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能源局發布了關于開展2024 年電力市場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其中提出,根據中長期合同簽訂履約要求,2024年年度交易電量占比不低于80%,其中廠網間保量保價購售電年度合同簽約電量按100%簽訂;年度市場交易合同簽約電量達到市場化總電量的75%(水電年度交易電量規模 70%、火電 80%、新能源80%、外購電80%),多月、月度及月內交易合同電量占25%。支持市場主體簽訂1-3年長周期交易合同。
做好分時段交易機制與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銜接,中長期分時段交易光伏發電峰、谷電價在平電價的基礎上分別上浮不低于63%、下浮不低于20%形成(儲能電站充電、綠電制氫等能量轉換對應交易電量下浮不低于 65%);其他電源峰、谷電價在平電價的基礎上分別上浮不低于63%、下浮不低于65%形成。
詳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