務,林地占用審批和林木采伐許可等手續,當日辦結縣級審批手續,如審批權限在上級的當日上報并實時跟蹤。委托鄉(鎮)人民政府核發除國有林、天然闊葉林、省級以上公益林外的林木采伐許可證。
十六、創新不動產預告登記。對按照《關于印發<三門縣新一輪制造業“騰籠換鳥、鳳凰涅槃”攻堅行動暨閑置和低效工業用地提質增效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三縣委辦發〔2021〕29號)相關規定實施盤活處置的工業用地,因分割、不動產買賣等原因,要求轉移不動產的,開發投資總額未達到規定條件的允許辦理不動產預告登記,企業可憑《不動產登記證明》作為土地權屬證明文件,辦理項目立項、規劃許可、用地許可、施工許可、消防等審批手續。
十七、構建政銀協作的企業抵押融資新模式。將抵押變更登記與銀行無還本續貸有機結合,減少企業融資成本和融資時間。重塑辦理流程,采用并辦方式,保留抵押狀態下登記合法新增廠房,做到首次登記和抵押貸款無縫銜接,減少企業還貸壓力。允許營利性教育、養老機構以不動產進行抵押融資。
十八、提升企業不動產登記服務。建立企業不動產登記綠色通道和服務專窗。推行“不動產智治”,全面推廣不動產“網上辦”“掌上辦”。深化數字化改革創新,加強數據信息共享,逐步實現企業不動產登記全業務、全流程“無紙化”。免收企業間的轉移登記費、小微企業的不動產登記費。
本意見自2022年6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體意見措施已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