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2024年深圳聯通基站儲能系統服務項目比選公告發布。公告顯示,本項目現通過公開比選的方式選取1家供應商負責為深圳聯通提供900個直供電基站的全套儲能設備及配套改造服務、維保服務,設備及軟硬件包括但不限于:額定容量200Ah或以上的鉛碳蓄電池組、網管及控制裝置等能夠組成完整儲能備電系統的設備、軟件。本項目改造的900個直供電基站所需設備、軟件、服務等均由中選人提供。
公告如下:
2024年深圳聯通基站儲能系統服務項目比選公告
本比選項目為2024年深圳聯通基站儲能系統服務項目(采購編號:SZ-ST-23-134;采購代理編號:GPDI-ZB-2023-04806),采購人為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廣東省電信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比選條件,現進行公開比選,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應答人(以下簡稱應答人)參選。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 項目概況及采購內容:本項目現通過公開比選的方式選取1家供應商負責為深圳聯通提供900個直供電基站的全套儲能設備及配套改造服務、維保服務,設備及軟硬件包括但不限于:額定容量200Ah或以上的鉛碳蓄電池組、網管及控制裝置等能夠組成完整儲能備電系統的設備、軟件。本項目改造的900個直供電基站所需設備、軟件、服務等均由中選人提供。
1.2 預計標的額:本項目無預算,按實際用電量結算;
1.3 標段/份額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份額;
1.4 服務地點:廣東省深圳市;
1.5 基站能源托管期:驗收合格后八年;
1.6 本項目設置最高限價,最高限價為應答折扣96%,應答人應答折扣高于最高限價的,其應答文件將被否決。
2. 應答人資格要求
2.1 資質要求:應答人須為合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執業許可證)的復印件;若應答申請人為法人的分支機構,還須同時提供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總公司對應答人出具的有效授權書(授權范圍須指定或覆蓋本項目)。注:1)已由總公司合法授權的,總公司取得的相關資質證書和授權范圍內的事項對分支機構有效,但法律法規或者行業另有規定的除外;2)同一法人授權多個分支機構參加本項目,或該法人與其分支機構同時參加本項目,將被視為同一應答人提交多個應答方案而被否決。
2.2 財務要求: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商業信譽和較強的企業綜合實力,能夠滿足采購人的要求,提供《企業經營狀況承諾書》(按比選文件提供的模板),并蓋公章。
2.3業績要求:應答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備1個同類項目經驗(同類項目經驗指:電能儲能改造(含設備及軟硬件及相關配套服務),純施工或服務不認可)。
注:
1)非框架合同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框架合同以發票開票時間或甲方蓋章的訂單/結算單生效時間為準(如訂單/結算單未蓋章或非公司級章的須提供甲方(公司或部門)蓋章的情況說明);電子合同以合同生效時間為準;測試報告以報告時間為準;
2)非框架合同須提供合同關鍵頁證明材料掃描件(合同簽字蓋章頁、合同采購內容頁等);框架合同須同時提供框架合同關鍵頁(合同簽字蓋章頁及合同采購內容頁等);非框架合同須提供合同關鍵頁證明材料復印件(合同簽字蓋章頁、合同采購內容頁等);框架合同須同時提供框架合同關鍵頁(合同簽字蓋章頁及合同采購內容頁等)及發票或甲方蓋章的訂單/結算單復印件(如訂單/結算單未蓋章或非公司級章的須提供甲方(公司或部門)蓋章的情況說明文件);
3)電子合同須提供合同關鍵頁證明材料復印件(合同編號頁、合同采購內容頁等),若合同關鍵頁證明材料復印件無法體現部分關鍵信息須提供甲方(公司或部門)蓋章的情況說明;框架電子合同須同時提供訂單/結算單/發票復印件(如訂單/結算單未蓋章或非公司級章的須提供甲方(公司或部門)蓋章的情況說明文件);
4)測試報告須提供報告掃描件(測試內容頁);
5)未區分同類業績和非同類業績的不納入統計范圍;
6)如合同或測試報告無法說明項目內容符合上述同類項目經驗內容,可由甲方出具的相應證明文件作依據(證明文件須加蓋合同甲方公司章或合同章)。
2.4是否接受代理商參選:本次比選接受代理商應答,應答人如為代理商的,應提供本次比選核心產品(電池)的原廠針對本項目的授權證明文件。無法提供原廠授權證明文件、同一原廠就同一產品授權兩家或以上代理商同時參與應答、同一產品的原廠與代理商同時參與應答的,均視為無效應答。
2.5合規經營/信譽要求:提供《合規經營承諾書/信譽承諾函》(按比選文件提供的模板),并蓋公章。
2.6廉潔誠信要求:提供《廉潔誠信承諾書》(按比選文件提供的模板),并蓋公章。
2.7 禁入型黑名單/失信名單:處于禁入期內的中國聯通禁入型黑名單供應商及其所注冊設立的與其現有經營業務相似的其它法人或組織不得參與應答;處于禁入期內的廣東聯通失信名單供應商不得參與應答。
2.8應答人控股及管理關系: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選同一采購包或者參選未劃分采購包的同一比選項目。
2.9被通報圍標串標行為的名單:凡被中國聯通集團公司圍標串標行為通報的供應商,取消應答資格。
2.10是否接受聯合體參選: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參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