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杭州市蕭山區發展和改革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蕭山區光伏施工企業分類評價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征求意見稿)》,評價對象為在2021年1月1日起在蕭山區開展光伏施工的安裝類企業。
評價采用指標權重法,總分為105分(其中附加分5分),經計算后列出各申報單位的分值和排序。
評價指標從合法、安全、經濟和創新四個維度出發,側重于后評價和客觀性。具體包括安全守法情況、企業規??冃Ш唾Y質、已建設項目的驗收整改情況、單位裝機容量發電量、投資方滿意度、建設項目的特色亮點、項目榮譽,項目保險情況指標。
評價結果將申報企業分為四類,其中A類為:總分90分以上,且排名在前30%以內的;B類為:總分80分以上,且排名在前70%以內的;D類為:排名在總申報單位總數的后10%,且總得分在65分及以下;除A、B、D類外,其余為C類企業。
詳情如下:
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公開征求《蕭山區光伏施工企業分類評價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征求意見稿)》
根據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現公布《蕭山區光伏施工企業分類評價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歡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見和建議。公示時間: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16日, 如有意見建議請在公示期內反饋我局。
聯系人:黃先生 電話:82898913傳真:82898622,電子郵箱:262887792@qq.com。
附件:蕭山區光伏施工企業分類評價辦法(征求意見稿)
杭州市蕭山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7日
蕭山區光伏施工企業分類評價辦法
(征求意見稿)
為促進全區分布式光伏工作安全、有序、高質量發展,推進優質光伏施工企業快速健康發展,充分發揮優質分布式光伏項目的引領帶動作用,根據我區實際,特制定此辦法。
一、評價對象
評價對象為在2021年1月1日起在蕭山區開展光伏施工的安裝類企業。
二、評價指標及標準
1、評價采用指標權重法,總分為105分(其中附加分5分),經計算后列出各申報單位的分值和排序。
2、評價指標從合法、安全、經濟和創新四個維度出發,側重于后評價和客觀性。具體包括安全守法情況、企業規??冃Ш唾Y質、已建設項目的驗收整改情況、單位裝機容量發電量、投資方滿意度、建設項目的特色亮點、項目榮譽,項目保險情況指標。具體指標說明和計算方法見附件。
3、評價結果將申報企業分為四類,其中A類為:總分90分以上,且排名在前30%以內的;B類為:總分80分以上,且排名在前70%以內的;D類為:排名在總申報單位總數的后10%,且總得分在65分及以下;除A、B、D類外,其余為C類企業。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評價為D類:
(1)申報單位提供的驗收材料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
(2)申報單位在2年內建設并網的光伏項目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3)應評未參評的。
三、評價流程
每年度對光伏施工企業開展一次評價,具體評價流程如下:
1、區發改局下發年度分類評價通知,并附企業自評表格及說明、所需支撐材料。
2、各申報單位在收到通知后15日內,編制自評報告,并報送給區發改局。
3、區發改局對各企業上報的自評報告進行核實,并形成初步評分和分類結果。
4、區發改局將初步評分和分類結果下發給各申報單位進行核對。各申報單位如有意見,可在15日內進行申訴。
5、區發改局進行最終審核,并確定各企業的分類等級。
四、結果應用
1、評價結果將向全社會進行公開發布。
2、評價結果為D類的企業所投資或安裝的項目取消一年內區級光伏發電補助政策。
五、附則
1、本辦法由區發改局負責解釋;
2、本辦法自2022年 月 日起開始施行。
附件:蕭山區光伏施工企業分類評價指標體系
杭州市蕭山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