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第三監管周期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嚴格成本監審基礎上核定第三監管周期省級電網輸配電價,進一步深化輸配電價改革。
??對此,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向上海證券報記者表示,此政策有利于輸配電各方合理分擔成本,使電網輸配電價更清晰,用戶側儲能等環節業務模式也會更加順暢,此輪深化輸配電價改革,有利于可再生能源發電和各類儲能項目加快發展。
??“這項政策有利于我們儲能項目的發展。”浙江某用戶側儲能項目負責人向上海證券報記者表示,儲能項目有利于穩定整個電網運行,此輪改革有望明晰儲能等環節的收益。
??《通知》明確,工商業用戶用電價格由上網電價、上網環節線損費用、輸配電價、系統運行費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組成,系統運行費用包括輔助服務費用、抽水蓄能容量電費等,上網環節線損費用按實際購電上網電價和綜合線損率計算。
??《通知》提出,執行工商業(或大工業、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的用戶,用電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執行單一制電價;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間的,可選擇執行單一制或兩部制電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執行兩部制電價,現執行單一制電價的用戶可選擇執行單一制電價或兩部制電價。
??東吳證券分析師劉博認為,此輪深化輸配電價改革后,執行兩部制電價的用戶,除了支付電量電價外,還需按照變壓器報裝容量或最大需量支付容量電費,電壓等級越高,容量電價越低,按照需量付費的大工商業用戶可通過降低控制需量降低成本。
??“本輪改革,首次引入與負荷率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有助鼓勵工商業用戶側按照實際用電情況合理報裝容量,利好虛擬電廠負荷聚合商以及用戶側開展工商業儲能。”劉博說。
??“對負荷率較高的兩部制用戶的需量電價實施打折優惠,有利于引導用戶合理報裝容量,提升電力系統經濟性。”林伯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