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寧德時代與河南洛陽市人民政府、國宏集團共同簽署《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深化合作的協議》,其中寧德時代擬在現有中州時代項目一期基礎上新增建設年產60GWh中州時代項目二期,與此同時洛陽市政府將支持寧德時代在十四五期間在當地獲取風電等新能源指標,并保障寧德時代新能源儲能電站項目的電網接入消納事宜。
據悉,早在2022年6月,寧德時代曾與洛陽市人民政府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擬設立全資子公司中州時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為項目實施主體,并投資不超過140億元用于建設洛陽新能源電池生產基地。
2022年10月31日,中州時代與洛陽國宏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宏集團”)簽署《投資協議》,國宏集團以持有的洛陽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洛礦集團”)100%的股權作價267.487億元向四川時代增資,并取得四川時代 20.8%的股權。
根據市場環境變化,2024年9月9日,寧德時代與洛陽市人民政府、國宏集團于共同簽署《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深化合作的協議》。
1、寧德時代表示,基于對未來長期市場空間和自身競爭力的考慮,在繼續推進現有中州時代項目一期的同時,擬在洛陽市新增投資建設年產60GWh中州時代項目二期。洛陽市人民政府和寧德時代將共同努力持續提升中州時代各期產能利用率。
2、洛陽市人民政府保障寧德時代及其控股子公司項目生產所用的綠電供應,支持保障寧德時代或其關聯公司作為開發主體在“十四五”期間在洛陽市內依法獲取風電等新能源發電指標,并支持保障寧德時代新能源發電項目、儲能電站項目的用地和林地指標、電網接入和消納等事宜。
3、各方同意終止《投資協議》中約定的國宏集團取得的四川時代20.8%股權的相關退出安排。此外,在監管部門允許的情況下,經雙方協商一致,寧德時代有權購買國宏集團持有的四川時代股權。
4、鑒于國宏集團愿意長期持有四川時代股權,為保障股東權益,四川時代將相應修訂公司章程、調整公司治理結構,對于四川時代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對外擔保等重大事項需經四川時代董事會或股東會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