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高科能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收到股票終止上市決定的公告》。《公告》顯示,首航高科的股票在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27日期間,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系統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1元。根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24 年修訂)》第9.2.7 條的規定以及本所上 市審核委員會的審議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你公司股票終止上市。這意味著首航高科的上市之路就此終結。
首航高科能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創建于2001年,總部位于甘肅省,生產基地位于天津。首航高科以“清潔能源和節能環保”為業務發展戰略,從事光熱發電、光熱儲能+多能互補、氫能利用、電站空冷、余熱發電、水務技術、清潔供暖等領域的研發、設計、制造、銷售、安裝、管理、調試、培訓及電站總承包等服務的高新技術型企業。
業績大幅虧損
2024年7月13日,首航高科(002665)發布《2024年半年度業績預告》,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預計的業績虧損。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3,500.00萬元–5,500.00萬元。
4月27日,首航高科發布年度業績報告稱,2023年營業收入約8.94億元,同比增加37.1%;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約3.16億元;基本每股收益虧損0.1276元。而首航高科同日發布的第一季度業績公告也不盡如人意,2024年第一季度營收約3.83億元,同比增加68.27%;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約6843萬元;基本每股收益虧損0.0273元;上年同期營收約2.27億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約1.05億元;基本每股收益虧損0.0425元。這已經不是其第一年虧損,2020年首航高科凈利虧損8.6億,2021年虧損2.2億,2022年虧損2.6億,四年累計虧損約16.6億。
董事違規操作
根據其上市公告,在2023年12月1日,首航高科及首航高科董事黃文佳先生,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首航高科及首航高科董事黃文佳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予以立案。
作為首航高科能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于2023 年12 月1日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予以立案調查。在立案調查期間,你持有的首航高科 6,777,268 股股份,因股票質押回購違約被司法拍賣,于 2023 年 12 月 14日完成股份過戶。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 號)第四條第二款、第七條第一項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款和《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 號)第十四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你應引以為戒,加強證券法律法規學習,規范股份減持行為,并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 30 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報告。如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 60 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 6 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