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南方能源監管局印發《南方三省(區)綠證數據校核聯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按要求開展各自數據全量校核。其中:地方電網企業、增量配網企業應及時向所在省(區)電網公司報送校核結果,配合處理不一致數據;廣東、廣西、海南電網公司組織本省(區)范圍 內綠證核發數據的校核審核工作,對校核不一致的,要認真查找 問題原因,做到100%準確,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協調解決項目 無法匹配等問題,及時向南方能源監管局反饋校核結果(廣西、 海南數據先報南方能源監管局廣西業務辦、海南業務辦審核,審 核通過后由資質處匯總),待南方能源監管局審核通過后向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報送。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