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寧政辦發[2010]185號)和《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經信委、自治區發改委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電力需求側管理資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寧財(建)發[2012]749號)精神,為了有效組織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項目,合理公正使用專項資金,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引導支持作用,制定項目申報辦法如下。
一、項目申報條件
1.所申報項目應符合《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經信委、自治區發改委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電力需求側管理資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寧財(建)發[2012]749號)有關要求;
2.所申報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在同行業中技術先進,不屬于淘汰落后工藝和產能;
3.所申報項目電能利用水平高于全區同行業平均水平,項目實施后年節電量不低于5%;
4.所申報項目備案核準手續及安評、環評、節能評審等資料齊全,無安全、環保等不良記錄;
5.所申報項目本年度沒有享受國家及自治區有關項目資金支持。
二、 項目申報范圍
電力需求側管理專項資金堅持專款專用原則。所申報項目必須是與電能管理、電力設備改造、電力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等有直接關聯的項目。
1.電能監測管理服務平臺建設;
2.用戶終端監測系統建設;
3.電能專家分析系統開發;
4.電力負荷管理項目;
5.實行可中斷負荷管理項目;
6.實施“雙蓄”技術、智能化用電改造、需求響應等建設項目;
7.電能服務產業發展、第三方核查認證等項目;
8.用戶節電技術改造,如變頻改造、電機改造等;
9.公共機構節能項目,如空調、路燈等節電項目;
10.與電力需求側管理有直接關聯的其他項目。
三、項目支持重點
一是電能技術信息管理(電能監測管理平臺),電能管理在線監測及服務產業項目。
二是深加工產業鏈延伸項目。
三是電力占企業生產成本比重大,電能節約潛力大的節電項目。
四是同行業技術先進,節電效果顯著,在相關行業和重點領域有重大示范、推廣作用的項目。
五是電力需求側管理與信息化管理相結合且基礎條件好的“兩化融合”項目。
六是電力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效果顯著的示范項目,如開水爐節電技術設備、半導體(LED)照明產品、光伏發電節能燈等新產品應用項目。
七是高效電機能效提升改造項目。
四、項目申報程序
項目申報單位按照隸屬關系向項目所在縣(區)、市工信部門提交項目申報材料。市工信部門按照本辦法要求,對本地所報項目進行審核后,以正式文件報送自治區電力需求側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DSM辦公室)。中央在寧企業、區屬企業(單位)直接報送DSM辦公室。
DSM辦公室對各市、中央在寧企業、區屬企業(單位)上報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會同自治區發改委、財政廳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五、項目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材料包括:
1.向自治區電力需求側管理辦公室申請項目報告。
2.項目基本情況(見項目申報表見附件1)。
3.項目實施方案(見編制大綱見附件2)。
申報材料要求內容真實可靠,經本市工信部門審查、簽署推薦意見(蓋章);中央在寧企業及區屬企業按屬地管理原則,由所屬市級工信部門審查簽署推薦意見(蓋章)報送自治區DSM辦公室。
一、項目申報條件
1.所申報項目應符合《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經信委、自治區發改委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電力需求側管理資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寧財(建)發[2012]749號)有關要求;
2.所申報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在同行業中技術先進,不屬于淘汰落后工藝和產能;
3.所申報項目電能利用水平高于全區同行業平均水平,項目實施后年節電量不低于5%;
4.所申報項目備案核準手續及安評、環評、節能評審等資料齊全,無安全、環保等不良記錄;
5.所申報項目本年度沒有享受國家及自治區有關項目資金支持。
二、 項目申報范圍
電力需求側管理專項資金堅持專款專用原則。所申報項目必須是與電能管理、電力設備改造、電力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等有直接關聯的項目。
1.電能監測管理服務平臺建設;
2.用戶終端監測系統建設;
3.電能專家分析系統開發;
4.電力負荷管理項目;
5.實行可中斷負荷管理項目;
6.實施“雙蓄”技術、智能化用電改造、需求響應等建設項目;
7.電能服務產業發展、第三方核查認證等項目;
8.用戶節電技術改造,如變頻改造、電機改造等;
9.公共機構節能項目,如空調、路燈等節電項目;
10.與電力需求側管理有直接關聯的其他項目。
三、項目支持重點
一是電能技術信息管理(電能監測管理平臺),電能管理在線監測及服務產業項目。
二是深加工產業鏈延伸項目。
三是電力占企業生產成本比重大,電能節約潛力大的節電項目。
四是同行業技術先進,節電效果顯著,在相關行業和重點領域有重大示范、推廣作用的項目。
五是電力需求側管理與信息化管理相結合且基礎條件好的“兩化融合”項目。
六是電力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效果顯著的示范項目,如開水爐節電技術設備、半導體(LED)照明產品、光伏發電節能燈等新產品應用項目。
七是高效電機能效提升改造項目。
四、項目申報程序
項目申報單位按照隸屬關系向項目所在縣(區)、市工信部門提交項目申報材料。市工信部門按照本辦法要求,對本地所報項目進行審核后,以正式文件報送自治區電力需求側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DSM辦公室)。中央在寧企業、區屬企業(單位)直接報送DSM辦公室。
DSM辦公室對各市、中央在寧企業、區屬企業(單位)上報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會同自治區發改委、財政廳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五、項目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材料包括:
1.向自治區電力需求側管理辦公室申請項目報告。
2.項目基本情況(見項目申報表見附件1)。
3.項目實施方案(見編制大綱見附件2)。
申報材料要求內容真實可靠,經本市工信部門審查、簽署推薦意見(蓋章);中央在寧企業及區屬企業按屬地管理原則,由所屬市級工信部門審查簽署推薦意見(蓋章)報送自治區DSM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