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晚間,樂山電力發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關于同意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同意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注冊申請。
本次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擬發行數量為 39,920,159 股,發行價格為5.01元/股,擬募集資金總額為約為2億元人民幣,扣除發行費用后將全部用于龍泉驛區100MW/200MWh電化學儲能電站新型儲能示范項目。本次發行對象為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諾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力合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資本市場紓困發展證券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泰康資產悅泰增享資產管理產品、華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張宇、成都立華投資有限公司-立華定增重陽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發行對象不超過35名特定對象。本次發行的所有發行對象均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發行股票。
本次龍泉驛區100MW/200MWh電化學儲能電站新型儲能示范項目的實施主體為四川樂晟儲能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為樂山電力持股60%的控股公司。
公告稱,按產能全部消化并結合未來市場價格變動趨勢測算,本項目達產年度可實現年度凈利潤 746.47 萬元,按稅后口徑計算,本項目的投資回收期為8.53 年(不含建設期),全投資財務內部收益率 7.57%。根據《四川省 2024 年省內電力市
場交易總體方案》以及據川發改能源[2023]367 號文件《關于加快推動四川省新型儲能示范項目建設的實施意見》,本新型儲能項目每年調用完全充放電次數假設為 250 次,本儲能項目按照每年 1.5%進行衰減。根據上述收益測算儲能電站可享受 2 年的建設補貼和經營補貼,分別為 100 萬元/年、1,000 萬元/年;另外,年均充放電收益 922.63 萬元,年均輔助服務收益 448.25 萬元,年均租賃服務收益為 1,769.91 萬元。項目建設期 6 個月;運營期 15 年;綜合考慮資金成本、投資風險、通貨膨脹以及資金限制等影響因素,確定基準收益率為 6%。
本項目作為四川省首批新型儲能示范項目,具有重大的示范意義和引領作用。在項目推進過程中,憑借科學的規劃、高效的施工以及嚴格的質量把控,該項目極有希望成為四川省第一臺新型電化學儲能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