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圓股份公告稱,公司及實際控制人之一趙輝當日分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及《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實際控制人之一趙輝立案。
反映到資本面上,金圓股份12月2日開盤跌停。
01
資金占用成導火索?
在此次公告中并未說明金圓股份在哪一起事件中涉及違規披露 ,但不能排除與今年4月的“控股股東資金占用”事件有關。
4月20日,金圓股份公告,收到吉林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金圓環保股份有限公司、金圓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決定書顯示,金圓股份于2023年10月至12月陸續向供應商支付原材料貨款,同時控股股東金圓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向此供應商進行借款,已構成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占用。
吉林證監局對此事進行定性,稱金圓股份就前述事項未按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值得一提的是,吉林證監局彼時還表示,將對公司開展現場檢查,并根據檢查情況采取下一步措施。此次立案或許是這一事件的后續進展。
而在2023年10月,金圓股份還因為2022年業績預告和實際信息存在較大差異且盈虧性質發生變化,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且業績預告修正不及時,被出具警示函。主要責任人就包括當時任總經理的趙輝。
資料顯示,趙輝是金圓股份的實際控制人,同時也是金圓股份第一大股東——金圓控股集團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長。
就在今年9月,趙輝辭去金圓股份董事、董事長、總經理職務,以及董事會戰略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委員、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職務。
02
兩次跨界“踩雷”
金圓股份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以水泥、輔料及水泥制品生產、銷售,建筑材料制作及技術服務等為主業的建材公司,實控人為趙璧生、趙輝父子。
自2014年借殼上市以來,金圓股份兩次進行跨界轉型,但都不順利。
第一次跨界是在2017年,金圓股份定增13億元收購江西新金葉實業有限公司股權,正式進軍固廢治理行業。
然而去年,江西新金葉曾兩次停產,金圓股份甚至一度因此成為“ST金圓”。
2023年4月,金圓股份披露,控股子公司江西新金葉和江西匯盈考慮到年度工作計劃安排、設備檢修更新及停工清槽等原因,決定停產2個月。
但上次停產還沒有復產,金圓股份便再次表示,繼續對江西新金葉及江西匯盈停產3個月,理由是設備檢修等工作尚未完成,以及未及時續辦危廢經營許可證。
第二次跨界是在2021年,金圓股份宣布收購辰宇礦業控股權,進軍碳酸鋰領域。
隨后,金圓股份連續簽訂多項投資協議,收購范圍涵蓋鹽湖和鋰鹽提純產能,大舉推進“捌千錯鹽湖萬噸級鋰鹽項目”建設。
金圓股份去年5月表示,其在去年已完成2000噸碳酸鋰項目的建設,產能已穩定達到50%以上。
但金圓股份披露的信息隨即遭到深交所反駁。深交所同年7月下發的監管函指出,其鋰鹽產量遠未達到宣稱的1500-2000噸目標,實際生產和銷售量為22.94噸和10.88噸。
目前,金圓股份高薪聘請的職業經理人團隊已陸續辭職,這個“對金圓股份二次騰飛起著決定性的意義”的捌千錯鹽湖提鋰項目仍處于試生產階段。
此外,當前碳酸鋰正處于底部周期,短期內供大于求局面或無法反轉,走弱趨勢將繼續維持。產能與市場的雙重壓力下,金圓股份前三季度扣非后凈利潤虧損1.67億元,第三季度扣非后凈利潤虧損8764萬元。
未來的路如何走,應是金圓股份亟需思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