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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日本政府發布的政府委員會報告,日本計劃2024年推出補貼計劃,涵蓋低碳氫和氫衍生物、化石燃料等價之間的成本差異,但條件要求嚴格。該補貼計劃要求項目說明在獲得支持后,是否可以不需要額外的支持進行運營。
與其向生產商提供固定支付或稅收抵免,日本該補貼實際上是將國內生產和進口氫氣的差異合同(CfD),即接收方在參考價格之上獲得額外支持,或是如生產和運輸成本最終較低,則需要向政府支付差額。
這使生產商可以和化石燃料相同的價格銷售清潔氫而不受市場波動的影響,增加采購者承諾氫氣購買量的可能性,為投資人提供財務保障。
參考價格將基于以下三個選項中最高的一個確定:低碳氫進入日本后將取代的原材料和燃料價格(如液化天然氣或煤炭)、此價格再加上一定的環境價值、或者灰氫或其衍生物在現有市場上的實際銷售價格。
隨著日本碳定價和其他監管措施的推出,這些參考價格將上升,補貼支付金額也會逐漸減少。如果生產和運輸低碳氫的成本(日本定義為二氧化碳強度為每千克氫氣3.4千克或更低)低于參考價格,且業務經營者將獲得超額利潤,公司將需要向政府支付這個價格差額。
日本經濟、貿易和工業部綜合資源和能源調查委員會的報告表明,包括向日本出口氫氣的公司在內的氫氣供應商,可以從2024年開始申請這些補貼,但必須從2030年起每年至少供應1萬噸氫氣。這些補貼將覆蓋15年的成本差異,項目還需要在這些支付停止后能夠繼續運營10年。
如果在這十年內項目中斷供應或在運營上發生重大變化,日本政府將要求返還設備剩余價值與補貼率相乘的金融價值。日本政府計劃最初支持氫氣及其衍生物在發電中的應用,委員會報告表明,這將建立供應鏈并通過規模經濟降低難以減少排放的部門的成本。
不過日本某些環保團體和分析人士強烈批評氫氣和氨在發電中的使用,因為最初與化石燃料混燒將延長這些污染資產的壽命。反對者們還認為通過大規模推廣直接向電網輸送電力的可再生能源,可更有效地減少電網的碳排放。
日本可在國外找到更好的風能和太陽能資源地點,但超過4000公里的高壓輸電線價格昂貴,日本氫氣進口則更具性價比。日本仍在研究從海外進口氫氣的最佳方式。
報告中表示,日本政府將研究一項承諾的可行性:到2030年開始將1%的由低碳氫制成的合成甲烷混合到天然氣網中,到2050年將這一比例提高到90%,合成燃料預計從2030年開始才具有商業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