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西藏自治區山南市在官網發布了《西藏山南市發布關于加快推進氫氧產業試點工作的若干措施》。
《措施》提到,有序推進交通領域應用。充分發揮氫燃料電池加氫用時短、續航里程長的優勢,結合道路運輸行業發展特點,逐步推進氫能重型重卡應用,有序拓展氫能公交車(含農村縣際班線客運)、出租車、市政車輛等市場應用,構建新能源車輛應用體系。
探索研究發電領域應用,依托通信基站、數據中心、電網變電站等基礎設施工程建設,推動氫燃料電池在備用電源領域的市場應用。結合高海拔邊境小康村建設等用電需求,開展燃料電池分布式發電示范應用,為各類建筑供暖、供氧、供電、供熱水。
積極開展儲能項目,依托氫儲能技術,探索培育“風光水發電+氫儲能”一體化應用新模式,充分利用棄水棄光資源,減少能源浪費。
在工業領域,氫氣用于礦泉水生產企業加工生產富氫水等。在民生領域,聚焦周轉房、公租房、廉租房等場景試點推行氫能供暖供氧工作。
允許在化工園區外建設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氧項目和制氫加氫站。
原文如下:
山南市關于加快推進氫氧產業試點工作的若干措施
氫氧產業是通過電解水技術規模化生產高純度氫氣和氧氣并加以利用的戰略型新興產業,推進氫氧能源在青藏高原的規模化應用,可為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能,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早日實現。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的《氫能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21-2035年)》,結合我市實際,現制定如下措施。
一、統籌規劃氫氧產業布局。
堅持需求導向,統籌我市氫氧產業發展綜合條件和已有基礎,布局建設氫氧產業試點,設立氫氧產業示范園,打造氫氧工程化應用基地,引進能力強、有活力、有技術的企業參與我市氫氧產業建設。(責任單位:各縣(區、市)人民政府,市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局、投資促進局)
二、有序推進交通領域應用。
充分發揮氫燃料電池加氫用時短、續航里程長的優勢,結合道路運輸行業發展特點,逐步推進氫能重型重卡應用,有序拓展氫能公交車(含農村縣際班線客運)、出租車、市政車輛等市場應用,構建新能源車輛應用體系。(責任單位:各縣(區、市)人民政府,市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局、城市管理局)
三、探索研究發電領域應用。
推動在小區、牧場、養殖場、園區等區域內開展氫能綜合利用示范工作,為用戶提供電、熱、冷、燃氣綜合性智慧能源服務。依托通信基站、數據中心、電網變電站等基礎設施工程建設,推動氫燃料電池在備用電源領域的市場應用。結合高海拔邊境小康村建設等用電需求,開展燃料電池分布式發電示范應用,為各類建筑供暖、供氧、供電、供熱水。(責任單位:各縣(區、市)人民政府,市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投資促進局、能源局,國網山南供電公司)
四、不斷拓展多元試點建設。
在醫療領域,依托制氧項目,為醫院、急救車、護理中心等各類醫療場所提供符合醫用條件的氧氣。在工業領域,氫氣可用于礦泉水生產企業加工生產富氫水等。在民生領域,聚焦周轉房、公租房、廉租房等場景試點推行氫能供暖供氧工作,提升干部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責任單位:各縣(區、市)人民政府,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
五、積極開展儲能項目。
根據自治區《關于做好節能降碳專項和污染治理專項2025年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的通知》文件精神,謀劃申報豐光豐水期相關儲能項目。依托氫儲能技術,探索培育“風光水發電+氫儲能”一體化應用新模式,充分利用棄水棄光資源,減少能源浪費。(責任單位:各縣(區、市)人民政府,市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局、農業農村局、能源局)
六、強化產業規范管理。
一是在新質生產力聯席會議機制下設氫氧產業發展專班,由市經信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作為成員單位,協調推動全市氫氧產業試點工作。二是在國家、自治區層面出臺更明確的規定前,允許在化工園區外建設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氧項目和制氫加氫站。加氫站(含制氫加氫一體站)由主管部門負責管理。(責任單位:各縣(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局、能源局、城市管理局)
七、加強安全風險管控。
各縣(區、市)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按照“三管三必須”原則,由相應行業主管部門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強化產業各環節安全風險意識。各縣(區、市)政府落實屬地安全監管責任,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推進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涉氫企業主要負責人和設備用戶是安全第一責任人,要加強對操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強化安全培訓,加大檢查力度,確保安全生產平穩運行。(責任單位:各縣(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應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隊)
本措施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關責任單位負責具體措施解釋和推動實施。實施期間,如國家、自治區政策發生調整或變化,將實時對相關條款進行調整修改。
來源:山南市人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