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司發布關于上海重塑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重塑能源)境外發行上市及境內未上市股份“全流通”備案通知書,對企業境外發行上市及“全流通”備案信息予以確認。
據港交所9月2日披露,上海重塑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上海重塑能源)遞表港交所主板,中金公司為其獨家保薦人,該公司曾于今年2月29日遞表港交所。
重塑能源,成立于2015年,作為中國領先的氫能科技企業,專注于氫燃料電池系統、氫能裝備及相關零部件的設計、開發、制造和銷售,并提供氫燃料電池工程開發服務。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數據,按2023年已售重卡氫燃料電池系統的總輸出功率計,重塑能源位居中國氫燃料電池系統市場第一,市場份額為23.8%;按2023年重卡搭載的氫燃料電池系統的總銷售輸出功率計,重塑能源位居中國氫燃料電池系統市場第一,市場份額為42.4%;按2023年重卡搭載的氫燃料電池系統的總銷售額計,重塑能源位居中國氫燃料電池系統市場第一,市場份額為29.4%;按2023年氫燃料電池系統的總銷售額計,重塑能源位居中國氫燃料電池系統市場第三。
招股資料顯示,重塑能源的單一最大股東林琦先生直接持股及通過員工持股計劃平臺合計擁有21.96%的表決權,中國石化(600028.SH,00386.HK)通過中石化資本持股14.33%,其他股東包括國家制造業基金、一解放(000800.SZ)、宇通客車(600066.SH)、摯信資本、博華資本、君聯資本、紅杉資本、豐田通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