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湖北省政府官網正式公開了《湖北省加快發展氫能產業行動方案 (2024—2027年)》。此前在10月9日,湖北省經信廳曾發布本文件的征求意見稿。
文件指出,建成加氫站100座,氫氣總產能達到150萬噸/年。全面擴大氫能在交通、工業及儲能發電領域試點應用。燃料電池汽車推廣量突破7000輛,燃料電池船舶、航空器推廣應用全國領先。
文件中提出的部分扶持扶持方案如下:
支持在化工園區外建設制加綠氫一體站。積極對接國家氫能高速公路綜合示范線建設,推進“漢宜”“漢十”“武黃”“黃黃”等高速公路打造綜合能源示范線。
積極推動“湘鄂贛”和“鄂川渝”建立跨省氫能合作機制,構建“氫化長江”產業長廊。
對省內高速公路行駛的安裝使用楚道ETC裝備的氫能車輛,省級財政給予為期3年的高速公路通行費全返補貼支持。
通過“揭榜掛帥”等方式遴選確定的氫能源車輛、船舶等應用推廣示范項目,按不超過購置費用的10%予以補助,每個示范項目省級支持資金最高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鼓勵所在市州政府參照國家或省級獎補政策,按照1∶1給予購置獎勵。
設立10億元省級氫能產業投資基金,推動形成覆蓋科創、孵化、加速和上市培育全過程資金需求的基金群。鼓勵支持氫能龍頭企業利用“湖北統一環境權益交易平臺”開展氫能交易。
以下是政策全文:
湖北省加快發展氫能產業行動方案(2024-2027年)
氫能是能源轉型升級的重要戰略選擇,是未來國家能源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點發展方向。為搶占現代氫能產業制高點,打造具有全國影響力的氫能產業集群,推動湖北氫能強省建設,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以培育壯大氫能產業為目標,以提升產業創新能力為抓手,以健全現代氫能產業體系為路徑,以拓展多元場景應用示范為牽引,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湖北實踐。力爭到2027年,以武漢為核心的湖北氫能產業布局初步成型,打造以電解槽、燃料電池等為核心的全國氫能裝備中心,成為全國重要氫能樞紐,在交通、工業等領域形成氫能應用推廣示范。
產業規模倍增。全省氫能全產業鏈總產值達到1000億元,其中,氫氣產值達到300億元,氫能應用裝備及零部件產值達到400億元。力爭氫能產業集群列入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培育引進10家以上國內氫能行業頭部企業、100家氫能產業重點企業。
創新能力躍升。創建6個省級及以上氫能產業創新平臺,質子交換膜、膜電極、電解槽、氫儲能等技術指標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氫燃料電池及汽車研發與應用在國內保持領先地位,形成10項以上國家示范產業標準和規范。
氫能應用廣泛。落地一批綠氫制備項目,形成低成本、多元化的氫能供應體系,建成加氫站100座,氫氣總產能達到150萬噸/年。全面擴大氫能在交通、工業及儲能發電領域試點應用。燃料電池汽車推廣量突破7000輛,燃料電池船舶、航空器推廣應用全國領先。
二、重點任務
(一)打造氫能產業科技創新高地
1.推進科技創新平臺建設。
聚焦氫能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建設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支持湖北省燃料電池重點實驗室等爭創國家級創新平臺。支持石化機械建設湖北省氣體增壓裝備技術創新中心。對新獲批氫能相關國家技術研發中心、產業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的,一次性補助建設經費1000萬元;新獲批氫能相關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的,一次性補助建設經費500萬元。(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經信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2.支持關鍵技術創新突破。
針對高性能質子交換膜、輕質高容量固態儲氫技術、固體氧化物燃料電池關鍵技術等產業鏈重點技術攻關方向,建立省級氫能創新項目庫,在省重點研發計劃等項目中予以重點支持。對經審核認定的產業關鍵節點重大項目,給予承擔單位投入最高10%的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500萬元。(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經信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3.加快創新成果轉化。
推動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的科技成果轉化。依托湖北技術交易所建設氫能科技創新成果交易中心;支持省內氫能重大技術裝備和材料納入國家推廣應用目錄;落實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制與推廣應用政策。支持華中科技大學、武漢理工大學及中船712所等高校院所和企業建設氫能領域專業孵化平臺和創新園區。支持東風汽車、新楚風、石化機械等企業建設氫能汽車、裝備生產制造基地。(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促進產業鏈供應鏈高質量發展
4.構建多渠道氫能供應體系。
鼓勵靈活用好兩部制電價、分時電價機制,降低綠氫制造電價成本;支持開展離網制氫、生物質制氫、光解水制氫等綠氫制取新技術應用,綠氫生產不需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支持南漳新天、湖北佳業等企業建設一批可再生能源制氫示范項目。支持宜化集團、武鋼集團、荊門石化等企業充分利用現有氯堿、焦爐煤氣、煉化等工業副產氫優勢資源,提高制氫效率,降低制氫成本,建設一批氫源供應示范基地。(牽頭單位:省能源局;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應急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5.穩步構建氫能儲運網絡。
開展多種儲運方式的探索和實踐,依托中車長江等重點企業,提高高壓氣態儲運效率,推動常溫常壓有機液態儲氫產業化應用,加快降低儲運成本;支持荊門宏圖制造高壓力大容積氫氣儲罐、半掛車及長管等氫能壓力容器推廣使用;探索液氫、深冷高壓儲氫、固態儲氫等儲運方式應用;支持武漢巖土所等在潛江、應城、大冶等區域開展鹽穴儲氫及大規模巖洞儲氫項目建設;探索開展摻氫天然氣管道、純氫管道等試點示范。(牽頭單位:省能源局、省經信廳;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應急廳、省交通運輸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6.統籌加氫網絡建設。
依托中國石化、湖北交投集團等優勢企業,適度超前布局加氫網絡,對加氫站在規劃調整、土地供應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制定完善地方氫能基礎設施管理辦法,明確審批、驗收流程和要求,加氫站投資建設實行屬地備案管理;鼓勵現有加油加氣站改擴建制氫加氫裝置,制定完善利用加油站已有用地建設的,免予辦理規劃選址、用地等手續;鼓勵新布點加油站同步規劃建設加氫設施,加快布局“油氣電氫”綜合能源補給站。探索站內制加氫一體化、移動式加氫等加氫站新模式,支持在化工園區外建設制加綠氫一體站。積極對接國家氫能高速公路綜合示范線建設,推進“漢宜”“漢十”“武黃”“黃黃”等高速公路打造綜合能源示范線。(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應急廳、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湖北交投集團,相關市州人民政府)
7.鞏固氫燃料電池優勢。
培育燃料電池壓縮機、氫氣循環系統、雙極板、膜電極、增濕器等上游關鍵零部件生產企業,支持眾宇動力、武漢理工氫電等燃料電池裝備企業提升產品自主化率,推動燃料電池在汽車、船舶、航空器及固定式電站、備用電源等領域的應用。(牽頭單位:省經信廳;責任單位:省委軍民融合辦、省科技廳、省發改委,國網湖北電力公司,各市州人民政府)
8.加快氫能企業引育。
加快培育一批氫能領域專精特新“小巨人”、制造業單項冠軍、獨角獸、科技領軍企業等。培植一批優質企業進入湖北“金種子”“銀種子”企業名單,推動氫能領域企業上市。針對全省可再生能源制氫、氫儲運、加注設備等領域產業發展短板,引進一批氫能領域高水平創新型企業、服務機構和產業輻射帶動能力強的重大產業項目。對全省在建的氫能產業項目積極爭取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等支持。(牽頭單位:省經信廳、省商務廳;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科技廳、湖北證監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9.支持產業鏈協同發展。
支持“武漢+襄十隨孝”氫能裝備帶與“武漢+宜荊荊黃”氫能制造帶協同發展,支持武漢市創建氫能產業核心示范城市,支持恩施州打造“華中氫谷”,引導各地結合自身發展優勢和產業分工,有序推進氫能產業發展,打造氫能產業集群。組建湖北省氫能產業聯盟,發揮車百鏈等供應鏈平臺作用,聯動氫能整車和零部件企業,協同開展氫能產業新技術、新產品、新裝備的研發和應用。發揮長江中游城市群戰略合作機遇,積極推動“湘鄂贛”和“鄂川渝”建立跨省氫能合作機制,構建“氫化長江”產業長廊。(牽頭單位:省發改委;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經信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建立健全產業支撐體系
10.健全標準體系。
強化落實《氫能產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南》,鼓勵產學研用各方參與氫能產業全鏈條標準體系制定。重點支持可再生能源制氫、氫能安全高效儲運、清潔低碳氫能多元化應用等領域標準制定。(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省能源局)
11.健全檢驗檢測體系。
針對產業鏈核心材料、關鍵零部件、整套系統等環節,支持各方資源建設檢驗檢測服務平臺,提升檢測技術能力。建立健全氫能汽車年檢、報廢等管理辦法,為氫能汽車持續運營提供政策法規支持。支持將“漢宜”高速打造為氫燃料電池汽車性能路測路試示范基地。支持襄陽建設全國性氫燃料電池汽車試驗基地和質量檢驗檢測中心。(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拓展氫能多元化應用空間
12.拓展交通運輸領域示范應用。
鼓勵在政府投資工程和省級重點項目優先采購氫能源裝備;積極探索氫能汽車在城市物流、公共客運、軌道交通等場景的示范試點及推廣應用。支持武漢、襄陽、宜昌、鄂州等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推廣使用燃料電池汽車,支持高速公路建設干線物流示范線;對省內高速公路行駛的安裝使用楚道ETC裝備的氫能車輛,省級財政給予為期3年的高速公路通行費全返補貼支持。支持在旅游觀光、江上執法等領域開展氫能動力船舶、航空器等應用示范。通過“揭榜掛帥”等方式遴選確定的氫能源車輛、船舶等應用推廣示范項目,按不超過購置費用的10%予以補助,每個示范項目省級支持資金最高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鼓勵所在市州政府參照國家或省級獎補政策,按照1∶1給予購置獎勵。(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責任單位:省委軍民融合辦、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經信廳、省機關事務局、省公安廳,湖北交投集團、湖北港口集團,各市州人民政府)
13.支持工業領域示范應用。
支持武鋼集團等工業企業推動工業副產氫就近消納,拓展氫能在冶金、建材、合成氨、合成甲醇等領域的替代應用。支持開展富氫冶金工藝試點示范,推動鋼鐵行業深度脫碳,促進高耗能行業綠色轉型發展。(牽頭單位:省經信廳;責任單位:省應急廳、省生態環境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14.加快儲能發電領域示范應用。
支持在宜昌、隨州、孝感、恩施等可再生能源較為豐富區域,探索可再生能源發電和氫儲能相結合的一體化應用模式,將電制氫納入虛擬電廠參與負荷側調節;因地制宜布局燃料電池分布式發電、熱電聯供項目,開展煤電摻氫或附屬制品儲能發電示范應用,在大型公共建筑、學校、產業園區等建設2個以上示范項目;支持國家電投燃氣輪機摻氫燃燒示范;支持數據中心、通訊基站等開展燃料電池備用電源示范應用。(牽頭單位:省能源局;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省通信管理局,國網湖北電力公司,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落實氫能產業“三鏈”工作機制,強化省直部門橫向協同和省市縣上下聯動。設立10億元省級氫能產業投資基金,推動形成覆蓋科創、孵化、加速和上市培育全過程資金需求的基金群。鼓勵支持氫能龍頭企業利用“湖北統一環境權益交易平臺”開展氫能交易。市州人民政府落實屬地安全風險監管責任,推進涉氫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積極探索開展氫能產業發展統計監測。通過頂尖人才“一事一議”引進通道和“楚天英才計劃”,重點引進國內外氫能領域領軍人才及創新團隊。加強氫能相關學科專業建設,加強氫能產業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