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日,長白山管委會關于印發長白山保護開發區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大力推進光伏發電在城鄉建筑中分布式、一體化應用。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繼續調整和優化能源消費結構,加快煤炭減量步伐。推動冬季清潔取暖,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開展煤改氣、煤改電、煤改生物質。堅持“增氣減煤”同步,新增天然氣優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潔取暖需求。提高建筑終端電氣化水平,支持建筑光伏一體化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公共機構建設連接光伏發電、儲能設備和充放電設施的微網系統,實現高效消納利用。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省里要求,城鎮清潔取暖比例大幅提高。
原文如下:
長白山管委會關于印發長白山保護開發區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吉長管發〔2023〕8號
各區、機關各部門、各直屬企事業單位,駐區各中、省直部門和單位:
經發局制定的《長白山保護開發區碳達峰實施方案》已經管委會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長白山管委會
2023年12月29日
長白山保護開發區碳達峰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吉林省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部署,做好長白山保護開發區碳達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歷次全會和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緊緊圍繞建設世界級生態旅游目的地總體目標,堅持“保護第一、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全面實施“一主六雙”高質量發展戰略,按照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工作部署,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提前布局碳中和。
(二)工作原則
——系統謀劃、科學施策。堅持區域一盤棋,統籌規劃、戰略謀劃、整體推進,強化對碳達峰工作的總體部署。充分考慮區域和領域之間差異,針對不同領域特點,制定差異化政策措施,加強分類指導,分階段、分步驟有序達峰。
——突出重點、優化路徑。以旅游產業升級和生態系統保護為重點,強化科技支撐,深入推進旅游、交通、生活消費等重點領域降碳,鞏固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
——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加強政策引導,推動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充分發揮企業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健全完善價格、財稅、金融等經濟政策以及碳排放權交易等市場化機制,形成有效激勵約束。
——先立后破、安全降碳。強化底線思維,處理好降碳與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旅游服務正常運營的關系,著力化解各類風險隱患,確保安全穩定降碳。
二、主要目標
“十四五”期間,生態旅游業成為長白山保護開發區主導產業,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持續提高,新能源應用比例進一步增加,低碳技術應用取得新進展,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廣泛采用,低碳旅游體系初步建立,有利于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政策體系逐步完善。到2025年,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省下達目標,為2030年前碳達峰奠定基礎。
“十五五”期間,以生態旅游業為主導的產業體系進一步優化,清潔低碳高效的能源體系初步建立,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進一步提高,低碳技術應用領域更加廣泛,低碳旅游體系進一步完善,綠色生活方式成為公眾普遍選擇,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政策體系基本完善。到2030年,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進一步下降,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省下達目標,確保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
三、重點任務
(一)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
推進能源結構低碳轉型,抓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推動化石能源和新能源優化組合,在確保能源安全基礎上,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1.因地制宜發展可再生能源。
利用長白山光照充足、水源、地熱資源豐富等優勢,結合鄉村振興,選擇適宜地點,積極發展光伏、地源熱泵、空氣源熱泵等清潔能源,實現傳統能源供給升級換代。加快地源熱泵、空氣源熱泵等技術成熟項目推廣和建設,因地制宜推廣分布式光伏發電,合理適度開展屋頂分布式光伏建設,在工業生產、商業供暖等領域探索開展生物質顆粒、天然氣等生產供熱、集中供暖特色應用。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力爭達到省定目標。(經發局、規劃資源局、生態環境局、農業水利局、住建局、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池北區、池西區、池南區負責抓好落實,以下任務都需要三個區負責落實,不再重復強調)
2. 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
制定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規范實行煤炭消費控制目標管理。挖掘現有鍋爐運行能力,全區建成區內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其他地區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開展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25年底前,全區6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含電力)實現超低排放。進一步加強對2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監管以確保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因地制宜推進冬季清潔供暖,開展煤改氣、煤改電、煤改生物質,推進散煤清潔替代。擴大集中供熱范圍,加強集中供熱熱源和配套管網建設,淘汰管網覆蓋內的散煤鍋爐。大力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積極穩妥實施散煤治理,建立完善散煤監管體系,合理劃定禁止散燒區域,有序推進散煤替代,逐步削減小型燃煤鍋爐、民用散煤用煤量。強化風險管控,完善煤炭供應體系和應急保障能力,確保能源安全穩定供應和平穩過渡。(經發局、財政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加快建設新型電力系統。
提升電力系統服務能力,保障能源安全,積極布局一系列新能源電力增量項目和應用舉措,因地制宜地推進風光等可再生能源開發,提升電力系統消納能力,提高新能源應用比重。配合推動清潔電力資源大范圍優化配置,優化電力輸送通道,推進輸變電項目建設。落實全省“六新產業”發展、“四新設施”建設總體部署,促進能源與現代信息技術深度融合,加快能源基礎設施數字化、智能化建設。(經發局、農業水利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節能降碳增效行動
堅持節約優先方針,全面推進節能管理,實施節能降碳重點工程,加快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綜合運用法律制度體系手段和技術手段助推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能效水平,促進區域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
1.全面加強節能管理。
全面開展清潔生產行動,強化能耗、用水、環保、安全、技術和質量等標準約束。嚴格執行節能減排相關法規,推行精準執法、柔性執法。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發證全覆蓋,構建以排污許可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嚴懲無證排污和超標準排污等違法行為。健全節能監察體系,建立人才配套的節能監察隊伍。重點企業設置能源管理崗位和負責人。加強基層生態環境監管隊伍建設,加大有關部門及監察執法機構、企業等節能減排人員培訓力度,提高業務水平。(經發局、生態環境局、農業水利局、應急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 實施節能降碳重點工程。
實施城鎮綠色節能改造工程,統籌城鎮能源基礎設施規劃和建設,推動建筑、交通、照明、供熱等基礎設施節能升級改造。探索開展多能互補耦合供能,推廣余熱供暖、可再生能源供暖等取暖方式,提升城市綜合能效。實施節能降碳技術示范工程,支持新能源技術和低碳技術在旅游業、城市基礎設施中的示范應用和推廣。(旅游文體局、經發局、住建局、交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推動新型基礎設施節能降碳。
以“數字長白山”建設為引領,優化新型基礎設施空間布局,推動數據中心綠色高質量發展。加快新型基礎設施用能結構調整,采用新能源供電、“光伏+儲能”等模式,探索多樣化能源供應方式。提高數字化設備能效,淘汰落后設備和技術,推動既有設施綠色升級改造。加快數字城鎮建設,圍繞數字化、智能化、智慧化建設,加快推動5G基站、數據中心、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打造智慧城鎮。推進新一代信息網絡建設,大力推進5G網絡和千兆光纖寬帶建設,實現5G網絡在景區、商圈等深度覆蓋。提升數字化政務服務效能,加快智慧城市管理平臺建設,構建高效便捷的數字化公共服務體系。“十四五”時期,實施5G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數字政務建設工程、數字社會建設工程和數字化服務平臺建設工程等項目。到2025年,實現網絡信息基礎設施全面升級;形成數據資源共享基礎設施;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數字技術在政務各領域普及應用,“互聯網+政務服務”水平大幅提高;形成高效數字化公共服務,努力實現“一屏觀全域、一網管全城”數字化城市管理。(政數局、經發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城鄉建設碳達峰行動
結合長白山保護開發區國土空間規劃,以優化城鄉空間布局和節約能源為核心,加快推動城市更新。
1.推動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轉型。
合理利用自然,優化空間結構,構建科學合理的城鄉發展格局。實施城市更新計劃,逐步構建系統完備、高效實用、智能綠色、安全可靠的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積極應對城市內澇,逐步解決城鎮防洪和排水防澇等問題。系統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大幅提升降雨的就地消納和利用水平。鼓勵推廣使用綠色建材、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強化綠色設計和綠色施工管理。推動建立以綠色低碳為突出導向的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機制,加強建筑拆除管控,杜絕大拆大建。積極組織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商場、綠色景點、綠色建筑等創建活動。到2025年,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取得顯著成效。(旅游文體局、經發局、民政局、規劃資源局、住建局、商務局、機管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2. 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
推廣綠色建筑、綠色建材和高效節能新技術、新產品、新設備。適當提高城鎮新建建筑相關節能設計標準,推行建筑能耗測評標識和建筑能耗限額管理,加快發展超低能耗、低碳建筑。持續推進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等既有建筑和老舊供熱管網等市政基礎設施節能低碳改造。大力開展公共機構能效“領跑者”引領行動,持續增加星級綠色建筑。加大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供給,推進公共機構能耗定額管理落地。提升城鎮建筑和基礎設施智能化運行管理水平。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經發局、住建局、機管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優化建筑用能結構。
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大力推進光伏發電在城鄉建筑中分布式、一體化應用。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繼續調整和優化能源消費結構,加快煤炭減量步伐。推動冬季清潔取暖,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開展煤改氣、煤改電、煤改生物質。堅持“增氣減煤”同步,新增天然氣優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潔取暖需求。提高建筑終端電氣化水平,支持建筑光伏一體化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公共機構建設連接光伏發電、儲能設備和充放電設施的微網系統,實現高效消納利用。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省里要求,城鎮清潔取暖比例大幅提高。(經發局、住建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
堅持綠色轉型發展理念,加快構建低碳環保的綠色交通發展體系,全方位、全領域、全過程推動交通運輸領域綠色低碳發展,確保交通運輸領域碳排放增長速度保持在合理增長區間。
1.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
積極推廣應用高能效、低排放的新能源交通運輸裝備,提升車輛能源消費清潔化水平。積極落實“旗E春城、旗動吉林”行動,加快新能源汽車替代。持續推進運輸工具裝備低碳轉型,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推動城市、城鄉公共服務車輛,實現新能源公交車占比達100%,到2025年實現新能源出租汽車占比25%,到2030年實現占比35%。推動高排放老舊非道路移動機械報廢及更新,不斷增加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汽車比重。到2030年,營運車輛單位換算周轉量碳排放強度比2020年下降8.5%左右。(經發局、交通局、公安局、機管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2. 優化交通運輸結構。
提高城市配送專業化、綠色化水平,推動構建跨行業城市配送網絡,提升貨運物流運輸效率。全面推廣應用廂式化貨車和新能源配送車輛,推動道路運輸向綠色物流發展,構建全鏈條綠色物流體系。合理規劃交通道路交通線路,提高車輛和交通運輸效率,減少交通運輸能耗與排放。完善旅游客運網絡體系,推廣公鐵聯運新模式,不斷豐富定制客運、專線大巴等多樣化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加快構建綠色出行體系,倡導綠色出行,廣泛傳播綠色出行理念,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車等慢行服務系統。深入實施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擴大公交系統服務范圍。到2025年城市公共客運綠色出行率將大幅提高,出行服務滿意率不低于90%。(住建局、交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加快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將綠色低碳理念貫穿于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和維護全過程,加強新建工程的全過程生態保護與修復,集約節約使用土地資源,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建設綠色公路,推動施工材料、廢舊材料綜合利用,強化公路交通建設、運營期間產生污染物排放的達標控制。進一步優化客貨運樞紐布局。推動交通基礎設施綠色升級改造,有序推進加氣站、充電站、換電站等公共設施建設,穩步增加公交新能源充電樁數量,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務水平。加速智慧交通建設,推廣應用基礎設施健康及交通運行狀態監測,推動智慧交通引領工程,開發互聯網+公眾出行、客運、貨運物流、政務等多樣化智慧服務。(經發局、住建局、交通局、政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全面提高廢舊材料、秸稈等大宗固體廢棄物的利用效率,協同推進減少資源消耗和降碳。
1.加強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
以建筑垃圾等大宗固體廢棄物為重點,推廣運用綜合利用先進技術、裝備及高附加值產品,因地制宜實施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項目,推進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強化固體廢物全過程監管,遏制固體廢物違法轉移傾倒。推動廢舊材料在建設養護中的循環利用,探索建筑垃圾用于基層填筑等循環利用技術,提高資源循環利用水平。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保持打擊“洋垃圾”走私高壓態勢。到2025年,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水平顯著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6%。(生態環境局、農業水利局、執法支隊、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2. 完善廢舊資源回收利用體系。
合理布局廢舊資源回收體系,加強廢紙、廢塑料、廢舊輪胎等再生資源利用,推動廢舊資源回收與生活垃圾分類相結合,構建城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健全“無廢城市”建設相關制度、技術、市場、監管體系,推進城市固體廢物精細化管理。因地制宜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和減量化、資源化利用。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引導生產企業建立逆向物流回收體系。按國家和省里要求,適時推進全區廢棄產品逆向回收體系建設。(經發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商務局、執法支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3. 推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
實行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制度,發揮“一格三長四員”作用,加強對居民日常垃圾分類投放的宣傳和指導。嚴禁將有害垃圾混入其它各類生活垃圾。推行生活垃圾“定時定點”投放與上門收集相結合的方式,實行“生活垃圾不落地”。建立健全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相銜接的各類生活垃圾轉運系統和密閉高效的廚余垃圾運輸系統。加快推進池北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項目,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處置設施。優化池北區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運行和管理工作,結合垃圾分類產業園運營管理,加強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中的危險廢物的分類妥善處置。2025年底前,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類法規制度和標準規范體系;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類習慣;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經發局、住建局、執法支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行動
發揮科技創新的支撐引領作用,完善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機制,加強綠色低碳技術創新能力建設,著力構建研究開發、應用推廣、產業發展貫通融合的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格局。
1.完善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機制。
加大生態環境領域創新技術推廣力度,加大對企業綠色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推廣生態環境整體解決方案、托管服務和第三方治理。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推動專利權、著作權等重點領域關鍵核心技術知識產權運用,建立多元化支持產權糾紛和維權救援機制。(經發局、教科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 加強綠色低碳技術創新能力建設。
鼓勵企業自主創新,支持企業增加研發投入,增強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創新引才聚才政策,打造引才孵化基地。培育一批綠色低碳生態示范企業。(經發局、教科局、人社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
堅持系統觀念,統籌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與修復,提升森林、濕地、土壤等生態系統的服務效能,有效發揮其固碳作用。
1.鞏固生態系統固碳作用。
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構建有利于碳達峰、碳中和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建設河流水系、生物遷徙通道等生態廊道,筑牢吉林省東部生態安全屏障。完善區內自然保護地勘界、提升信息化水平,以長白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為重點,建立科學、合理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強化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穩定現有森林、濕地、土壤等生態空間的固碳作用。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探索地上地下空間立體開發利用模式。開展森林資源等碳匯本底調查、碳儲量評估和潛力分析,探索將碳匯價值納入生態保護補償核算內容,推進碳排放權市場化交易。(財政局、生態環境局、規劃資源局、農業水利局、保護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 大力提升森林生態系統碳匯。
完善城市綠色空間體系,積極推進國家級、省級森林城市和園林城市建設。持續開展國土綠化行動,推進長白山森林帶等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建設,強化水源涵養區森林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開展綠美行動。落實天然林保護政策,健全天然林管護體系,實施森林管護和培育,開展林分修復,強化森林質量提升。到2025年,森林覆蓋率穩定在95%以上。(規劃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保護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 穩步提升濕地生態系統碳匯。
落實濕地管護責任,以“自然恢復為主、人工措施為輔”為原則,利用生態補水、建設人工濕地等方式,加強濕地保護和恢復。完善森林沼澤、灌叢沼澤濕地的基礎設施,加強河口、河濱濕地建設,推進泥炭地保護與修復,提升各類濕地景觀連通性。充分發揮堿水河濕地公園等濕地景觀建設帶來的生態效益。優化濕地生態系統結構,提高固碳釋氧能力。常態化推進濕地監測工作。到2025年,全區濕地保有量總體穩定,濕地保護率達到50%。(規劃資源局、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綠色低碳全民行動
增強全民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動綠色低碳生活方式的自覺踐行。
1. 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
深入宣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創新宣傳載體,豐富活動內容,把綠色低碳理念融入人們日常工作學習生活。拓展生態文明教育的廣度和深度,將綠色低碳發展納入國民教育體系,開展多種形式的資源環境國情教育,普及碳達峰、碳中和基礎知識。依托長白山自然博物館,開辟低碳科普專區,利用現代技術展示低碳技術應用,鼓勵開展廢物利用DIY、自行車發電、世界無車日等活動,增強社會公眾綠色低碳意識,推動生態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辦公室、經發局、規劃資源局、生態環境局、科學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2. 推行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
全面推進清潔生產,推進重點行業和重要領域綠色化改造,從源頭減少物耗和污染物排放。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發展綠色金融。實施清潔能源替代行動,推動燃煤替代,提高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水平。推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開展節約型機關、低碳景區、低碳家庭、低碳學校、低碳社區、低碳商場等低碳生活創建行動,倡導低碳旅游活動。加大節能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提高綠色出行和清潔能源比例。實施既有建筑節能和綠色化改造。按照國家和省政策要求,加大政府綠色采購力度,擴大綠色產品采購范圍。建設“無廢城鎮”,推動固體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利用。加強宣傳引導,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旅游文體局、經發局、教科局、民政局、財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執法支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引導企業將綠色發展融入企業發展戰略和業務活動。鼓勵企業采用清潔生產工藝、技術和節能設備、產品,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排放。強化企業環境責任意識,加強能源資源節約,提升綠色創新水平。重點領域國有企業要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帶頭壓減落后產能,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推廣低碳、零碳、負碳技術,制定實施企業碳達峰方案,積極推進綠色低碳轉型。重點用能單位要主動核算自身碳排放情況,分析研究碳減排路徑,制定專項工作方案,實施節能降碳改造。〔經發局、財政局(國資委)、生態環境局、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 加強領導干部培訓。
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作為干部教育培訓重要內容。應將碳達峰、碳中和內容納入黨工委和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以及各級領導干部和公務員培訓計劃。鼓勵從事綠色低碳發展工作的領導干部主動學習碳達峰、碳中和業務知識,提升能力,增強推動工作本領。選拔一批政治強、業務精、作風好的干部,派往國內外一線地區和企業,開展綠色低碳發展考察學習,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綠色低碳區域合作
(一)開展綠色經貿、技術合作。
可優化貿易結構,發展高質量綠色產品貿易,促進長白山轄區內綠色商場和綠色市場的創建工作。加強節能環保產品和服務進口。加強與國內外高校、科研機構的交流與合作。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聯合高校和科研機構開展綠色低碳技術研發。(教科局、商務局、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融入國家綠色“一帶一路”建設。
立足區位優勢,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共同推廣城市可持續發展理念、技術和融資模式。推進雙邊和多邊的城市合作,開展國際可持續發展城市試點工作,繼續舉辦“世界旅游名鎮(T20)長白山峰會”“長白山國際生態論壇”等活動,分享可持續城市發展趨勢和成功經驗。(旅游文體局、經發局、生態環境局、保護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政策保障
(一)提升統計核算能力。
按照國家和省統一規范,建立健全長白山保護開發區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規范編制年度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發揮統計核算對碳達峰的作用。加強能源生產、消費、流通數據采集、審核和評估,科學核算能源消費數據,加強分析研究和監測預警。落實國家各項綠色標準,嚴格節能標準實施和監督。(經發局、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財稅、價格。
財政部門加大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支持力度。全面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節能、節水稅收優惠政策。執行綠色電價政策。(經發局、財政局、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開展市場化交易。
推動碳排放權市場化交易,做好交易對象核查復核、碳排放權配額發放等工作,指導企業進行碳市場上線交易、配額清繳履約等。按照國家部署,開展用能權交易工作,銜接能耗雙控制度。積極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廣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經發局、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
各級黨政主要領導要擔負起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經發局要加強對碳達峰工作的統籌協調與指導,形成政策合力,優化相關審批流程,加快審批進度,保障資金、土地等要素的有效供給,定期督促各項目標任務落細落實,重要事項及時提請省能源安全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各部門和單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和黨工委、管委會工作要求,制定詳細實施計劃,扎實推進相關工作。(各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責任落實。
各區、各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圍繞碳達峰目標要求,全面實行“五化”閉環工作法,細化分解重點任務,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各相關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要按照碳達峰工作有關部署,加強碳達峰目標分解和責任落實,明確責任主體和分工,最大限度凝聚共識和力量,推進經濟社會綠色低碳發展。(各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嚴格監督考核。
落實國家和吉林省碳強度和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實行能源消費和碳排放指標同管理、同分解、同考核,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綜合評價考核制度。加強監督考核結果應用,對碳達峰工作成效突出的區、部門和單位、個人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碳排放控制目標的區、部門和單位依法依規通報批評和約談問責。(各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