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又有光伏項目接連被罰……
9月19日,信用能源網公布行政處罰信息顯示,祿勸縣娜擁、斗烏、至租村160兆瓦光伏電站項目220千伏送出線路工程,在開工前未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被云南能源監管辦責令改正、處罰款人民幣44萬元。
同日,邑拉光伏項目220千伏送出線路工程,在開工前未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被云南能源監管辦責令改正、處罰款人民幣44萬元。
9月6日,新疆烏魯木齊應急管理局通報了5起特種作業領域違法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案件是2024年4月7日,烏魯木齊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湖南某科建設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作業人員胡某在新疆某有限公司C1光伏組件項目開展工作過程中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高處作業證從事高處作業,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對此,烏魯木齊市應急管理局依據相關法律,責令該公司限期改正,并處罰2萬元罰款。
此外,8月27日,河北張家口市察北管理區管理委員會網站發布《察建罰決字〔2024〕第002號關于張家口市察北區清潤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設的“東潤清能察北光伏配套制氫示范項目(光伏部分)”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開工建設違法情況的通報》。
通報表示,張家口市察北區清潤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設的“東潤清能察北光伏配套制氫示范項目(光伏部分)”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開工建設,對其處工程進度造價5,892,283.7元的7.5%,計約人民幣441,921.3元的行政處罰。
根據此前世紀新能源網不完全統計,2024年至今已有18個項目被罰,涉及金額超930萬元。
光伏項目被罰原因:
未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具體來說,?光伏項目在開工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這是確保項目質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如果建設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這些手續,?就可能會受到行政處罰。
?這不僅會影響項目的進度和成本,?還可能對項目的質量和安全產生影響。?因此,?建設單位應當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確保項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未取得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隨著我國光伏電站規模與數量的不斷增長,土地問題正成為制約光伏發展的關鍵因素之一,光伏用地的合規性已經成為行業擔憂的顯著問題。近年來,很多省份都開展對光伏項目的摸排活動,對排查中發現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新建光伏發電項目光伏方陣占用耕地、違規改變用途等違法違規行為,要會同當地能源、農業農村等部門,立即依法查處、立行立改。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
根據規定,如果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后未予批準,?建設單位是不被允許開工建設的。?這一規定旨在確保所有建設項目在開始實施前都經過嚴格的環保評估和審批流程,?以保護環境和公眾健康。?違反這一規定的行為,?即所謂的“未批先建”,?是受到法律禁止的。并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后果,?處以罰款,?甚至可能責令恢復原狀。??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進行建設
對于這類違法行為,相關部門會依據實際情況,立即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罰款、限期拆除或沒收實物或違法收入等處罰。
除了以上所說的幾種情況外,官方對光伏建設指標過期、招標業績造假、私設暗管排放水污染物、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未取得相關作業證件、文明施工管理等問題也進行了披露及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