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發改委印發《促進綠色消費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進農村光伏發電分布式發展,在有條件的地區發展農林生物質發電、制氣、熱電聯產等試點項目,加快可再生能源在農村生活中的應用。
詳情如下:
省級有關部門,各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商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事務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指示要求,加快構建我省碳達峰碳中和“1+X”工作體系,根據省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部署安排,省發展改革委、工信廳、住建廳、商務廳、市場監管局、機關事務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促進綠色消費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山西省商務廳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山西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2022年5月23日
(此文主動公開)
促進綠色消費實施方案
綠色消費是各類消費主體在消費活動全過程貫徹綠色低碳理念的消費行為。促進綠色消費是消費領域的一場深刻變革,必須在消費各領域全周期全鏈條全體系深度融入綠色理念,全面促進消費綠色低碳轉型升級。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有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的要求,面向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大力發展綠色消費,增強全民節約意識,反對奢侈浪費和過度消費,擴大綠色低碳產品供給和消費,完善有利于促進綠色消費的制度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推進消費結構綠色轉型升級,加快形成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為推動高質量發展和創造高品質生活提供重要支撐。
(二)工作原則。
堅持系統推進。全面推動吃、穿、住、行、用、游等各領域消費綠色轉型,統籌兼顧消費與生產、流通、回收、再利用各環節順暢銜接,強化科技、服務、制度、政策等全方位支撐,實現系統化節約減損和節能降碳。
堅持重點突破。牢牢把握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聚焦消費重點領域、重點產品和主要矛盾、突出問題,加強改革創新、攻堅克難和試點示范,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行業先行先試、探索經驗。
堅持社會共治。著力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努力形成政府大力促進、企業積極自律、社會全面協同、公眾廣泛參與的共治格局,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風尚。
堅持激勵約束。緊扣綠色低碳目標,深化完善消費領域相關法律、標準、統計等制度體系,優化創新財政、金融、價格、信用、監管等政策措施,形成有效激勵約束機制。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綠色消費理念深入人心,奢侈浪費得到有效遏制,綠色低碳產品市場占有率大幅提升,重點領域消費綠色轉型取得明顯成效,綠色消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消費體系初步形成。
到2030年,綠色消費方式成為公眾自覺選擇,綠色低碳產品成為市場主流,重點領域消費綠色低碳發展模式基本形成,綠色消費制度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基本健全。
二、全面促進重點領域消費綠色轉型
(四)加快提升食品消費綠色化水平。全面推進農業地方標準體系建設。做好綠色有機地理標志農產品認定工作。擴大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基地建設。(省農業農村廳牽頭負責)加強糧油領域標準體系構建,引導、組織制修訂一批團體標準、地方標準,體現節糧減損理念。因地制宜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綠色儲糧標準化工作模式,開展現代化高標準綠色倉儲提升行動,推動糧食儲備向“綠色、節約、高效、環保、安全”轉型。鼓勵加工企業推廣適度加工技術,發展糧食精深加工,提高糧油加工出品率。(省糧食和儲備局牽頭負責)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反食品浪費情況監督。實施智慧管理,引導消費者適量點餐,開展“光盤行動”。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進行風險分級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推廣餐飲行業執行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和服務規范。督促餐飲企業、餐飲外賣平臺落實好反食品浪費的法律法規和要求,加強餐飲行業反食品浪費執法,對餐飲浪費情況進行監測分析評估。(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推動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等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制度,制定實施防止食品浪費措施。加強接待、會議、培訓等活動的用餐管理,杜絕用餐浪費,機關事業單位要帶頭落實。(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國資委、省教育廳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機關食堂反食品浪費工作成效評估和通報制度省級試點,積極爭取全國試點,形成可復制、可推廣、可借鑒的機關食堂反食品浪費管理模式,適時出臺《山西省公共機構反食品浪費工作成效評估和檢查通報制度》,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將反食品浪費納入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考核和節約型機關創建等工作中。(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牽頭負責)穩妥有序推進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提高處理能力。(省住建廳牽頭負責)加強食品綠色消費領域科學研究和平臺支撐。(省商務廳牽頭負責)大力推進村規民約、居民公約修訂完善工作,把健康文明綠色生活方式等內容納入村規民約、居民公約中,并對優秀的進行宣傳推介。(省委宣傳部、省民政廳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鼓勵推行綠色衣著消費。推廣應用綠色纖維制備、高效節能印染、廢舊纖維循環利用等裝備和技術,提高循環再利用化學纖維等綠色纖維使用比例,使服裝更多符合綠色低碳要求。支持開展廢舊紡織品服裝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省工信廳牽頭負責)推動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等更多采購具有綠色低碳相關認證標識的制服、校服。(省教育廳、省國資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倡導消費者理性消費,按照實際需要合理、適度購買衣物。(省商務廳牽頭負責)規范舊衣公益捐贈,進一步完善社會捐助工作的導向機制,引導社會各界按需捐贈,避免重復浪費。(省民政廳牽頭負責)鼓勵單位、小區、服裝店等合理布局舊衣回收點,強化再利用。(省商務廳牽頭負責)
(六)積極推廣綠色居住消費。公共領域先行按綠色標準設計、采購和應用綠色低碳建筑,發揮綠色公共建筑的引領示范作用。推廣綠色建筑,城鎮新建建筑全部按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公共建筑執行一星級及以上標準,超限高層執行三星級標準。開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試點。加強建筑工程綠色施工管理,減少噪音和揚塵污染。結合清潔取暖、老舊小區改造,統籌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推動農房節能改造和建設。(省住建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大力發展綠色家裝。鼓勵使用節能燈具、節能環保灶具、節水馬桶等節能節水產品。倡導合理控制室內溫度、亮度和電器設備使用。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綠色低碳建材下鄉活動。(省工信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農村地區清潔取暖,培育清潔取暖運營管理市場主體。進一步完善農村電網網架結構,提升農村用能電氣化水平。推進農村光伏發電分布式發展,在有條件的地區發展農林生物質發電、制氣、熱電聯產等試點項目,加快可再生能源在農村生活中的應用。(省能源局牽頭負責)
(七)大力發展綠色交通消費。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推動落實新能源汽車免限行、路權等支持政策。(省公安廳牽頭負責)加強充換電、新型儲能、加氫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進車船用 LNG 發展。(省能源局牽頭負責)推動開展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應用試點工作,有序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鼓勵汽車企業研發推廣適合農村居民出行需要、質優價廉、先進適用的新能源汽車。(省工信廳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深入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合理引導消費者購買輕量化、小型化、低排放乘用車。(省商務廳牽頭負責)推動健全農村運維服務體系。大力推動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年度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交、出租(含網約車)車輛全部采用電動或甲醇汽車,逐步提高城市環衛領域新能源汽車占比,積極引導寄遞企業新增或更新使用新能源車輛。(省住建廳、省交通廳、省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推廣太原市國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設經驗,指導其他具備條件的城市做好創建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城市的申報工作,打造高效銜接、快捷舒適的公共交通服務體系。鼓勵共享單車規范發展。(省交通廳牽頭負責)優化市政路網節點,加強路口交通改造,新建改造一批人行天橋等過街設施,加快建設一批自行車道等慢行路網。(省住建廳牽頭負責)
(八)全面促進綠色用品消費。加強綠色低碳產品質量和品牌建設。鼓勵引導消費者更換或新購綠色節能家電、環保家具等家居產品。大力推廣智能家電,通過優化開關時間、錯峰啟停,減少非必要耗能、參與電網調峰。(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嚴格落實《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規定》的相關措施。積極推廣綠色低碳,鼓勵電商平臺和商場、超市等流通企業在大型促銷活動中銷售綠色低碳產品。大力發展高質量、高技術、高附加值的綠色低碳產品貿易,積極擴大綠色低碳產品進口。(省商務廳牽頭負責)推動落實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省工信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督促指導快遞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推進在郵政快遞網點設置符合國家或地方標準的包裝廢棄物回收裝置,逐步實現網點設置全覆蓋。(省郵政管理局牽頭負責)
(九)有序倡導綠色文旅消費。推廣綠色低碳理念,引導大型演出活動優先使用綠色環保型材質,加強綠色照明等節能技術在燈光舞美領域應用,大幅降低活動現場聲光電和物品的污染、消耗。倡導A級旅游景區將綠色設計、節能管理、綠色服務等理念融入景區運營。倡導A級旅游景區、旅行社、游客等踐行綠色旅游消費。(省文旅廳等行業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在符合安全運行條件基礎上,各地可以在機場、車站、碼頭等游客集聚區域向重點景區景點開通旅游公交。推進騎行專線、登山步道等建設,鼓勵引導游客采取步行、自行車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方式。(省交通廳、省文旅廳按職責分工負責)編制實用型村莊規劃,服務保障鄉村旅游消費健康發展。明確耕地保護目標,強化耕地保護動態監測,推進永久基本農田核實整改補足工作,嚴格限制林區耕地濕地等占用和過度開發,保護自然碳匯。(省自然資源廳牽頭負責)
(十)進一步激發全社會綠色電力消費潛力。將“十四五”時期新增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在能源消費總量考核時予以扣除。完善電力交易平臺技術支持系統功能,對中長期交易中綠色電力交易合同單獨標識和統計。建立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落實情況認定及考核機制,創新交易機制,通過政策機制引導市場化用戶通過購買綠色電力或綠證等多種交易方式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綜合考慮全省可再生能源總量消納責任權重組織完成情況,分類制定高耗能企業與其他市場化用戶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加強高耗能企業使用綠色電力的剛性約束。每年對用戶側消費綠色電力情況進行動態統計,在電力供應緊張時期對用戶側實施有序用電時,根據用戶年內歷史綠色電力消費占比反向分配有序用電任務。(省能源局牽頭負責)鼓勵行業龍頭企業、省屬企業等消費綠色電力,發揮示范帶動作用。(省國資委、省工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積極參與全國碳市場交易,嚴格按照行業碳排放核算報告技術規范開展企業碳排放核查,全面落實對企業碳排放量核算中綠色電力相關碳排放量的扣減要求。(省生態環境廳牽頭負責)推動建筑領域清潔能源替代。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推動太陽能光熱、光電等多元化利用。(省住建廳牽頭負責)
(十一)大力推進公共機構消費綠色轉型。將新能源類汽車納入全省車輛框架協議采購中,支持各級采購單位優先采購新能源汽車。推動公共機構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新增及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5%,更新用于機要通信和相對固定路線的執法執勤、通勤等車輛時,原則上配備新能源汽車。(省財政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快建設配套基礎設施,提升公共機構新能源汽車充電保障,內部停車場要配建與使用規模相適應、運行需求相匹配的充(換)電設施設備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鼓勵內部充(換)電設施設備向社會公眾開放。(省發展改革委、省住建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全面開展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建立健全節約型機關常態化、長效化機制。細化明確各類公務活動標準,提高視頻會議占比,全面規范黨政機關公務用車使用管理行為,促進公務用車節約集約使用。鼓勵和推動文明、節儉舉辦活動。(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牽頭負責)
三、強化綠色消費科技和服務支撐
(十二)推廣應用先進綠色低碳技術。引導企業提升綠色創新水平,大力推行綠色設計和綠色制造,生產更多符合綠色低碳要求、生態環境友好、應用前景廣闊的新產品新設備,擴大綠色低碳產品供給。推廣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產品生產、使用。(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實施省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等各類科技計劃,支持行業龍頭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開展低碳零碳負碳技術、智能技術、數字技術等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加快先進適用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應用。高質量建設國家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創新研發平臺,積極培育新型研發機構,提升創新服務能力。(省科技廳牽頭負責)圍繞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業化等重點領域開展創新,加快BIM在設計、施工、運維及協同等各個環節應用。建設智慧物業平臺,推動物業服務線上線下融合,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向養老、托幼、家政等領域延伸。(省住建廳牽頭負責)提升餐飲、交通、物流和商品生產等領域智慧化水平和運行效率。(省工信廳、省交通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推動產供銷全鏈條銜接暢通。推行涵蓋上中下游各主體、產供銷各環節的全生命周期綠色供應鏈制度體系,推動電子商務、商貿流通等綠色創新和轉型,帶動上游供應商和服務商生產領域綠色化改造,鼓勵下游企業、商戶和居民自覺開展綠色采購,激發全社會生產和消費綠色低碳產品和服務的內生動力。(省工信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鼓勵國有企業率先推進綠色供應鏈轉型。(省國資委牽頭負責)
(十四)加快發展綠色物流配送。實施物流行業綠色發展五年行動計劃,全面推進減污降碳。積極推廣綠色快遞包裝,引導寄遞企業優先采購使用獲得綠色認證的快遞包裝產品。推進包裝減量化,加強包裝操作規范化建設,推進產品包裝、銷售包裝和快遞包裝一體化,深入整治過度包裝和隨意包裝。實施行業綠色發展“9917工程”,推廣應用低克重高強度快遞包裝紙箱、免膠紙箱、可循環配送箱等快遞包裝新產品,鼓勵通過包裝結構優化減少填充物使用。(省郵政管理局牽頭負責)加快城鄉物流配送體系和快遞公共末端設施建設,完善農村配送網絡,創新綠色低碳、集約高效的配送模式,大力發展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間配送。(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廳、省商務廳、省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結合我省實際,做好快遞包裝綠色產品認證制度宣傳。(省市場監管局牽頭負責)
(十五)拓寬閑置資源共享利用和二手交易渠道。有序發展出行、住宿、貨運等領域共享經濟,鼓勵閑置物品共享交換。積極發展二手車經銷業務,落實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鼓勵汽車經銷商開展二手車銷售,進一步擴大二手車流通。(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省交通廳按職責分工負責)積極發展家電、消費電子產品和服裝等二手交易,優化交易環境。允許有條件的地區在社區周邊空閑土地或劃定的特定空間有序發展舊貨市場,鼓勵社區定期組織二手商品交易活動,促進轄區內居民家庭閑置物品交易和流通。(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規范開展二手商品在線交易,加強信用和監管體系建設,完善交易糾紛解決規則。(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鼓勵二手(商品)檢測中心、第三方評測實驗室等配套發展。(省市場監管局、行業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構建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指導各地將廢舊物資回收設施、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經營場地等納入相關規劃,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合理布局回收交投點和中轉站,統籌推進廢舊物資回收網點與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網點“兩網融合”,推動城鄉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一體化發展。(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放寬廢舊物資回收車輛進城、進小區限制并規范管理,保障合理路權。(省公安廳牽頭負責)積極推行“互聯網+回收”模式。加強廢舊家電、消費電子等耐用消費品回收處理,鼓勵家電生產企業開展回收目標責任制行動。(省商務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推動再生資源規模化、規范化、清潔化利用,促進再生資源產業集聚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商務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報廢機動車、報廢船舶、廢鉛蓄電池等拆解利用企業規范管理和環境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省生態環境廳、省工信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積極申報建設國家“無廢城市”。(省生態環境廳牽頭負責)
四、建立健全綠色消費制度保障體系
(十七)優化完善標準認證體系。協調推動相關部門開展綠色低碳服務標準制定,強化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銜接配套的地方標準制定,大力提升綠色服務市場認可度和質量效益,建立和完善綠色低碳服務標準體系。(省市場監管局牽頭負責)健全綠色能源消費認證標識制度,引導提高綠色能源在居住、交通、公共機構等終端能源消費中的比重。(省能源局牽頭負責)完善綠色設計和綠色制造標準體系,加快節能標準更新升級,大力淘汰低能效產品。(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省工信廳、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積極開展我省碳足跡認證試點工作,探索對重點工業產品進行全周期碳足跡核算。制修訂工業原輔材料和居民消費品揮發性有機物限量標準。(省生態環境廳牽頭負責)落實好水效等“領跑者”制度和標準,引領帶動產品和服務持續提升綠色化水平。(省工信廳牽頭負責)
(十八)探索建立統計監測評價體系。開展綠色消費相關統計數據收集、統計監測,探索建立綠色消費統計制度和相關指標評價體系,客觀反映我省綠色消費水平和發展變化狀況。(省發展改革委、省統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完善綠色消費激勵約束政策
(十九)增強財政支持精準性。加大對綠色低碳產品和服務的采購力度,發揮綠色低碳采購需求標準在采購執行中的統領作用,對符合綠色低碳規定的采購設計方案、工藝、材料、建造方式、技術設備和服務等,明確支持的具體方式和標準,大幅度給予采購政策支持。(省財政廳牽頭負責)通過加強宣傳輔導、優化納稅服務、簡化辦稅流程,推動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落地落細落實,更好發揮稅收對市場主體綠色低碳發展的促進作用。(省稅務局牽頭負責)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對智能家電、綠色建材、節能低碳產品等消費品予以適當補貼或貸款貼息。(省工信廳、省商務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穩步擴大綠色債券發行規模,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向符合條件的綠色環保企業推廣營銷“綠色債務融資工具”,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利用碳中和債、可持續發展掛鉤債等創新型債務融資工具,發行綠色債券,拓寬融資渠道,更好地為綠色低碳技術產品認證和推廣提供服務支持。(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發揮好再貸款再貼現貨幣政策工具引導和撬動作用,引導銀行業機構規范發展綠色消費金融服務,為生產、銷售、購買綠色低碳產品的企業和個人提供金融服務,提升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和便利性。立足項目,加強銀企對接,推動碳減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政策落地見效。(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牽頭負責)引導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參與綠色消費相關私募股權、創業投資資金。(山西證監局牽頭負責)引導相關財險機構做好新能源汽車的承保和理賠服務,鼓勵和支持保險機構創新綠色保險產品和服務。(山西銀保監局牽頭負責)
(二十一)充分發揮價格機制作用。落實居民用水、用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落實分時電價政策,有效拉大峰谷價差和浮動幅度,引導用戶錯峰儲能和用電。(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探索實行有利于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有效促進公共交通優先發展的停車收費政策。指導各市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定價和調價機制,綜合考慮城市承載能力、企業運營成本、交通供求狀況和經濟發展水平,建立多層次、差別化的票制票價體系。探索軌道交通、公共汽電車線路換乘票價優惠機制,提高換乘比例,增強公共交通吸引力。(各市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建立健全餐飲企業廚余垃圾計量收費機制,逐步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建立健全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逐步實行分類計價和計量收費。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探索建立農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各市發展改革委、住建局、城管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推廣更多市場化激勵措施。探索建立綠色消費積分制度,以兌換商品、折扣優惠等方式鼓勵綠色消費。鼓勵各類銷售平臺制定綠色低碳產品消費激勵辦法,通過發放綠色消費券、綠色積分、直接補貼、降價降息等方式激勵綠色消費。(省商務廳牽頭負責)鼓勵行業協會、平臺企業、制造企業、流通企業等共同發起綠色消費行動計劃,推出更豐富的綠色低碳產品和綠色消費場景。(省工信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鼓勵市場主體通過以舊換新、抵押金等方式回收廢舊物品。(省商務廳牽頭負責)
(二十三)強化對違法違規等行為處罰約束。依法依規查處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銷售的產品以及虛標綠色低碳產品等違法行為。按照“誰執法、誰公示”的原則,按規定將有關行政處罰等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加強綠色消費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行動,加大綠色消費領域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執法力度。(省市場監管局牽頭負責)進一步規范全省短視頻直播、直播帶貨等網絡直播標準,開展“千名網絡主播培訓活動”,規范全省網絡直播行為。嚴厲打擊虛假廣告、虛假宣傳、數據流量造假等違法違規和不良行為,禁止欺騙、誤導消費者消費,遏制誘導消費者過度消費,倡導理性、健康的直播文化。(省委網信辦、省廣電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組織實施
(二十四)加強組織領導。把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穿促進綠色消費各方面和全過程。各市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結合實際抓緊抓好貫徹落實,不斷完善體制機制和政策支持體系。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協同配合,努力形成政策和工作合力,扎實推進各項任務。省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充分發揮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廳際聯席會議制度作用,會同相關部門統籌推進本方案組織實施。(省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開展試點示范。廣泛開展創建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等行動。到2022年底,力爭70%的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建成節約型機關,65%以上的城鄉家庭初步達到綠色家庭創建要求,60%左右的城市社區參與綠色社區創建行動并達到創建要求,60%以上的綠色出行創建城市完成創建任務,綠色出行比例達到70%以上,積極探索有效模式和有益經驗。(省發展改革委、省住建廳、省交通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六)強化宣傳教育。推進綠色消費宣傳教育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引導職工、學生和居民開展節糧、節水、節電、綠色出行、綠色購物等綠色消費實踐。綜合運用報紙、電視、廣播、網絡、微博、微信等各類媒介,探索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大綠色消費公益宣傳,及時、準確、生動地向社會公眾和企業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切實提高政策知曉度。各相關單位要將綠色消費的信息發布、政策解讀與相關工作同步考慮、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主動向新聞單位提供真實準確信息。(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總工會、省婦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七)注重經驗推廣。及時總結推廣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市場主體促進綠色消費的好經驗好做法,探索編制綠色消費發展年度報告。持續開展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六五環境日等活動,鼓勵地方政府和社會機構組織舉辦以綠色消費為主題的論壇、展覽等活動,助力綠色消費理念、經驗、政策等的研討、交流與傳播,促進綠色低碳產品和服務推廣使用。(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