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決定,將克羅地亞、匈牙利、葡萄牙訴至歐盟法院(CJEU),因其對可再生能源開發支持不足。歐盟委員會要求對這三個成員國實施金融制裁,原因是它們未能將《歐盟可再生能源指令》轉化為國家立法。
歐盟成員國必須在2021年6月30日前將歐盟指令納入本國法律。 2022年5月,歐盟委員會表示,它向克羅地亞、德國、匈牙利、葡萄牙和羅馬尼亞發送了合理意見,因為它們未能向歐盟提供“歐盟指令條款轉化成國內相應法規的清楚、準確的信息”。
它還向塞浦路斯、希臘、愛爾蘭和盧森堡發送了意見書,因為上述國家“僅通報了部分”國家措施。歐盟委員會給每個國家兩個月的時間來履行這一轉換義務。
歐盟委員會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迄今為止,克羅地亞、匈牙利和葡萄牙是僅有的三個未向歐盟提供任何相關表格或解釋性文件的成員國,它們沒有向歐盟說明如何通過國內法規闡釋歐盟指令的每一項規定。因此,歐盟委員會將這些成員國提交給歐盟法院。”
根據歐盟法律,如果歐盟成員國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遵守合理的意見,歐盟委員會可以將其轉交給CJEU,并要求實施經濟制裁。
2018年通過的《可再生能源指令》為未來十年電力、供暖、制冷和運輸領域的可再生能源發展提供了法律框架。它設定了歐盟層面的約束性目標,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至少占32%,包括對可再生能源發展具有成本效益的各項支持措施。同時,歐盟還要求成員國簡化可再生能源項目的行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