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廣東省羅定市發展和改革局發布關于公開征集《羅定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暫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文件明確,在不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情況下,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免除辦理發電業務許可、規劃選址、土地預審、水土保持、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估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手續。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應不影響其原建筑外立面風貌、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應不影響人員避難逃生和滅火救援。相關的設計、施工和運維須符合有關規范標準的要求。光伏組件最高點距離鋪設平面的高度不得高于2.8米,其中具有特殊樓梯間的居民樓,在樓梯間上鋪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最高點不高于樓梯間屋面1米(最高點不高于屋頂屋面4米),并且四面均不得圍蔽形成建筑使用空間。光伏組件覆蓋范圍不能超越建筑物主體結構輪廓線。
安裝光伏發電設備需要同步對建筑外立面和建筑結構進行改造的,改造的部分涉及規劃管理許可事項的,應當報經城市規劃主管部門批準;安裝光伏發電設備的總高度超過上述規定的,確屬設備需要且無替代方案的,建設單位提供相關資料審核后,應按建筑物改擴建(加層)事項要求辦理規劃審批手續。
公告如下:
關于公開征集《羅定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暫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依據《云浮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云浮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通知》云府〔2022〕2號)規定,現就《羅定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暫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集意見,征求意見期限為30日。社會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群眾等社會公眾如對該征求意見稿有具體修改意見建議,在此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通過電話、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向起草單位提交意見。發布意見的公眾請注明發表日期、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及時反饋。
附件:羅定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暫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doc
起草單位:羅定市發展和改革局
聯系電話: 0766-3928890 郵箱:ldsnyg@126.com
地址:羅定市興隆二橫路6號
羅定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