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安徽省工信廳發布《關于做好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創新類項目入庫工作的通知》,申報單位為:在安徽省境內注冊登記并實際運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納稅并按規定繳納社保費的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企業或機構;在安徽省境內從事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技術研發的高校、院所及其它新型研發機構。申報主體應有充足的研發投入、良好的科研條件和穩定的人員隊伍,在相關領域具有良好科研業績、具備較強的行業或細分領域影響力。
申報范圍包括產業鏈協同創新類項目、研發實驗線類項目、創新平臺建設類項目,以及其他重大創新類項目。
全文如下:
關于做好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創新類項目入庫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信局(光儲辦):
為貫徹落實《關于強化創新引領推動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支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皖工信電子〔2024〕2號)等文件精神,精準兌現政策資金,引導產業創新發展,促進成果就地轉化,省光儲辦擬進一步建立健全全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創新項目庫。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單位
在安徽省境內注冊登記并實際運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納稅并按規定繳納社保費的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企業或機構;在安徽省境內從事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技術研發的高校、院所及其它新型研發機構。申報主體應有充足的研發投入、良好的科研條件和穩定的人員隊伍,在相關領域具有良好科研業績、具備較強的行業或細分領域影響力。
二、申報范圍
(一)產業鏈協同創新類項目。
圍繞《安徽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技術攻關指導目錄(2024年)》,由龍頭企業牽頭,上下游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聯合開展的核心技術產業化、強鏈延鏈補短板、重大技術裝備攻關等產業鏈協同創新類項目(附件2,限已立項或已于2024年度完成驗收的項目)。
(二)研發實驗線類項目。
圍繞《安徽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技術攻關指導目錄(2024年)》,針對國內尚未量產技術或產品建設的小試線、中試線(附件3)。
(三)創新平臺建設類項目。
根據國家相關部委要求,省內企業、機構等爭創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等國家級創新平臺情況(附件4)。
(四)重大創新成果突破類項目。
省內企業、機構、院所等在本年度內取得的重大創新成果(附件5)。
(五)其他重大創新類項目。承擔的國家及省級揭榜掛帥、定向委托等創新項目(附件1)。
三、有關要求
(一)申報材料。
申報項目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先進,具有較強的創新引領和示范帶動作用。請項目申報企業、單位認真對照申報范圍和附件格式要求,填寫相關表格并準備項目申報材料。
(二)組織申報。
請各市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入庫項目申報、審核、推薦等工作。各地推薦項目數目不限,并請于2024年8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將項目紙質推薦材料及電子稿報送至省工信廳(省光儲辦)。
(三)確定入庫項目。
省工信廳(省光儲辦)將對各地推薦項目進行審核評估,視需要組織實地考察,并結合審核意見、行業規劃和政策情況確定入庫項目。創新類項庫每年一次動態調整,入庫項目優先推薦承擔省級及以上技術攻堅任務、參與示范性項目評選、享受省光儲專項政策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