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烏蘭察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烏蘭察布市2023年第二批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公告。
公告顯示,本次烏蘭察布市2023年第二批分布式光伏項目配置規模為7MW。項目地點為烏蘭察布市各旗縣市區,本次申報范圍針對建設規模不超過6MW的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且滿足相關文件規定的各項開發建設要求。項目應于2024年12月31日前并網發電。
公告明確要求,申報企業應具備一定光伏發電項目投資建設能力,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5%。
文件詳情如下:
烏蘭察布市2023年第二批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公告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的通知》(內能新能字〔2021〕338號)、《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2022年全區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三年行動計劃滾動調整的通知》(內能新能字〔2022〕448號)、《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進一步加快自治區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三年行動計劃項目建設有關事宜的通知》(內能新能字〔2022〕1149號)和《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加快全區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項目建設的函》(內能新能函〔2024〕994號)等文件要求,烏蘭察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委托電力規劃總院有限公司,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組織開展烏蘭察布市2023年第二批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工作,請有意愿、具備合格資質條件和能力的企業參與項目申報。
一、競配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烏蘭察布市2023年第二批分布式光伏項目;
2.配置規模:7MW;
3.項目地點:烏蘭察布市各旗縣市區;
4.申報范圍:本次申報范圍針對建設規模不超過6MW的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且滿足相關文件規定的各項開發建設要求;
5.建設期限:項目應于2024年12月31日前并網發電。
二、申報企業要求
1.申報企業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申報企業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企業,不得同時參加本次競配項目;
2.申報企業應具備一定光伏發電項目投資建設能力,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5%;
3.本次競配不接受聯合體申報;
4.申報企業應為信譽良好企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申報企業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申報資格被暫停或取消,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破產等狀態。最近三年內,申報企業沒有發生騙取入選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三、競配文件的獲取
請有意向參加競爭性配置的企業于2024年9月3日至9月9日(除法定公休日、節假日外),每日8:30至17:30(北京時間),發送電子郵件至競配服務單位的電子郵箱(165687296@qq.com),通過資格審查后可領取競配文件。
1.申報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申報企業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3.申報企業授權委托人申請競配材料的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
4.申報企業委托人聯系方式(手機和郵箱)
四、申報文件的遞交
1.申報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24日上午9:00前,以申報文件到達時間為準;
2.申報文件遞交地點:烏蘭察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408室。
3.逾期未遞交的將不予受理。
五、公告發布媒介
烏蘭察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