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ST嘉寓發布公告稱,8月19日,四川嘉寓門窗幕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嘉寓”)收到《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通知書》,申請人重慶凈達環保工程有限公司以四川嘉寓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申請對四川嘉寓進行破產清算,ST嘉寓通過廣東嘉寓門窗幕墻有限公司間接持有四川嘉寓100%股權。
根據公告,申請理由如下:
申請人重慶凈達環保工程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四川嘉寓票據追索權糾紛三案,重慶市北碚區人民法院(2021)渝0109民初16804號、(2021)渝0109民初16809號、(2021)渝0109民初16810號民事判決書判令四川嘉寓共支付申請人票據金額3,090,000元及利息,后經北碚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仍無任何財產可供執行。執行信息公開網信息查詢結果顯示,截至2023年11月14日,以被申請人為被執行人的案件多達316起,共涉及金額高達399,543,014元未履行;同時,已經終本的案件中,被申請人全部或部分未履行的案件達到204起,涉及金額達280,277,315元;
另外被申請人還有大量作為被告的案件正在訴訟中。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四川嘉寓眾多到期債務正在執行或經強制執行未獲清償,且資產已抵押或被查封,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已經明顯喪失清償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條的有關規定,申請人特向貴院提出申請,請求依法裁定被申請人四川嘉寓破產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