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支持建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財政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構建清潔低碳高效安全能源體系。對2022—2025年建成并網的“十四五”漂浮式海上光伏項目,以及2022—2024年建成并網的“十四五”海上風電項目,按照建成并網年度予以財政補貼。
原文如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支持建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財政政策措施的通知
魯政辦字〔2023〕123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關于支持建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財政政策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8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支持建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財政政策措施
為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山東深化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發〔2022〕18號),精準支持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建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魯發〔2022〕19號)、《財政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山東深化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的實施意見》(財預〔2022〕137號)等有關規定,現制定如下財政政策。
一、切實增強財政綜合保障能力
1.提高財政保障能力。深化綜合預算改革,加強財政資源統籌,增強支持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的財政保障能力。完善省以下轉移支付制度,優化轉移支付結構,增強轉移支付激勵引導功能,構建有利于深化新舊動能轉換和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轉移支付體系。
2.支持推進重點項目實施。把支持重點項目作為推進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的重點抓手和切入點,充分考慮各地財力水平、債務風險等因素,在分配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時統籌予以支持,加快補齊公共服務領域短板。加大基本建設投資對新舊動能轉換和省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重點項目的支持力度。
3.強化財金協同創新。全面提升財政金融協同服務實體經濟效率和水平,建立財政金融協同常態化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重點領域和項目投資力度。充分發揮新舊動能轉換基金帶動作用,積極運用財政資金股權投資等方式,支持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創新型企業和項目。
4.發揮稅費政策引導作用。全面落實減稅降費和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加大對小微企業、制造業、科技創新等稅收支持力度。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等稅收政策。落實青島港作為離境港實施啟運港退稅政策,增強青島港輻射帶動作用,提升對外開放水平。擴大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改革試點,引導企業提升土地使用效益。
二、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
5.支持重大創新平臺建設。深化省級科技資金整合,優化資金資源配置,以高質量建設海洋領域國家實驗室為引領,加快構建“1313”四級實驗室體系。對符合條件的重大科技創新平臺給予經費補助。對獲國家批復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地方政府承擔的建設經費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由省市兩級合理分擔。支持高質量建設黃河三角洲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探索鹽堿地產業化綜合利用新模式。
6.支持基礎研究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支持集聚力量進行原創性引領性科技攻關。加大省自然科學基金投入,鼓勵創新領軍企業與省自然科學基金建立聯合基金。統籌安排60%左右的省級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資金支持培育新動能,集中財力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研發攻關,引導產業鏈領航企業承擔重大科技項目和重大科技示范工程。
7.支持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符合條件企業的研發費用投入給予一定比例補助,單個企業年度最高補助500萬元。優化升級“創新券”管理,實施“小升高”財政激勵政策,全面激發創新創造活力。支持培育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統籌中央有關資金按規定給予獎勵。
8.支持人才創新創造。統籌省級人才建設、科技創新等資金,支持實施重點人才工程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加強柔性引才用才,支持制定強化柔性引才的具體舉措,加大柔性引才財政支持力度。優化博士后科學基金運行機制建設。深化財政科技經費分配使用機制改革,落實財政科研經費“放管服”改革,提升科技投入效能。優化人才股權投資與新舊動能轉換基金投資有機銜接機制,持續激發創新活力。完善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投入機制,提高技能人才培養能力和質量。
三、支持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
9.支持傳統支柱產業綠色化高端化發展。完善財政激勵政策,支持冶金、化工、機械、輕工、建材、紡織等重點行業企業實施新一輪技術改造行動,推進新型工業化。統籌中央和省級相關資金,支持實施產業基礎再造工程,實施一批強鏈補鏈工程,支持一批產業鏈發展促進機構,提升產業鏈安全穩定發展水平。優化財政支出政策,支持省級以上生態工業、數字經濟等園區建設。落實財政涉企資金“綠色門檻”制度,按照與綠色發展的相關性,實施差別化財政支持政策。
10.支持重化工業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優化財政支持方式,加大財政資金保障力度,聚焦高耗能行業組織實施產能轉移、壓減、整合、關停。支持開展省內能耗指標收儲交易,推進能耗指標優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保障重大項目順利實施。依法依規減免海域使用金,在專項債券和轉移支付方面統籌予以支持,加快推進裕龍島煉化一體化項目建設。
11.支持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實施新產品保險補償財政政策,支持先進制造業集群發展。梯次推進國家海洋牧場示范創建工作,對新入選的國家級海洋牧場給予補助。對在山東省內轉化并完成三期臨床試驗的創新藥,省級財政給予最高3000萬元一次性補助。支持用海重點項目建設,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予以減繳不超過地方分成部分20%的海域使用金。創新完善空天信息、虛擬現實、人工智能等財政激勵政策,鼓勵濟南、青島等市創新豐富財政支持政策,前瞻布局未來產業發展。
12.支持培育壯大數字經濟。優化完善集成電路、基礎軟件等財政獎補政策,實施5G基站和新型數據中心建設財政激勵政策,鼓勵濟南、青島等市加大財政投入,提速布局數字基礎設施。綜合采取股權投資、財政獎補等方式,支持制造業企業實施智能化技術改造,支持數字農業發展,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統籌中央和省級專項資金,支持布局一批工業互聯網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支持“工賦山東”建設,支持中小企業“上云、用數、賦智”。
13.支持構建優質高效服務業體系。實施平臺載體培育政策,支持創新創業共同體建設,對新確定的國家產品監督檢驗中心等公共服務平臺,經認定后,省級財政給予最高1000萬元貼息、獎補或股權投入。對獲批的國家質檢中心、國家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國家市場監管重點實驗室、國家市場監管技術創新中心、國家級質量標準實驗室給予獎勵,加快搭建生產服務性共享平臺。
四、支持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
14.支持推動消費擴容提質。支持開展文化旅游惠民消費活動,推動文旅消費加速回暖。支持開展消費促進活動,擴大汽車等大宗消費,拓展綠色消費等新場景。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提高黨政機關、公共機構和企事業單位新能源汽車配備比例,新增及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加大資金統籌力度,支持各市發展電商新業態新模式,引導建設智慧商圈和特色街區,支持老字號創新發展。
15.支持擴大有效投資。完善政府投資資金管理機制,保持政府投資合理增長。發揮財政性資金的帶動作用,探索創新多元化投資模式,聚焦重大戰略、重點領域,通過政府引導基金、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多種方式,推動政府和市場形成有效投資合力。
16.支持現代流通體系建設。支持濟南、臨沂國家綜合貨運樞紐強鏈補鏈城市群建設,省級財政結合中央財政補助,對每個示范城市給予最高18億元支持。統籌中央和省級有關資金,深入推進縣域商業建設行動,支持鄉鎮商貿中心、縣級物流配送體系、農產品商品化處理設施項目建設,推動建立城鄉統籌、配置合理、相互促進的縣域商業基礎設施體系。
17.支持綜合立體交通網建設。創新交通投融資體制,統籌運用中央和省級交通發展資金、專項債券、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等,支持加密高速鐵路網等重點項目建設運營,對京杭大運河主航道及船閘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給予補助。落實濟南機場二期改擴建等重大項目建設資本金補助,推動設立機場建設投資基金。實施交通投資領域投資激勵政策,對投資成效明顯、投資完成較好的市給予激勵支持。
五、支持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
18.支持新型能源體系建設。支持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構建清潔低碳高效安全能源體系。對2022—2025年建成并網的“十四五”漂浮式海上光伏項目,以及2022—2024年建成并網的“十四五”海上風電項目,按照建成并網年度予以財政補貼。實施生物質發電補貼政策,推動生物質發電行業有序健康、高質量發展。完善支持煤炭增儲保供政策,推動建設煤炭儲備。支持建設天然氣管網項目。鞏固現有冬季清潔取暖試點成果,對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改造和運行給予補助,穩妥實施新增清潔供暖改造,對列入中央財政支持的北方地區清潔取暖的城市,嚴格按時間節點完成改造任務。
19.支持建立綠色低碳發展體制。開展森林生態補償,支持森林質量提升、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積極爭取更多國土綠化項目納入中央財政支持范圍,提升林業碳匯能力。支持保險機構創新農業保險產品,將森林、海洋等碳匯保險納入優勢特色農業保險以獎代補范圍。聚焦綠色金融領域,打造山東版“碳減排支持工具”,省級財政對地方法人銀行獲得的再貸款減碳引導額度給予適當支持。鼓勵各市統籌生態環保領域相關資金支持近零碳城市、近零碳園區、近零碳社區示范創建。
20.支持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加大資金統籌力度,推動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建設,支持歷史遺留廢棄礦山治理。落實政策性關閉礦山企業礦業權出讓收益(價款)退還政策,推動礦業權平穩有序退出。完善海洋環境質量生態補償制度,支持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完善黃河流域豫魯兩省橫向生態補償機制。探索建立縱橫結合的省內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完善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資金分配機制,支持南水北調和小清河重點區域、國家級重點生態縣等地區生態環境保護和民生改善。加快黃河流域發展產業投資基金(濟南)運作,積極參與組建國家黃河基金,支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21.支持現代水網體系建設。深化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探索完善水資源稅制度,實施水資源稅遠程在線監控管理改革,促進水資源集約節約利用。堅持節水優先,推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全面落實節水激勵政策。統籌利用水利資金、專項債券等,支持重大引調水和重點水源工程建設,實施新建(改擴建)水庫、大中型水庫增容和河道攔蓄工程,對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改造給予補助,支持開展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持續優化水資源配置格局。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支持開展蓄滯洪區和重點平原洼地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山洪災害防治,完成小型水庫雨水工情自動測報系統項目建設,健全完善防洪減災體系。深入落實河湖長制,做好經費保障工作,支持開展省級美麗幸福河湖建設。
22.支持環境污染防治。落實省級生態文明建設財政獎補機制,實施節能減排獎懲機制,推動形成“1+N”生態補償制度體系,持續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發揮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基金作用,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土壤污染防治。統籌安排基本建設投資資金,支持推進城市環境污染防治等。
六、支持區域高質量發展
23.支持區域協調發展。全面落實支持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建設發展的財政政策措施,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力度。圍繞充分發揮山東半島城市群龍頭作用,全面優化“一群兩心三圈”格局,強化財政政策支持。支持實施《突破菏澤、魯西崛起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加大對魯西5市財政一般性轉移支付力度,提高人均基本公共服務支出水平。深化擴權強縣改革,完善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差異化評價政策,2023—2024年,實施工業強縣、現代農業強縣、生態文明強縣、科技創新強縣、對外開放強縣、現代流通強縣、文旅康養強縣等財政激勵政策,促進縣域經濟加快發展。
24.支持困難地區轉型發展。合理安排革命老區轉移支付資金,重點支持沂蒙、菏澤等革命老區發展。完善省級資源枯竭城市轉移支付制度,支持資源枯竭城市和獨立工礦區轉型發展。持續推進黃河灘區居民遷建后續發展,保持對灘區搬遷脫貧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的財政幫扶政策總體穩定。
25.支持建設宜居韌性智慧城市。完善財政支持政策,引導企業和社會資本實施老舊小區改造、燃氣老化管網更新改造。落實分梯次以獎代補機制,支持推進城市建成區雨污合流管網清零改造。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推進實施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提升行動,省級財政對經評估達到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地方標準三星級以上的市,擇優給予最高1200萬元獎補。
七、支持打造鄉村振興齊魯樣板
26.支持構建更高質量農業穩產保供體系。健全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和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加大產糧大縣支持力度,提高高標準農田建設財政補助標準,落實地方糧油儲備任務,實行耕地保護省級激勵,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落實生豬調出大縣獎勵和漁業發展支持政策,保障重要農產品供給。加大政策性農業保險推動力度,深入實施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
27.支持農業高質高效全鏈條發展。支持實施農業良種工程、鄉村振興科技創新提振行動、省農業科學院科技創新工程,開展農業重大關鍵應用技術創新,落實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提升優勢特色產業科技水平。支持建設農業優勢特色產業集群,創建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產業強鎮,統籌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支持實施鹽堿地綜合利用,發展綠色種養循環農業,推進農業投入品減量增效,發展生態低碳農業。
28.支持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支持創建鄉村振興齊魯樣板示范區、銜接鄉村振興集中推進區,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支持農村供水提質增效,對農村規模化供水、農村供水工程維修養護給予補助。支持農村公路“建”“管”“養”“運”重點工程。支持農村危房和農房抗震改造,有效保障農村低收入困難群眾住房安全。
29.支持農民全面發展。研究擬定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政策,逐步提高農民土地增值收益分享比例。支持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構建農業現代化經營體系。建立村級組織運轉經費正常增長機制,支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落實各項惠農補貼政策,支持實施“雨露計劃”、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富民生產貸等幫扶政策,促進農民持續增收。
八、支持建設改革開放新高地
30.支持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加力推進服務和融入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深入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加大財政資金保障力度,實施數字政府強基工程,加快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試點落地。支持完善產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優化財政支出政策,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找準政府與市場、財政與金融的結合點,以財政更“有為”推動市場更“有效”。
31.支持民營經濟健康高質量發展。建立聯系和服務民營企業機制,主動“送政策上門”,增強財稅政策知曉度。完善扶持民營經濟發展激勵支持機制,每年對新認定的10個左右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先進縣(市、區),省級財政給予最高300萬元的資金獎勵。綜合運用貸款貼息、風險補償、融資增信等政策工具,強化對民營企業全鏈條的融資支持,著力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32.支持建設開放平臺和試點單位。支持提升上合示范區建設水平,積極推動山東自貿試驗區賦能升級,打造對外開放新高地。落實開發區支持政策,鼓勵開發區加大外資引進利用力度,促進開發區形成新的集聚效應和增長動力。實施重大展會補助,提升跨國公司領導人青島峰會、儒商大會等品牌影響力。支持開展先行區建設試點示范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全省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試點單位以及成功創建全省示范的綜合性區域、園區、企業,在預算內投資、專項債券安排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
33.支持提升貿易投資合作質量和水平。發揮好出口信保作用,完善“魯貿貸”“關稅保”和中小微外貿企業匯率避險增信等政策,推動外貿穩定發展。加大優勢產業關鍵技術、重要設備和零部件進口貼息力度,對符合條件的重大外資引進項目,省級財政按其到賬外資實際支出金額2%的比例、項目所在市財政按其到賬外資實際支出金額不低于1%的比例,最高給予1億元支持,大力促進制造業引資,支持外資地區總部和研發中心設立。鼓勵支持開展跨國并購、國際產能合作、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推動對外投資合作高質量發展。鼓勵各市統籌生態環保領域相關資金支持開展重點產品碳足跡評價。
九、支持推進文化自信自強
34.支持文化事業繁榮發展。統籌中央和省級資金,支持推動媒體融合發展,建強用好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縣級融媒體中心。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健全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實施公共文體場館免費、低收費開放補助政策。集中省級財政資金,支持實施珍貴文物精品、古籍珍本、公共文化等數字化工程。優化財政補助方式,實施“齊魯文藝高峰計劃”。
35.支持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統籌安排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資金,推動實施尼山世界文明論壇提升工程,支持國家文化公園建設,加大對考古研究、革命文物保護等支持力度,提高文物保護利用整體水平。創新資金使用方式,支持實施“山東手造”工程、建設非遺工坊,打造優秀傳統文化“兩創”新標桿。
36.支持文旅深度融合發展。統籌旅游發展等相關領域資金,加大“好客山東 好品山東”品牌宣傳推介力度,支持打造精品旅游線路,打造文旅強縣,支持舉辦旅游發展大會、文化旅游惠民消費等重點活動。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實施智慧文旅工程、“旅游+”行動計劃,培育“百企領航”優勢企業,大力發展文化產業。
十、支持推進共同富裕
37.支持居民就業和增收。落實進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政策措施,加大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健全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穩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發布工資指導線。建立完善促進充分就業的財政政策,深化就業創業資金投入機制改革。完善重點群體就業創業扶持政策,促進城鄉低收入群體充分就業、有效增收。
38.支持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完善財政教育投入保障機制,著力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支持高中特色多樣辦學。深化省屬本科高校預算撥款制度改革,支持省屬本科高校“一流學科”建設,建立以科研技術服務收入為重點的多渠道籌資收入財政配比政策。實施省屬高職院校預算撥款制度改革,建立基于專業大類的職業教育差異化生均撥款制度,穩定支持“雙高計劃”高職院校率先發展,支持實施職業學校辦學條件達標工程。
39.支持提升衛生健康服務水平。落實公立醫院政府投入政策,支持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完善支持社會辦醫的相關政策,調整優化醫療衛生資源布局,推動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機制,加強重大傳染病防控經費保障,支持健全公共衛生體系,有效遏制重大傳染性疾病傳播。
40.支持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統籌中央和省級基本建設投資資金,支持衛生健康、養老托育、社會兜底服務等重大公共服務工程建設,大力支持公共服務基礎設施補短板。健全生育財政支持政策。發揮基本建設投資引導撬動作用,推動建設一批托育服務機構。
41.支持完善社會保障體系。落實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逐步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居民基礎養老金水平。穩步提高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補助標準。健全完善地方財政補充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長效機制。實施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省級統籌,推動醫療保險省級統籌,實現更大范圍基金互濟。建立動態多元化籌資機制,支持開展居民長期護理保險試點。落實困難群眾救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支持構建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
42.支持筑牢安全發展屏障。加強區域糧食安全應急保障能力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省級區域性糧食安全應急保障基地建設。落實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資金,支持重點領域安全生產風險隱患整治,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加強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建設經費保障,提高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
十一、提升財政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
43.推進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推進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完善省以下政府間收入劃分,優化財政激勵性轉移支付政策,調動各級高質量發展積極性。合理安排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完善重大民生政策支出分檔分擔辦法。進一步規范省以下財政管理,深化省財政直管縣改革,加強縣鄉財政建設。
44.持續提升財政管理效能。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健全零基預算管理機制,實施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推進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支持開展成本預算績效管理改革。完善財政國庫管理制度體系,穩步推進財政總會計制度改革。深入推進會計準則制度體系貫徹實施,加強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推進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建設和應用拓展,加快建設財政大數據應用平臺,提升財政管理數字化水平。
45.充分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積極推進實施政府綠色采購,對列入國家品目清單的綠色節能環保產品予以優先采購或強制采購。積極推動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試點工作,引領建材和建筑產業高質量發展。充分利用采購合同融資、預留份額、價格扣除等方式,持續加大政府采購對中小微企業扶持力度,助力民營經濟健康高質量發展。
46.全面加強財會監督。制定出臺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實施方案,健全財會監督體系,完善工作機制,提升財會監督效能。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財會監督和預算執行監督專項行動,嚴肅查處違反財經紀律問題、整飭財經秩序。持續抓好注冊會計師行業“四類”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加強資產評估行業、代理記賬機構監管,堅決查處財務舞弊、會計造假等問題,切實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為建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以上政策措施由省財政廳牽頭落實,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具體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