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國家能源集團共和公司國能海南塔拉(25.5萬千瓦×4小時)儲能電站項目順利取得草原征用使用審核同意書,為項目建設用地報批和合規建設提供了先決條件。
該項目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縣光伏園區內,站址海拔約2900米,區域內新能源資源豐富,規劃建設一座255兆瓦/1020兆瓦時儲能電站,共采用8回35千伏集電線路接入合樂1號330千伏匯集站的35千伏母線。項目建成后,可以有效平抑風電、光伏等新能源發電出力的波動特性,緩解電網調峰壓力,提高供電質量和電網運行的安全性和穩定性,可有效降低煤炭使用量,減少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氣體的排放量,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