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人民政府印發吉林省碳達峰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間,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優化取得明顯進展,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持續提高,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加快構建,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取得新進展,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7.7%,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目標任務,為2030年前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
“十五五”期間,產業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重點領域低碳發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初步建立,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進一步提高,綠色低碳技術取得關鍵突破,綠色生活方式成為公眾自覺選擇,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政策體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確保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
吉林省碳達峰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部署,做好我省碳達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忠實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工作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全面實施“一主六雙”高質量發展戰略,加快生態強省建設,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深入扎實推進碳達峰行動,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建立在資源高效利用和綠色低碳發展的基礎之上,確保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提前布局碳中和。
(二)工作原則。
——系統謀劃、科學施策。堅持全省一盤棋,全局統籌、戰略謀劃、整體推進,強化對碳達峰工作的總體部署。充分考慮區域和領域之間差異,針對不同區域、不同領域特點,制定差異化政策措施,加強分類指導,分階段、分步驟有序達峰。
——突出重點、優化路徑。以產業結構優化和能源結構調整為重點,強化科技支撐,深入推進工業、農業、能源、建筑、交通運輸、生活消費等重點領域降碳,鞏固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
——政府引導、市場發力。加強政策引導,推動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健全完善投資、價格、財稅、金融等經濟政策以及碳排放權交易等市場化機制,形成有效激勵約束。
——先立后破、安全降碳。強化底線思維,處理好降碳與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糧食安全、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的關系,著力化解各類風險隱患,確保安全穩定降碳。
二、主要目標
“十四五”期間,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優化取得明顯進展,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持續提高,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加快構建,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取得新進展,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7.7%,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目標任務,為2030年前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
“十五五”期間,產業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重點領域低碳發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初步建立,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進一步提高,綠色低碳技術取得關鍵突破,綠色生活方式成為公眾自覺選擇,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政策體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確保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
三、重點任務
(一)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制定能源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立足我省能源稟賦,推動煤炭和新能源優化組合,提升能源安全底線保障能力,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1.大力發展新能源。推動風電、太陽能發電大規模開發和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我省西部地區豐富的風光資源和鹽堿地、河灘地等未利用土地資源優勢,全力推進西部國家級清潔能源生產基地建設,實施“陸上風光三峽”工程,新增跨省跨區通道可再生能源電量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鼓勵生物質發電、生物質清潔供暖、生物天然氣等生物質能多元化發展,以長春、吉林、松原、白城等地為重點,建設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推廣干熱巖地熱采暖示范工程,積極開展地熱能開發利用。制定氫能產業發展規劃,有序推動“北方氫谷”和“長春-松原-白城”氫能走廊建設,推進氫能“制儲輸用”全鏈條發展。穩妥實施核能供熱示范工程。加快白城、松原“綠電”示范園區建設,提升清潔能源本地消納能力,落實完成國家下達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推動可再生能源項目有序開發建設。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裝機比重提高到50%以上。到2030年,風電、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達到6000萬千瓦左右,生物質發電裝機容量達到160萬千瓦左右。(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縣級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市、縣級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2.嚴格控制煤炭消費。制定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規范實行煤炭消費指標管理和減量(等量)替代管理。合理控制煤電規模,嚴控新建、擴建大型常規煤電機組,有序推進老舊燃煤機組等容量替代。加快升級現役煤電機組,積極推進煤電供熱改造、節能降耗改造和靈活性改造。大力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積極穩妥實施散煤治理,建立完善散煤監管體系,合理劃定禁止散燒區域,有序推進散煤替代,逐步削減小型燃煤鍋爐、民用散煤用煤量,嚴控新建燃煤鍋爐,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強化風險管控,完善煤炭供應體系和應急保障能力,統籌煤電發展和保供調峰,確保能源安全穩定供應和平穩過渡。到2025年,全省煤炭消費量控制在9000萬噸以內,煤炭消費比重下降到59.7%。(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合理引導油氣消費。控制石油消費增速保持在合理區間,提升終端燃油產品能效,推動先進生物液體燃料等替代傳統燃油。持續推進“氣化吉林”惠民工程,加強天然氣分級調峰能力建設,優化天然氣利用結構,優先保障民生用氣,合理引導工業燃料用氣和化工原料用氣。積極引進黑龍江石油資源和俄羅斯油氣資源,健全油氣供應體系,加快建設形成“兩橫三縱一中心”的油氣管網,天然氣長輸管道基本覆蓋縣級及以上城市,掃除“用氣盲區、供氣斷點”。開展油頁巖勘查,進一步加強油頁巖原位等技術攻關,推進國家油頁巖原位轉化松原先導試驗示范區建設。(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市場監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快建設新型電力系統。充分發揮我省西部清潔能源基地開發、東部抽水蓄能建設、全省煤電靈活性改造、電池儲能示范推廣的組合優勢,提升電力系統消納新能源的能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大力提升電力系統綜合調節能力,加快靈活調節電源建設,引導自備電廠、傳統高載能工業負荷、工商業可中斷負荷、電動汽車充電網絡、虛擬電廠等參與系統調節,建設堅強智能電網。加快推進“新能源+儲能”、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在白城、松原等工業負荷發展潛力大、新能源資源條件好的地區優先開展源網荷儲一體化試點工程。打造涵蓋技術研發、裝備制造、資源開發、應用服務的完整儲能產業鏈,推動儲能設施建設。加快實施東部“山水蓄能三峽”工程,打造千萬千瓦級東北應急調峰調頻保障基地。依托全省新基建“761”工程,促進能源與現代信息技術深度融合,加快能源基礎設施數字化、智能化建設。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推進電力市場建設。到2025年,新型儲能裝機容量達到25萬千瓦以上。到2030年,全省抽水蓄能電站裝機容量達到1210萬千瓦左右,省級電網基本具備5%的尖峰負荷響應能力。(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水利廳、省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節能降碳增效行動。堅持節約優先方針,落實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強化能耗強度約束性指標管控,有效增強能源消費總量管理彈性,把節能降碳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域。
1.全面加強節能管理。強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加強與能耗雙控制度銜接。推進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加快完善能源計量體系,實施能耗強度形勢分析和預測預警,提高能源管理精細化水平。加強節能監察執法,健全省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綜合運用行政處罰、信用監管、差別電價等手段,增強節能監察約束力。(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廳、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實施節能降碳重點工程。實施城市節能降碳工程,統籌城市能源基礎設施規劃和建設,推動建筑、交通、照明、供熱等基礎設施節能升級改造。探索開展多能互補耦合供能,推廣余熱供暖、可再生能源供暖、電能供暖等取暖方式,提升城市綜合能效。實施重點園區節能降碳工程,在園區規劃環評中增加碳排放情況與減排潛力分析,優化園區供能用能系統。實施重點行業節能降碳工程,嚴格落實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突出標準引領作用,推動電力、鋼鐵、石化、建材等行業開展節能降碳改造,提升重點行業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實施節能降碳技術示范工程,支持新型能源技術和低碳技術示范應用和推廣。(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提升用能設備能效水平。以通用用能設備為重點,鼓勵用能企業對標國內先進水平,提升設備能效。建立以能效為導向的激勵約束機制,加快先進高效產品設備推廣應用,淘汰落后低效設備。加強對重點用能設備的日常監管,強化生產、經營、銷售、使用、報廢全鏈條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能效標準和節能要求全面落地見效。(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動新型基礎設施節能降碳。以“數字吉林”建設為引領,優化新型基礎設施空間布局,加強數據中心綠色高質量發展。加快新型基礎設施用能結構調整,采用直流供電、“光伏+儲能”等模式,探索多樣化能源供應方式。提高通信、運算、存儲、傳輸等設備能效,淘汰落后設備和技術,推動既有設施綠色升級改造。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用能管理,年綜合能耗超過1萬噸標準煤的數據中心全部納入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省通信管理局、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市場監管廳、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制定工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深入實施綠色制造,加快工業領域綠色低碳轉型,推動鋼鐵、水泥、傳統煤化工等重點行業碳達峰行動。
1.推動工業領域綠色低碳發展。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推動傳統行業綠色低碳改造。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趨勢,加快發展新能源、新裝備、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等新興產業。發展風電主機、發電機、葉片及光伏電池、組件等裝備制造業,支持重點企業提升核心創新能力,推動氫能裝備、氫燃料電池研制,打造新能源裝備產業鏈。依托吉林化纖等龍頭企業,推動碳纖維產業轉型升級和集群化發展,打造“中國碳谷”。推廣廠房光伏、多元儲能、高效熱泵余熱余壓利用、智慧能源管控,開展電氣化改造,提高工業電氣化水平和可再生能源應用比重。以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為重點,著力構建高效、清潔、低碳、循環的綠色制造體系。聚焦鋼鐵、石化化工、建材等行業,實施生產工藝深度脫碳、二氧化碳資源化利用等綠色低碳技術示范工程。到2025年,規模以上企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動鋼鐵行業碳達峰。深化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嚴格執行產能置換,嚴禁新增產能,加快淘汰落后產能,鼓勵發展短流程煉鋼。加強能效標準對標,推動鋼鐵企業開展節能降碳技術改造。依托我省汽車和軌道車輛制造產業優勢,加快鋼鐵行業產品結構優化升級,重點研發生產冷軋薄板(鍍鋅鋼板)、熱成型高強鋼、冷作及熱作模具用鋼、耐候鋼、轉向架用鋼等鋼鐵材料。加強生產過程二氧化碳排放控制,推動企業清潔生產。探索開展氫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體化等試點示范。(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動石化化工行業碳達峰。著力構建“一核心兩拓展三延伸”的產業發展新格局,嚴格項目審批,優化產業布局,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嚴控傳統煤化工生產能力。重點建設吉化公司轉型升級及下游項目,打造吉林市千億級化工產業。調整原料結構,合理控制新增原料用煤,推動石化化工原料輕質化。優化用能結構,鼓勵以電力、天然氣等替代煤炭,支持西部清潔能源生產基地為石化化工行業新增產能提供能源保障。促進石化化工與煤炭開采、冶金、建材、化纖等產業協同發展,高效利用副產氣體。推動化工園區循環化改造,打造全國石化產業綠色低碳發展示范區。到2025年,省內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75萬噸以內,主要產品產能利用率提升至80%以上。(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動建材行業碳達峰。加強產能置換監管,嚴格執行國家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相關產業政策和投資管理規定,引導建材行業向輕型化、集約化、制品化轉型。提升水泥產品等級,優化水泥產品結構,鼓勵發展特種水泥和水泥基材料,提高水泥等建材產品中尾礦渣、粉煤灰、廢石粉、煤矸石等大宗固體廢棄物摻加比例,加大對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污泥、生活垃圾及其他有害廢棄物的技術裝備研發和推廣力度。通過省內水泥產能置換,提高單線規模和能效水平,研究利用綜合標準推動低效干法水泥熟料生產線退出。支持發展硅藻土、硅灰石、石墨、伊利石等特色非金屬礦產業。推廣節能技術設備,開展能源管理體系建設,減少生產過程碳排放。(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5.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對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分類處置、動態監控,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堅決拿下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進一步梳理排查在建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對照能效標桿水平建設實施。科學穩妥推進擬建項目,嚴格項目審批,深入論證項目建設必要性、可行性,認真分析評估對本地能耗雙控、碳排放、產業高質量發展和環境質量的影響。強化存量項目監管,對能效低于本行業基準水平的項目,合理設置政策實施過渡期,引導企業有序開展節能降碳技術改造,提高生產運行能效,堅決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落后工藝、落后產品。(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城鄉建設碳達峰行動。制定城鄉建設領域和農業農村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以優化城鄉空間布局和節約能源為核心,加快推動城市更新和鄉村振興綠色低碳發展。
1.推動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轉型。優化城鄉功能布局和空間結構,科學劃定城鎮開發邊界,明確鄉村分類布局,嚴控新增建設用地過快增長。倡導綠色低碳設計理念,實施城市生態修復和功能完善、新型城市基礎設施提升等城市更新重點工程,提高城市防洪排澇能力,建設安全韌性城市、海綿城市。推動新型建筑工業化,大力發展綠色建材、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強化綠色設計和綠色施工管理。推動建立以綠色低碳為突出導向的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機制,加強建筑拆除管控,杜絕大拆大建。開展綠色社區創建行動。(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結合我省氣候特點,加強建筑節能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適當提高城鎮新建建筑相關節能設計標準,推行建筑能耗測評標識和建筑能耗限額管理,加快發展超低能耗、低碳建筑。持續推進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等既有建筑和老舊供熱管網等市政基礎設施節能低碳改造。加大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供給,推進公共機構能耗定額管理落地。提升城鎮建筑和基礎設施智能化運行管理水平,因地制宜開展供熱計量收費,加快推進合同能源管理。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優化建筑用能結構。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大力推進光伏發電在城鄉建筑中分布式、一體化應用。積極推動冬季清潔取暖,推進熱電聯產集中供暖,推廣工業余熱供暖應用。提高建筑終端電氣化水平,建設集光伏發電、儲能、直流配電、柔性用電為一體的“光儲直柔”建筑。鼓勵有條件的公共機構建設連接光伏發電、儲能設備和充放電設施的微網系統,實現高效消納利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進農村用能低碳轉型。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循環農業,開展新能源鄉村振興工程,因地制宜發展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農光互補、漁光互補,推進“光伏+設施農業”等低碳農業模式。持續推進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構建以電采暖、生物質區域鍋爐等為主的清潔供暖體系。加快太陽能、地熱能在農用生產和農村生活中的應用,推動示范項目建設。發展節能低碳農業大棚,推廣節能環保灶具、農機具。持續推進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基本實現城鄉供電服務均等化,提升農村用能電氣化水平。引導新建農房執行節能及綠色建筑標準,鼓勵農房節能改造。到2025年,建成一批綠色環保的宜居型農房。(省農業農村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制定交通運輸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全方位、全領域、全過程推動交通運輸綠色低碳發展,確保交通運輸領域碳排放增長保持在合理區間。
1.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構建以新能源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鏈為核心,融合智能綠色交通出行鏈、新型消費鏈、智慧能源鏈、新基建鏈等“五鏈”一體的汽車生態系統。以一汽集團為重要依托,加快推進奧迪一汽新能源汽車等重大項目建設,深入實施“旗E春城、旗動吉林”行動。推進新能源、清潔能源車輛在城市公交、城市配送等領域應用。公共機構加快淘汰報廢老舊柴油公務用車,加大新能源汽車配備使用力度,新增及更新用于機要通信和相對固定路線的執法執勤、通勤等車輛時,原則上配備新能源汽車。探索推廣氫能等新能源交通工具。到2030年,當年新增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的交通工具比例達到40%左右,營運車輛單位換算周轉量碳排放強度比2020年下降8.5%左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優化交通運輸結構。深入推動大宗貨物“公轉鐵”,圍繞汽車、糧食等大宗貨物運輸,大力發展鐵路集裝箱運輸、多式聯運、甩掛運輸。推進鐵路專用線規劃建設,擴大鐵路專用線覆蓋范圍,滿足大型工礦企業及大型物流園區“公轉鐵”需求。加強與遼寧丹東港、營口港鐵海聯運合作,推進長春-四平-營口陸海聯運通道建設。加快構建綠色出行體系,深入實施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發展城市軌道交通,強化城際鐵路、軌道交通、地面公交有機銜接,提升公共交通品質與吸引力。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車等慢行服務系統,倡導綠色出行。到2030年,長春市、吉林市綠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沈陽鐵路監管局、中鐵沈陽局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將綠色低碳理念貫穿于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和維護全過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建設綠色公路、綠色鐵路、綠色航空。鼓勵不同類別、不同等級的交通基礎設施共用通道、線位、橋位,提高通道利用效率。有序推進充電樁、配套電網、加氣站、加氫站等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在樞紐場站和停車場內建設充電設施,進一步完善以哈長城市群和長春都市圈為核心的高速公路充(換)電設施布局。加快機場設施“油改電”建設和改造,全面規范飛機輔助動力裝置替代。到2025年,全省力爭建成充(換)電站500座,充電樁數量達到1.2萬個。到2030年,長春龍嘉國際機場等民用運輸機場內可電動化車輛裝備等全面實現電動化。(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民航吉林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充分發揮減少資源消耗和降碳的協同作用。
1.推動產業園區循環化發展。圍繞空間布局優化、產業結構調整、企業清潔生產、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環境保護、組織管理創新等方面,組織園區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改造,積極利用余熱余壓,推行熱電聯產、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儲能一體化應用,推動能源梯級利用。建設園區污水集中收集處理及回用設施,開展污水處理和循環再利用。搭建園區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加強園區物質流管理。嚴格落實《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發展水平考核評價辦法(2021年版)》,將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長率等指標納入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考核評價。到2030年,省級及以上重點產業園區全部實施循環化改造。(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統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以尾礦、煤矸石、粉煤灰、冶煉渣、工業副產石膏、建筑垃圾、農作物秸稈等大宗固體廢棄物為重點,研發推廣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先進技術、裝備及高附加值產品。加快白山市和蛟河天崗石材產業園區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基地建設。加強煤矸石和粉煤灰在工程建設、塌陷區治理以及鹽堿地生態修復等領域應用,推動采礦廢石制備砂石骨料、陶粒、干混砂漿等砂源替代材料和凝膠回填利用。到2025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6%。(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完善廢舊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合理布局、規范建設交投點、中轉站、分揀中心三級回收體系,加強廢紙、廢塑料、廢舊輪胎等再生資源利用,推動廢舊資源回收與生活垃圾分類“兩網融合”,構建城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加快“無廢城市”建設。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以電器電子產品、汽車產品、動力蓄電池等為重點,鼓勵有條件的生產企業加快建立逆向物流回收體系。推動廢舊家電回收線上線下結合,推廣“互聯網+回收”新模式。推進退役動力電池、光伏組件、風電機組葉片等新興產業廢棄物循環利用。促進汽車零部件等再制造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強再制造產品推廣應用。推進長春循環經濟產業園區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供銷社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因地制宜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體系。加強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整治過度包裝,積極推行無紙化辦公。科學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加快項目建設。到2025年,城鎮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實現全覆蓋,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廳、省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行動。發揮科技創新的支撐引領作用,加快綠色低碳科技革命,構建形成研究開發、應用推廣、產業發展貫通融合的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格局。
1.完善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機制。編制科技支撐碳達峰、碳中和實施方案,統籌推進我省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將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成果納入省內高校、科研單位、國有企業績效考核,增加相關成果在高校、科研院所職稱評定中所占比重。完善綠色技術全鏈條轉移轉化機制,建立綠色技術轉移、交易和產業化服務平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建設中國(吉林)和中國(長春)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省科技廳、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綠色低碳技術創新能力建設。鼓勵企業、高校和科研單位組建重點實驗室和科技創新中心,通過合作開發、技術入股等方式,聯合承擔各類綠色低碳科技研發項目,共建綠色低碳產業創新中心。實施科技創新企業研發投入、轉化成果、新產品產值“三躍升”計劃和科技企業上市工程。鼓勵高校加快綠色低碳技術相關學科建設,提升綠色低碳人才培養能力。深化產教融合,積極創建國家級儲能技術產教融合創新平臺。(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強化綠色低碳技術研究攻關和推廣應用。開展綠色低碳技術攻關,推進碳減排技術的突破與創新,鼓勵二氧化碳規模化利用,支持化石能源清潔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規模利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研發和示范應用。加強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智能電網、新型儲能等關鍵技術攻關,加快補齊碳纖維、氣凝膠等基礎材料和關鍵零部件、元器件等技術短板,將相關項目納入省科技發展計劃項目指南。謀劃實施綠色低碳領域重大科技專項,解決制約產業發展方面的重大關鍵核心技術問題。推廣先進成熟綠色低碳技術,開展示范應用。打造全球衛星及應用產業創新高地,開展二氧化碳遙感監測。(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氣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堅持系統觀念,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和修復,立足全省生態資源,有效發揮森林、草原、濕地、土壤的固碳作用,提升生態系統碳匯總量。
1.鞏固生態系統固碳作用。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形成有利于碳達峰、碳中和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構建“兩屏兩廊一網”的生態格局,打造東部森林生態安全屏障和西部防風固沙生態安全屏障,建設松花江水系生態廊道和遼河水系生態廊道,整合優化各類自然保護地,建立以東北虎豹國家公園為主體、各級自然保護區為基礎、各類自然公園為補充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劃定生態保護、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空間管控邊界,嚴格控制城鎮建設占用農業和生態空間,穩定現有森林、草原、濕地、耕地等重要生態空間的固碳作用。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推廣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開展碳匯本底調查、碳儲量評估和潛力分析,探索建立能夠體現碳匯價值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省自然資源廳、省林草局、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大力提升森林生態系統碳匯。完善城市綠色空間體系,著力推進園林城市和森林城市建設。實施東北森林帶、北方(吉林西部)防沙帶、林草濕生態連通等重點生態工程,開展第三個“十年綠美吉林”行動。強化森林資源保護,落實天然林保護修復政策,實施森林撫育經營和低效林改造,開展長白山森林生態保育工程,建設東北東部林區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到2030年,森林覆蓋率達到46%,森林蓄積量達到11.41億立方米。(省林草局、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穩步提升草原濕地生態系統碳匯。加強草原生態保護和修復,開展草原資源調查和監測,提高草原綜合植被蓋度。加大草原災害防控力度,健全草原有害生物監管和聯防聯治機制。加強松花江、東遼河、圖們江、鴨綠江等重點流域和查干湖等重要湖泊濕地生態保護和修復,落實濕地管護責任,形成覆蓋面廣、連通性強、層級合理的濕地保護體系。充分發揮西部河湖連通工程帶來的生態環境效益,深度挖掘西部地區河湖沼澤碳匯潛力。開展“智慧濕地”信息化平臺建設,加強濕地信息化監管手段。到2025年,草原綜合植被蓋度力爭達到72.3%。到2030年,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達到73.5%。(省林草局、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4.增強黑土地固碳能力。深入實施黑土地保護工程,探索推廣東部固土保肥、中部提質增肥、西部改良育肥等技術模式,加快推進高標準農田、保護性耕作、耕地地力培肥等重大工程建設,突出抓好秸稈全量化處置和全域禁燒。深入總結推廣“梨樹模式”,推進四平黑土地保護示范區建設,擴大黑土地保護利用試點范圍。堅持打好“黑土糧倉”科技會戰,組建東北黑土地研究院,建設黑土地保護與利用國家重點實驗室。大力推廣測土配方施肥、農膜回收利用等綠色生產技術,合理控制化肥、農藥、地膜使用量,實施化肥農藥減量替代計劃。到2025年,保護性耕作面積達到4000萬畝,累計建成高標準農田5000萬畝。到2030年,耕地質量比“十三五”初期提高1個等級。(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綠色低碳全民行動。增強全民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建設美麗吉林轉化為全省人民的自覺行動。
1.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深入宣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創新宣傳載體,豐富活動內容,把綠色低碳理念融入人們日常工作學習生活。拓展生態文明教育的廣度和深度,將綠色低碳發展納入國民教育體系,開展多種形式的資源環境國情教育,普及碳達峰、碳中和基礎知識。持續開展世界環境日、節能宣傳周及低碳日、吉林生態日、黑土地保護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增強社會公眾綠色低碳意識,推動生態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著力破除奢靡鋪張的歪風陋習,堅決遏制餐飲浪費等奢侈浪費和不合理消費行為。開展綠色低碳社會行動示范創建,深入推進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建筑創建行動,營造綠色低碳生活新風尚。鼓勵居民綠色消費,推廣綠色低碳產品,嚴格落實綠色產品認證和標識制度。按照國家政策要求,加大政府綠色采購力度,擴大綠色產品采購范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管局、省婦聯、省市場監管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引導企業主動適應綠色低碳發展要求,強化環境責任意識,加強能源資源節約,提升綠色創新水平。重點領域國有企業要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帶頭壓減落后產能,推廣低碳、零碳、負碳技術,制定實施企業碳達峰方案,積極推進綠色低碳轉型。重點用能單位要主動核算自身碳排放情況,分析研究碳減排路徑,制定專項工作方案,實施節能降碳改造。相關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要按照環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業碳排放信息。(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省生態環境廳、吉林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領導干部培訓。將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為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各級黨校(行政學院)要把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內容納入教學計劃,有針對性地對各級領導干部開展培訓,深化各級領導干部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科學性、系統性的認識。從事綠色低碳發展工作的領導干部要主動學習碳達峰、碳中和業務知識,著力提升能力素養,切實增強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本領。(省委組織部、省委黨校〔省行政學院〕、省能源安全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各地區梯次有序碳達峰行動。各地區要圍繞深入實施“一主六雙”高質量發展戰略,準確把握自身發展定位,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資源環境稟賦,堅持分類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聯動,有力有序推進碳達峰。
1.科學合理確定有序碳達峰目標。產業結構較輕的地區,要堅持綠色低碳發展,嚴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建設,力爭率先實現碳達峰。風光資源豐富的地區,要將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競爭優勢和發展優勢,提高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納比例,力爭盡早實現碳達峰。化工、鋼鐵等重工業占比較高、能源結構偏煤的地區,要把節能降碳擺在首位,大力優化調整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力爭與全省同步實現碳達峰。(省能源安全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2.上下聯動制定碳達峰方案。各市(州)、長白山保護開發區、梅河口市要結合本地區資源稟賦、產業布局、能源結構、發展階段等,按照省能源安全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提出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碳達峰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科學制定本地區碳達峰方案。各地區碳達峰方案經省能源安全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綜合平衡、審核通過后,由各地自行印發實施。(省能源安全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3.開展碳達峰試點示范。鼓勵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園區開展碳達峰新路徑、新模式探索,推動綠色低碳轉型,爭創國家級碳達峰試點,及時總結試點先進建設經驗,為全國碳達峰提供吉林經驗。(省能源安全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四、加強綠色低碳區域合作
(一)開展綠色經貿、技術合作。優化貿易結構,大力發展高質量、高附加值的綠色產品貿易。加強節能環保產品和服務進口。加大自主品牌培育,支持企業開展國際認證,提升出口商品附加值,鼓勵企業全面融入綠色低碳產業鏈。穩步擴大開放型國際合作,促進吉林與東北亞相關國家在綠色技術、綠色裝備、清潔能源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積極推動我省綠色低碳技術及產品“走出去”。充分發揮我省“大院大所”的科技創新資源優勢,推動開展綠色低碳領域科研合作和技術交流,將創新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省商務廳、省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融入國家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立足區位優勢,積極參與打造中蒙俄經濟走廊,構建大圖們江開發開放經濟帶,推動“一帶一路”倡議在東北亞地區務實落地。推進中國-白俄羅斯先進材料與制造“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等國際合作平臺建設,圍繞新能源及光電磁材料等領域開展關鍵技術聯合攻關。充分利用東北亞地方合作圓桌會議機制,開展綠色低碳發展交流與合作。促進東北地區多層次、多方位合作,推進東部通化、白山、延邊地區與黑龍江、遼寧合作共建東北東部綠色經濟帶,推動西部松原、白城地區與黑龍江、遼寧、內蒙古合作共建東北西部生態經濟帶,加強與內蒙古在煤炭、電力等能源領域合作。(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外辦、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政策保障
(一)建立健全統計核算和標準體系。按照國家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有關要求,建立完善我省碳排放核算體系,規范編制年度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充分發揮統計核算對碳達峰的支撐作用。加強能源生產、消費、流通等數據的采集、審核及評估,科學核算全省能源消費數據,加強分析研究和監測預警。落實國家各項綠色標準,嚴格節能標準實施與監督,推進節能、工業綠色低碳發展等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健全我省綠色標準體系。(省統計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財稅、價格、金融政策。各級財政要加大對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工作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節能、節水等稅收優惠政策。嚴格執行國家差別電價、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政策。完善綠色金融體系,大力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基金、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等金融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向具有顯著碳減排效應的重點項目提供長期限優惠利率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掛牌融資和再融資。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開展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吉林銀保監局、吉林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開展市場化交易。推動碳排放權市場化交易,做好交易對象核查復核、碳排放權配額發放等工作,指導參與碳排放權交易的企業進行碳市場上線交易、配額清繳履約等。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適時開展用能權交易工作,做好與能耗雙控制度銜接。積極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廣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各級黨政主要領導要擔負起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省能源安全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碳達峰工作的統籌協調,定期對各地區和重點領域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調度,督促各項目標任務落細落實,重要事項及時提請省能源安全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和領導小組工作要求,扎實推進相關工作。(省能源安全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中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圍繞碳達峰目標要求,全面實行“五化”閉環工作法,細化分解重點任務,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落實情況納入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各相關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要按照碳達峰工作有關部署,最大限度凝聚共識和力量,推進經濟社會綠色低碳發展。(省能源安全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中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嚴格監督考核。落實國家碳強度和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實行能源消費和碳排放指標同管理、同分解、同考核,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逐步建立系統完善的碳達峰碳中和綜合評價考核制度。加強監督考核結果應用,對碳達峰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碳排放控制目標的地區和部門依法依規通報批評和約談問責。各市(州)政府、長白山管委會、梅河口市政府要組織開展碳達峰目標任務年度評估,有關工作進展和重大問題及時向省能源安全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省能源安全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中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