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上海市發改委下達本市2023年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安排計劃 (第四批)的通知,共5大類項目,共計19656.36752萬元。其中,安排經審核通過2023年上海市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示范項目專項扶持資金合計1752.51652萬元。
原文見下:
關于下達本市2023年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安排計劃 (第四批)的通知
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綠化市容局:
你們報來的資金使用計劃申請函(滬環函〔2023〕167號、168號、183號、滬建建材〔2023〕560號、滬綠容〔2023〕410號)及有關材料已收悉。經研究,現將資金安排計劃下達給你們,共5項,共計19656.36752萬元(詳見附表),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安排計劃
1、按照《上海市重點行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深化治理專項扶持辦法》(滬環規〔2021〕13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5家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深化治理項目補貼資金合計4800.75萬元。
2、按照《上海市進一步鼓勵國三柴油車提前報廢補貼實施辦法》(滬環規〔2022〕9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2023年第六、七和八批共1964輛國三柴油車提前報廢補貼資金,合計5585.1萬元。
3、按照《關于持續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滬發改規范〔2019〕8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2022年“三秋”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市級扶持資金合計7333.001萬元。
4、按照《上海市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示范項目專項扶持辦法》(滬住建規范聯〔2020〕2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2023年上海市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示范項目專項扶持資金合計1752.51652萬元。
5、按照《關于進一步推進本市新能源環衛車推廣應用的扶持政策》(滬發改環資〔2023〕5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2023年度40輛新能源環衛車推廣應用獎勵資金185萬元。
二、有關要求
請根據上述資金安排計劃向市財政局申請撥付資金,并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合理規范使用各項資金,確保資金使用的公開、公正和公平,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特此通知。
附表:上海市2023年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安排計劃(第四批)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