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安徽省馬鞍山市和縣人民政府發布信義和縣102MWP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的征地公告,決定征收和縣香泉鎮張家集社區街西組范圍內集體土地共0.3038公頃用于信義和縣102MWP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建設。
公告指出,本次征收土地涉征和縣香泉鎮張家集社區街西組范圍內集體農用地0.0166公頃(耕地0公頃),建設用地0.2872公頃。
公告表示,本次征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皖政〔2023〕62號)文件所規定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進行補償。經查,香泉鎮的補償標準為49928元/畝。
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和青苗補償費按《和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和縣被征集體土地上青苗及房屋等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和政秘〔2020〕37號)及相關配套文件執行。
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按《和縣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和政辦〔2014〕29號)執行。
具體安置補償按簽訂的補償安置協議辦理。
相關補償政策部分截圖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