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已過半,2023年風電產業可謂高歌猛進:三批“沙戈荒”大型風電光伏基地穩步推進、鄉村風電迎來新一輪增長機遇、海上風電多個項目獲得核準競配,“三駕馬車”的并駕齊驅進一步穩定了風電產業發展的根基。
從政策導上,2023年是風電發展的過渡年,在這一年中,政策由推動產業規模擴大,逐漸轉變至引領產業融合發展、構建互補共濟的綠色能源體系;從推動生產端結構調整,到大力推動消費端綠色電力消納,提升綠電消費比例。綠色低碳轉型政策已深入至產業高質量發展階段。
一、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
趨勢:開啟鄉村風電發展元年
2023年1月2日,中央1號文件下發,明確提出“推進農村電網鞏固提升,發展農村可再生能源”,為可再生能源拓展農村市場提供了政策指引。
3月,國家能源局、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發布《關于組織開展農村能源革命試點縣建設的通知》,提出推進可再生能源發電就地就近開發和利用,并進一步強調,加強適用于農村應用場景的風力發電、高效率光伏發電等。掀起了鄉村風電、分散式風電新一輪發展的熱潮。
二、 《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管理辦法》
趨勢:風電運維技改市場廣闊
2023年6月,國家能源局印發《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管理辦法》的通知,鼓勵并網運行超過15年或單臺機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風電場開展改造升級。并在在項目審批管理、前置手續辦理、電價及補貼存續、電網接入及消納、設備設施循環利用等多個方面提供了解決思路和政策保障。
政策的發布,為風電“以大代小”、退役升級市場作出細則上的指引與規則制定,激活存量市場,打開風電場改造升級可觀的增長空間。
三、 《關于促進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循環利用的指導意見》
趨勢:風電退役回收產業初具雛形
2023年8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門印發《關于促進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循環利用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5年,集中式風電場、光伏發電站退役設備處理責任機制基本建立,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循環利用相關標準規范進一步完善,資源循環利用關鍵技術取得突破。
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企業率先行動,培育先進技術和商業模式。推進風電設備回收產業初具雛形,并展開未來巨大發展空間。
四、 《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
趨勢:綠電消納機制進一步完善
2023年8月,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將全國風電、太陽能發電、常規水電、生物質發電、地熱能發電、海洋能發電等已建檔立卡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所生產的全部電量核發綠證,實現綠證核發“全覆蓋”。
實現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不僅對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具有重要意義,還將推進產品碳足跡管理等工作。對風光發電的消納形成多元化支撐。
五、《電力現貨市場基本規則(試行)》
趨勢:風電市場化交易勢不可擋
2023年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電力現貨市場基本規則(試行)》,這是中國首個電力現貨市場基本規則。提出穩妥有序推動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設計適應新能源特性的市場機制,與新能源保障性政策做好銜接;推動分布式發電、負荷聚合商、儲能和虛擬電廠等新型經營主體參與交易。
《規則》將有序推動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以市場方式促進變動成本更低的新能源優先消納,實現新能源在更大范圍內的優化配置和協同消納。
六、《關于進一步規范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電力業務許可管理的通知》
趨勢:分散式風電再松綁
2023年10月,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電力業務許可管理的通知》,明確指出:在現有許可豁免政策基礎上,將分散式風電項目納入許可豁免范圍,不要求其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
早在2022年5月《關于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即指出:推動風電項目由核準制調整為備案制;以新能源為主體的多能互補、源網荷儲、微電網等綜合能源項目,可作為整體統一辦理核準(備案)手續。分散式風電由核準制向備案制轉變再進一步。
七、《關于加快推進能源數字化智能化發展的若干意見》
趨勢:風電數字化進程加速
2023年3月,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加快推進能源數字化智能化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以數字化智能化技術加速發電清潔低碳轉型,并著重提出推動能源裝備智能感知與智能終端技術、推動能源系統智能調控技術等共性技術突破。以及完善發電行業數字化智能化標準體系。
該文件進一步加快風電行業的數字化轉型、促進設備智能運維行業的發展。以為新型電力系統建設、能源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八、《關于探索推進海域立體分層設權工作的通知》
趨勢:海上風電建設空間增大
2023年11月,自然資源部發布《關于探索推進海域立體分層設權工作的通知》,明確可以立體分層設權的用海活動。推動海域管理模式從“平面”走向“立體”,或進一步規范未來海上風電、光伏等能源項目海域使用,促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
目前,河北、浙江、廣西、海南、遼寧等省區已先后出臺海域立體分層設權政策文件。將進一步緩解海上能源項目開發與海事、通航、漁業等項目活動的用海沖突問題,為海上能源項目開發提供合理空間。
九、《加快油氣勘探開發與新能源融合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趨勢:“風電+”、風電制氫規模化
2023年3月,國家能源局公布《加快油氣勘探開發與新能源融合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推動油氣開發企業提高新能源開發利用和存儲能力,推動能源清潔低碳、積極擴大油氣企業開發利用綠電規模。該文件首次明確了“海上風電與海洋油氣產業融合發展”的思路。
2023年5月,新疆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加快推進新能源及關聯產業協同發展的通知》,推動油氣行業增綠擴綠,要求推進新能源與多產業耦合聯動發展,開展新能源規模化制氫。推動海、陸“風電+”大發展。
十、《山西省風電裝備產業鏈 2023年行動方案》
趨勢:風電裝備產業鏈集群化發展
2023年3月,山西省能源局、山西省工信廳發布《山西省風電裝備產業鏈2023年行動計劃》發布,推動風電裝備產業鏈“建鏈、延鏈、強鏈、補鏈”,促進產業鏈“縱向成鏈、橫向成群”, 引領風電裝備產業鏈實現高質量鏈式集群發展。
該政策體現了推動風電裝備產業集群對內覆蓋全省、對外輻射周邊的產業布局的重要性,也進一步推動實現風電裝備產業鏈增值,體現了風電產業未來基地化、集群化的發展策略和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