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長樂外海I區(南)海上風電場項目核準的批復》、《關于長樂B區(調整)海上風電場項目核準的批復》。
根據《批復》,長樂外海I區(南)海上風電場項目位于長樂東犬島東側海域,總裝機容量314兆瓦,建設內容包括17臺海上風電機組、66千伏場內海纜敷設、施工輔助工程等。項目與長樂海域其他海上風電項目〔包括長樂外海D、E區,長樂外海I區(北),長樂外海J區,長樂外海K區等〕實施集中統一送出,集中統一送出工程項目及本項目配套的儲能項目另行核準(備案)。
該項目總投資25.97億元,項目單位為福州長樂國閩新能源有限公司,該公司由國投電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1%)和中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9%)共同出資設立。
長樂B區(調整)海上風電場項目位于長樂區漳港街道東側海域,總裝機容量114兆瓦,利用長樂外海C區海上風電場項目預留的220千伏海上升壓站、海底電纜和陸上集控站送出條件實現并網運行,項目最大出力須不超過上述送出通道的現有剩余容量。建設內容包括7臺海上風電機組、陸上集控站、35千伏場內海纜敷設、控制保護和輔助工程、擴建長樂C區海上升壓站35千伏開關柜間隔和陸上集控站35千伏配電裝置開關柜間隔等。
該項目總投資11.77億元,項目單位為福建福州閩投海上風電有限公司,項目公司由中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占股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