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上海市金山區亭林鎮人民政府發布亭林鎮“十四五”加快推進光伏發電發展實施方案,文件指出,到2025年,本鎮實現光伏發電新增規模達到3.5萬千瓦,力爭5萬千瓦。
新建建筑配置光伏發電設施是光伏發電規模持續增長的重要抓手。按照“能建盡建”原則,推行所有新建建筑必須安裝光伏發電設施,降低傳統化石能源在新建建筑用能中的占比。原則上新增公共機構、公共建筑、工業建筑應按照屋頂面積不低于50%的比例安裝光伏發電設施,新增居住建筑應在確保群眾利益和居住安全的前提下,可同步設計光伏發電系統,鼓勵居民在自有產權住宅屋頂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
在保護生態環境、保障農村風貌、用地合規合法以及不影響農業生產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推進魚塘、大棚、水庫、草地等農用地和未利用地建設與農林牧漁相結合的光伏復合項目,推動“光伏+農用地、光伏+未利用地”項目有序實施,提高土地利用率,降低農業用能成本。各部門以及有相關資源的村要結合區域規劃,積極推動農業光伏建設。
原文如下:
發展可再生能源是綠色轉型的重要抓手,也是實現國家“碳達峰、碳中和”行動目標的重要舉措。根據上海市、金山區“十四五”能源發展規劃以及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考核要求,制定了亭林鎮“十四五”加快推進光伏發電發展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國家和上海市、金山區“碳達峰、碳中和”規劃目標,依托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機制,全面推動本鎮光伏發電開發利用和高質量發展,構建適應大規模新能源發展的電力系統,助力亭林鎮“十四五”新能源發展目標,促進本鎮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和經濟低碳轉型發展做出積極的貢獻。
二、總體原則
(一)條塊結合,形成合力
各部門、村居、兩城辦、外經公司應落實工作責任,壓力層層傳導,形成“條塊結合”的工作機制。
(二)政府引領,融合發展
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要積極引領示范,按照“宜建盡建”原則配置光伏發電設施,加強“碳達峰、碳中和”以及光伏開發利用的宣傳,形成政府積極引導、企業積極參與的良好氛圍,推動光伏與各行業的融合發展,不斷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比重。
(三)深挖存量,拓展增量
深入挖掘工業園區廠房、物流倉儲、商業綜合體等存量屋頂資源,加大分布式光伏的推廣力度。按照“能建盡建”的原則,有序推廣光伏一體化建筑,進一步擴大光伏發電利用規模。
三、工作目標
充分利用本鎮屋頂等各方面光伏可利用資源,通過各行業領域協同推進、融合發展,為推動亭林綠色轉型發展提供重要支撐。到2025年,本鎮實現光伏發電新增規模達到3.5萬千瓦,力爭5萬千瓦。其中,2021年,本鎮實現光伏發電新增規模達到0.35萬千瓦,力爭0.5萬千瓦;2022年,本鎮實現光伏發電新增規模達到0.525萬千瓦,力爭0.75萬千瓦;2023年,本鎮實現光伏發電新增規模達到0.7萬千瓦,力爭1萬千瓦;2024年,本鎮實現光伏發電新增規模達到0.875萬千瓦,力爭1.25萬千瓦;2025年,本鎮實現光伏發電新增規模達到1.05萬千瓦,力爭1.5萬千瓦。
四、主要舉措
(一)深入挖掘存量屋頂可利用資源
各部門、村居、兩城辦、外經公司等各單位要跨前一步,充分挖掘行業領域和屬地區域內存量公共機構、公共建筑、工業等屋頂可利用資源,支持和創新“光伏+”應用場景,全面推進“光伏+農業”“光伏+住宅”以及建筑光伏一體化,帶動光伏與各領域的協同發展。要互相支持、加強配合,盤活資源,從易到難,加快實施。要帶頭示范,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屋頂,原則上全部安裝光伏發電設施;要結合轄區內工商業企業用電、能耗等情況,積極引導、推動屋頂具備條件的企業全部安裝光伏發電設施,加強政府統籌協調,加大政策支持和指導力度,調動各方積極性,大力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打造光伏產業發展增長的新動力。要選擇基礎條件好、積極性高的工業企業和園區,開展試點和推廣工作,建設一批規模化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既減少企業用電成本,又推動綠色低碳發展,踐行社會責任。
(二)提升新建建筑光伏發電開發比重
新建建筑配置光伏發電設施是光伏發電規模持續增長的重要抓手。按照“能建盡建”原則,推行所有新建建筑必須安裝光伏發電設施,降低傳統化石能源在新建建筑用能中的占比。原則上新增公共機構、公共建筑、工業建筑應按照屋頂面積不低于50%的比例安裝光伏發電設施,新增居住建筑應在確保群眾利益和居住安全的前提下,可同步設計光伏發電系統,鼓勵居民在自有產權住宅屋頂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
(三)推動“光伏+農用地、光伏+未利用地”的開發
在保護生態環境、保障農村風貌、用地合規合法以及不影響農業生產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推進魚塘、大棚、水庫、草地等農用地和未利用地建設與農林牧漁相結合的光伏復合項目,推動“光伏+農用地、光伏+未利用地”項目有序實施,提高土地利用率,降低農業用能成本。各部門以及有相關資源的村要結合區域規劃,積極推動農業光伏建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建立鎮級層面能源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本鎮能源項目建設。鎮經發辦會同各部門加強對光伏資源開發的統籌管理,協調黨政機關等屋頂資源的集約化開發,推進光伏發電在重要行業、重點區域、重大項目的高效利用。各單位部門應落實工作責任,指導相關企業充分利用屋頂等相關資源開發分布式光伏,促進企業節能降耗。
(二)加強資源支持,做好配套保障
1.做好資源排摸。鎮經發辦牽頭各部門、村居、兩城辦和外經公司摸清底數,做好資源排摸工作。
2.把控增量源頭。鎮經發辦、鎮規建辦、鎮農服中心、鎮水務站、鎮城建中心、外經公司等部門結合相關要求,制定“光伏+”專項行動計劃。
3.形成推動合力。鎮規建辦、鎮農服中心、鎮水務站等要積極對接上級部門,完善光伏復合項目用地認定標準、建設要求、用地管理規定等,支持在農用地建設與農林牧漁相結合的光伏復合項目。鎮城建中心要支持在具備條件的屋頂綠化和地面綠地配套設施上建設光伏發電設施。鎮經發辦、鎮黨政辦、經服中心、黨群中心等部門單位要統籌好黨政機關、公共機構屋頂資源,率先示范,推進商業、文旅場所光伏開發。
(三)加強項目監管,推動健康發展
1.加強風貌管理。要統籌協調城鎮建設和新能源開發利用,加強項目審核,對不適宜建設或不滿足風貌要求的,在條線推進方案或項目前期予以明確,確保符合城市景觀要求。
2.做好事中事后監管。要加強本區光伏項目事中事后監管,確保項目合法合規,促進光伏規范健康發展。
3.強化安全管控。光伏設備須選用通過國家批準認證機構認證的產品,滿足建筑物結構和電氣安全要求。新建光伏項目應符合《建筑太陽能光伏發電應用技術標準》等相關技術規定。加強新建建筑光伏質量監管,項目業主要加強光伏項目全生命周期安全風險管理,規范項目施工、維護保養、報廢處理等環節,確保風險受控。
上海市金山區亭林鎮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