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寧夏同心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關于印發《2024年同心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
通知提出,積極發展清潔能源。充分挖掘本地消納能力,堅持集中與分布開發并舉,實施“光伏+生態”等立體開發綜合利用項目,加快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建設。大力推進煤炭高效綜合利用和新能源大基地建設,推動風能、光能、氫能和儲能等清潔能源產業一體化配套發展。
原文如下:
同心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2024年同心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管委會),政府各部門、直屬事業單位:
《2024年同心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同心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4年同心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
為深入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及自治區黨委十三屆歷次全會、市委六屆歷次全會精神,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扎實推進2024年全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持續鞏固大氣污染防治百日集中攻堅行動成果,開展2023-2024年冬春季大氣污染防治第二階段攻堅行動,完成自治區下達的第二階段攻堅目標。2024年,我縣優良天比例,顆粒物PM10、PM2.5年均濃度,重污染天控制比例完成區、市下達任務;臭氧污染防治取得新進展。
第一階段(2024年1月1日-3月31日):重點開展春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緊盯“四塵同治”,2024年3月15日前,除國家、區、市、縣重點項目、季節性施工項目、應急搶險施工、民生工程在嚴格落實“六個標準化”揚塵管控要求前提下可以繼續作業外,停止一切土石方作業和房屋拆遷施工;嚴格按照同心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同心縣2024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臨時零售許可和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全面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理,特別是加強元旦、春節等重要節日期間的宣傳與管控。力爭2024年3月底,完成2024年1-3月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建議控制目標,為完成2024年年度環境空氣質量目標夯實基礎。
第二階段(2024年5月1日-9月30日):重點開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堅,推進臭氧污染精準防控,緊盯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裝卸、敞開液面、泄漏檢測與修復、廢氣收集、廢氣旁路、治理設施、加油站、非正常工況、產品VOCs含量等10個關鍵環節,強化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企業管控力度。
第三階段(2024年10月1日-12月31日):重點開展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按照縣生態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安排部署,緊盯“四塵治理”,結合冬季防控特點,推進大氣污染治理項目,全面完成年度目標考核任務。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推進產業結構優化調整,持續強化污染源頭管控
1.持續推進綠色改造。
嚴格貫徹執行國家《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改造升級實施指南(2022年版)》《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1年版)》,加快推進工業轉型升級。2024年,規上工業企業單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完成區、市下達任務。按照“疏堵結合、分類施治”的原則,完善動態管理機制,嚴防“散亂污”企業反彈。
牽頭單位:工信商務局、生態環境分局
配合單位:工業園區、發改局
2.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
貫徹落實《自治區“兩高”項目管理目錄(2022年版)》,嚴格執行水泥等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產能置換政策和煤化工等行業產能控制政策,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嚴格項目審批、備案和核準,嚴把項目準入關,從源頭控制大氣污染物排放。
牽頭單位:發改局、工信商務局
配合單位:工業園區、自然資源局、應急管理局、生態環境分局
3.開展低效失效大氣污染治理設施排查整治。
根據生態環境部即將出臺的《低效失效大氣污染治理設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基于排污許可信息、重點排污單位名單、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等,制定低效失效大氣污染治理設施企業排查名單。整合治理工藝、治理設施、手工監測和自動監測領域經驗豐富的人員組建專業排查隊伍,圍繞治理工藝適用性、裝備質量、運行維護、監測監控等進行全面排查。針對排查中發現的治理設施低效失效等問題“拉條掛賬”,指導企業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制定針對性整改方案,明確具體措施、完成時限和責任人,督促企業認真整改落實。
牽頭單位:工信商務局、生態環境分局
配合單位:工業園區、應急管理局
(二)深入推進能源結構優化調整,持續強化燃煤污染控制
4.嚴格落實能耗“雙控”。
加快釋放煤炭先進產能,合理提升煤炭供應能力,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積極穩妥推進“電代煤”“氣代煤”。嚴控煤炭消費增長,完成2024年自治區下達的單位GDP能耗下降目標任務。
牽頭單位:發改局
配合單位:工信商務局、住建局、生態環境分局、國網寧夏電力有限公司同心縣供電公司
5.積極發展清潔能源。
充分挖掘本地消納能力,堅持集中與分布開發并舉,實施“光伏+生態”等立體開發綜合利用項目,加快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建設。大力推進煤炭高效綜合利用和新能源大基地建設,推動風能、光能、氫能和儲能等清潔能源產業一體化配套發展。
牽頭單位:發改局
配合單位:工業園區、工信商務局、財政局
6.持續強化散煤污染治理。
全力做好清潔取暖天然氣、電力等能源保障工作,確保能源安全穩定供應;強化商品煤質量監督與管理,發現儲備不合格煤炭的,將責令限期清運更換,確保符合國家和地方標準要求。對煤場揚塵控制不到位的,嚴肅查處。組織對主城區集貿市場、城邊村等散煤用戶進行排查整治,集中供熱未覆蓋的各類市場推廣使用電爐取暖,城邊村無集中供熱設施的,取暖用煤一律使用無煙煤,嚴禁使用劣質煤。防止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用戶散煤復燒;鼓勵采取清潔煤價格補助、上門配送、以優換劣等多種便民措施,推進非清潔取暖區域實現清潔煤替代。
牽頭單位:住建局、市監局
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發改局、財政局、生態環境分局
7.深化鍋爐治理。
原則上不再新建35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城市建成區逐步淘汰35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現有燃氣鍋爐要逐步開展低氮燃燒改造,到2025年全縣所有燃氣鍋爐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低于50毫克/立方米。縣城市建設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加快推進新區熱力、聚能供熱2家熱力公司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
牽頭單位:住建局、城市建設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配合單位:工業園區、市監局、生態環境分局
(三)強化工作措施,持續深化移動源污染整治
8.加快綠色交通體系建設。
堅持需求牽引、政策引導、因地制宜、聯運融合原則,加快提升公共領域(公務用車、城市公交、出租、環衛、郵政快遞、城市物流配送等領域用車)車輛電動化水平,大力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加大新能源汽車保有量。深入開展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繼續完善充換電、加氣等配套基礎設施,以及城市建成區慢行系統等建設,引導綠色公交出行。
牽頭單位:發改局、工信商務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
配合單位:公安局、財政局、國網寧夏電力有限公司同心縣供電公司
9.深入實施汽車排放檢驗(I)制度。
嚴把源頭檢驗關,新注冊的柴油車按照規定100%進行檢驗。認真落實《自治區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管理辦法(試行)》,及時、規范報送機動車排放檢驗三級聯網數據信息。加強對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I站)的日常監管,嚴厲打擊偽造檢驗結果、出具虛假報告等弄虛作假行為,提升行業技術水平,保障I制度順利實施。
牽頭單位:公安局、市監局、生態環境分局
配合單位:交通運輸局
10.強化在用機動車執法監管。
生態環境、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加強聯合監管執法,加強對銷售、改裝機動車的監督檢查,從源頭預防和控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及時更新用車大戶清單,組織開展重型貨車路檢路查,以及重點企業、用車大戶集中使用地和停放地的入戶檢查。對在用重型柴油車未按照規定加裝更換污染控制裝置的違法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在用機動車排放超過標準的,責令其維修,達標后方可繼續使用。推進用車大戶門禁系統建設與聯網工作,鼓勵日均使用貨車超過20輛的重點企業安裝門禁和視頻監控系統,建立運輸電子臺賬,完善車輛使用記錄。落實移動源達標監管定期調度制度,各部門按要求定期向生態環境部門報送移動源監管工作情況。
牽頭單位:公安局、交通運輸局、生態環境分局
配合單位:工業園區、市監局、工信商務局、稅務局
11.持續推進老舊車輛淘汰。
全面實施輕型車和重型柴油車國六b排放標準。積極推進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淘汰。持續推進重型柴油車OBD遠程在線監控數據應用。嚴格執行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符合強制報廢情形的交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按規定回收拆解。禁止已淘汰車輛在城市周邊和農村等地區非法營運或進入工礦企業內部使用。
牽頭單位:工信商務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
配合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12.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監管。
全面實施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鼓勵鐵路貨場、物流園區,以及煤炭、建材、礦山等工礦企業新增或更新的作業車輛和機械新能源化,鼓勵新增或更新的3噸以下叉車基本實現新能源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非道路移動機械和發動機銷售企業進行排放檢查,確保所銷售設備符合國家環境標準,并建立銷售臺賬。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申報登記和標志管理,強化城區工程機械環保編碼登記三級聯網,推動實現應登盡登。2024年,力爭在國家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平臺開展編碼登記的工程機械數量占年度已銷售數量的比例達到80%以上。劃定非道路移動機械高污染排放禁行區,不符合排放要求的機械禁止在禁行區內使用。制定年度抽查計劃,重點檢查核驗信息公開、污染控制裝置、編碼登記、在線監控聯網等情況,對部分機械進行排放測試,減少工程機械“冒黑煙”現象。
牽頭單位:住建局、市監局、生態環境分局
配合單位:工業園區、工信商務局、公安局、稅務局
13.加強油品市場監管。
嚴格執行汽柴油質量標準,加強油品質量監管,對柴油進口、生產、倉儲、銷售、運輸、使用等全環節開展部門聯合監管,全面清理整頓無證無照或證照不全的自建油罐、流動加油車和黑加油站點,堅決打擊非標油品。加強加油站油氣回收系統監督檢查,積極推進全縣在營加油站油氣回收自動監控設施安裝與聯網工作,力爭2024年年底前實現在線監控全覆蓋。
牽頭單位:工信商務局、市監局
配合單位:工業園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生態環境分局
(四)強化協同管控,持續深化面源污染綜合治理
14.加強建筑施工揚塵精細化管控。
全面推行綠色施工,鞏固“六個標準化”的揚塵防控措施,積極推進智慧工地建設,實現實時可視化監督管理。占地面積超過4000平方米或建筑面積超過10000平方米的在建建筑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裝置,并與住建部門聯網。道路、水利等線性工程實行分段施工,穩步發展裝配式建筑。加強施工揚塵監管執法,監督企業落實施工揚塵控制責任制度,對問題嚴重的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2024年3月15日前,除國家、區、市、縣重點項目、季節性施工項目、應急搶險施工、民生工程在嚴格落實“六個標準化”揚塵管控要求前提下可以繼續作業外,停止一切土石方作業和房屋拆遷施工。
牽頭單位:住建局
配合單位:工業園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
15.全面加強道路揚塵污染防治。
加大城鄉結合部等重要路段沖洗保潔力度。加強管理調度,及時科學有序開展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灑水、噴霧等保潔作業,進一步提高機械化濕式清掃率。加強沙塵天氣后的清掃力度,及時組織開展“清塵”行動。加強建筑渣土運輸管理,優化渣土車運輸路線,實行密閉化運輸,在車身顯著位置懸掛運輸路線牌。加大區控站點周邊3公里以內,重點是G344段的執法檢查力度,從嚴查處不沖洗、不遮蓋、不密閉、遺灑等違規行為。
牽頭單位:公安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
配合單位:工業園區、生態環境分局
16.加強裸露土地、堆場揚塵控制。
集中開展裸露地排查整治,對城市公共區域、長期未開發的建設裸地,以及國道、省道、閑置空地、物流園區等大型柴油貨車臨時停車場等開展全面排查摸底、建立臺賬、分類整治,嚴防揚塵問題發生。加強堆場揚塵綜合管控,工業企業堆場實行規范化全封閉管理。城區、城鄉結合部等各類煤堆、灰堆、渣土堆等要及時苫蓋或清運。持續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強化綠化用地、城市裸露地揚塵治理,加強城市公園綠地、綠化隔離地等建設。
牽頭單位:自然資源局、住建局
配合單位:交通運輸局
17.深化礦山揚塵防控。
開展采礦區揚塵污染深度整治工作“回頭看”,進一步鞏固露天開采礦山(含砂石料廠)深度整治成果。加強建筑石料等非煤礦山揚塵綜合整治監督管理,確保進出礦區道路硬化、運輸車輛遮蓋到位、物料封閉貯存或遮蓋,開采、破碎、裝卸過程配備霧炮車、噴淋設備等有效的揚塵防控措施。
牽頭單位: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生態環境分局
18.加強其他面源污染控制。
強化各鄉(鎮)政府秸稈禁燒主體責任和網格化監管,開展秋收后秸稈禁燒專項巡查和春季燒荒管控。嚴格按照同心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同心縣2024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臨時零售許可和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全面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理,特別是加強元旦、春節等重要節日期間的宣傳與管控。依法依規指導城市建成區產生油煙的餐飲服務單位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加強餐飲油煙治理執法檢查和糾紛調解,嚴禁重點區域露天燒烤,著力解決群眾身邊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
牽頭單位:公安局、農業農村局、應急管理局
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住建局、生態環境分局
19.推動大氣氨排放控制。
積極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有機肥減替化肥、機械施肥等新產品新技術新裝備,繼續推進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與綠色防控,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繼續推廣標準化規模養殖,推進畜禽規模養殖場氨源排放治理。
牽頭單位: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分局
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20.加強其他污染綜合治理。
綜合治理惡臭異味污染,加大垃圾、污水集中處理等設施惡臭氣體收集處理力度,加強畜禽養殖糞污處理與綜合利用,強化惡臭投訴重點企業環境監管。深入推進餐飲油煙污染治理,督促餐飲聚集區所有經營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
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工業園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
(五)開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持續推進主要污染物協同減排
21.開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堅行動。
按照自治區黨委十三屆五次全會印發的《關于推進臭氧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要求,以推進NOx污染深度治理、推進VOCs污染綜合整治、推進含VOCs原輔材料源頭替代、推進污染源監管能力提升、推進臭氧污染精準防控等5大重點任務為抓手深入開展2024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強化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企業管控力度。
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配合單位:工業園區
22.深化VOCs綜合治理。
狠抓源頭治理,嚴格落實國家和地方產品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值標準,大力推進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按照重點行業VOCs治理任務對照表,持續推進石油煉制、石油化工、現代煤化工、原料藥制造、農藥制造、合成纖維制造、化學原料和化學品制造、包裝印刷、紡織印染、家具制造、涂料使用及油品儲運銷等重點行業“一企一策”綜合治理行動。強化無組織排放整治,持續推進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裝卸、敞開液面、泄漏檢測與修復、廢氣收集、廢氣旁路、治理設施、加油站、非正常工況、產品VOCs含量等10個關鍵環節排查整治。
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配合單位:工業園區、發改局、工信商務局、市監局
23.推進NOx治理提升。
持續推進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深化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持續推進燃料清潔低碳化替代和無組織排放治理。鑄造、石灰、等行業根據新制修訂的排放標準組織實施提標改造,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配合單位:工業園區、發改局、工信局
24.強化無組織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管控。強化汽修行業噴漆管理,對未在配備廢氣收集處理裝置的密閉空間或設備中進行噴涂作業的、不能達標排放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罰,督促限期整改;夏季臭氧攻堅期間,每日9時至18時禁止進行噴漆作業。實施工業企業錯峰調控,自5月至9月期間,全縣范圍內從事石油煉制及化工、原料藥制造、農藥制造企業及油品儲運銷企業在每日9時至18時減少物料投放20%以上,盡量將裝卸含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料、成品作業、裝卸調整至低溫時段(每日18時至次日9時)。實施市政工程錯時作業,自5月至9月期間,每日9時至18時城市建成區內停止市政道路劃線、欄桿噴涂、瀝青鋪裝、建筑墻體涂刷、樓頂防水材料鋪設等戶外涉VOCs作業。
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配合單位:工業園區、發改局、工信商務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
(六)強化重污染天氣聯合應對
25.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機制。
健全重污染天氣應對預案體系,提升應對重污染天氣應對能力。健全生態環境、氣象部門聯合會商預報機制,加強資源共享,強化空氣質量預測預報,提高重污染天氣預測時效性。適時開展水泥等重點行業錯峰生產。完善差異化管控機制,規范企業績效分級申報、審核、調整流程,加強應急減排清單標準化管理,做到涉氣企業全覆蓋。
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氣象局
配合單位:工業園區、工信商務局
26.加強污染天氣提前應對。
預測將發生持續的中、輕度污染天氣時,要根據年度環境空氣質量目標推進情況和空氣質量預報情況,進行科學分析研判,按照“提前一天,提高一級”的工作要求,提前預防、提前介入、提級管控。針對工業企業、燃煤、揚塵、機動車等污染采取積極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環境空氣污染等級。
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配合單位:工業園區、工信商務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市監局、氣象局
27.強化應急減排清單管理。
嚴格按照國家、區、市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及《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3年)》要求,精準、科學、依法實施績效分級差異化管控。鼓勵、引導重點行業企業開展環保績效創A行動,著力培育一批績效水平高、行業帶動強的企業,推動重點行業環保水平整體提升、減污減碳綠色發展。按照自治區安排部署的時間節點要求,進一步完善建立標準化應急減排清單,工業源清單要確保涉氣企業全覆蓋,包含電廠、供暖鍋爐、小微涉氣企業等,移動源清單應包括道路移動源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清單、涉大宗物料運輸單位清單和貨車白名單等。工業源應急減排清單應落實到具體生產線、生產環節、生產設施,確保減排措施“可操作、可監測、可核查”。
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配合單位:工業園區、工信商務局
(七)強化大氣治理能力建設
28.加強監測能力建設。
按照《關于印發〈“十四五”全區細顆粒物與臭氧協同控制監測網絡能力建設方案〉和〈2021年全區縣級城市聲環境質量監測方案〉的通知》(寧環辦發〔2021〕61號)和《吳忠空氣質量改善“十四五”規劃》要求,實施謀劃開展工業園區污染源專項監測站建設。
牽頭單位:工業園區
落實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八)持續強化監督執法和幫扶指導
29.強化污染源監測監控。
嚴格落實水泥、石化等重點企業和35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以及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VOCs重點排放單位安裝自動監控設施,且數據傳輸有效率達到95%,未達到的要責令限期整改。企業在正常生產以及限產、停產、檢修等非正常工況下,均應保證自動監控設施正常運行并聯網傳輸數據。對在線監控數據出現異常、缺失、長時間掉線等情況,要及時進行核實和調查處理。持續深化在線監控數據造假專項整治,加強對監測點位設置、儀器設備功能參數、原始監測記錄、自行監測信息公開的檢查力度,嚴厲打擊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行為。
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配合單位:工業園區
30.開展專項執法檢查。
聚焦冬春季攻堅、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堅等重點任務,整合大氣環境管理、監測、執法等力量組建專門隊伍,組織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執法檢查。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監管力度,推進聯合執法、交叉執法、異地執法督查檢查,督促重污染應急減排責任落實。在涉VOCs產品質量、煤炭質量、揚塵管控等領域,實施多部門聯合執法,加強信息共享,形成執法合力。大力推進智能監控和大數據監控,充分運用執法APP、自動監控、雷達走航、無人機等手段,提升執法能力和效率。
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配合單位:工業園區、工信商務局、公安局、住建局、市監局
31.落實安全生產要求。
加強安全生產和生態環境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知識宣傳教育培訓,普及安全生產知識。督促指導企業落實大氣污染治理設施的安全生產責任,督促企業定期開展環保設備設施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脫硫脫硝、煤改氣、揮發性有機物回收、蓄熱式焚燒爐(RTO)、粉塵治理等環保設施設計、建設、運行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相關管理規定。
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配合單位:工業園區、應急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鎮、各部門要繼續把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擺在更加突出位置,按照區、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要求,明確目標任務和職責分工,完善政策措施,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實到位。各相關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細化分解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制定配套措施,合力推進落實。縣生態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統籌協調,聯合政府督查室,通過采取定期調度、及時預警、重點督辦等措施壓實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工作責任。
(二)強化監督執法。
強化涉氣企業監管,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力度,加大部門聯合執法檢查力度,組織開展VOCs治理專項執法行動,加強工業爐窯、工業無組織排放、揚塵管控等環境執法,督促企業落實污染防治主體責任、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責任、環保設施安全生產責任,嚴厲打擊大氣環境違法行為。
(三)強化宣傳引導。
利用線上線下的宣傳方式,多途徑、多渠道宣傳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防治要求。及時發布空氣質量、環境執法、重污染天氣預警提示和應對等權威信息,廣泛宣傳大氣和聲環境管理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工作動態和經驗做法等,及時回應公眾關心關注的熱點、難點和焦點問題,倡導節能減排的綠色生活方式,引導群眾樹立低碳生活理念,積極參與大氣環境保護。
附件:1.同心縣2024年空氣質量目標細化表
2.2024年同心縣各鄉鎮環境空氣質量控制目標
3.2024年同心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任務清單(鄉鎮)
4.2024年同心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任務清單(部門)
5.大氣污染防治考核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