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能監管〔2013〕432號
國家能源局關于近期重點專項監管工作的通知
各司、各派出機構、各直屬事業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有關能源企業:
為加強能源監管,我局制定了《近期重點專項監管工作計劃》(見附件1),重點開展12項專項監管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增強能源監管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能源監管是能源管理的重要方面,也是轉變職能、簡政放權的重要內容。國務院機構改革后,能源監管的責任更大了,任務更重了,各部門和各單位要充分認識能源監管的重要性,深刻理解“權力和責任同步下放、調控和監管同步加強”的總體要求,把握好能源監管的新角色、新定位,增強做好能源監管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強對規劃、計劃、產業政策和重大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管,在實踐中努力探索監管工作的新思路,深入研究有效的監管辦法,促進國家能源重大政策、規劃的有效實施和調整優化,為能源行業的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市場秩序。
二、以點帶面,著力解決能源行業存在的突出問題
這次專項監管工作共選取12個專題,每個專題選取少量地區進行重點監管,目的在于以點帶面,提高監管的深度和作用。各部門和各單位要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監督和解決好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制約能源行業科學發展的問題,找準監管工作的切入點,切實增強監管的針對性。要認真把握參與、知情、監督、評價、反饋、披露、處理、建議等重要環節,抓好深度監管,集中時間和人員力量,解剖“麻雀”,并綜合采取約談、督促整改、通報、稽查、處罰等措施,切實把監管工作做專、做精、做好,務求取得實效。
三、形成合力,探索閉環監管經驗
要認真貫徹《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建立全程閉環監管工作機制意見(試行)的通知》(國能綜合〔2013〕278號),在規劃、計劃、政策、標準和項目管理等方面,形成政策制定、檢查、反饋、處理、完善的閉環。局監管司、專業管理司要密切協作,加強對一線監管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各派出機構要積極作為,發揮好一線監管的作用。地方能源管理部門要積極支持并做好相應的工作,努力形成合力,使監管與管理有機結合,互為補充,開創能源監管工作新局面。各有關能源企業要高度重視,積極配合專項監管工作開展,及時、準確報送相關信息,對發現的問題認真整改落實。
四、精心組織,圓滿完成各項重點監管任務
對確定為重點監管范圍的地區,針對每個專題,國家能源局選取一個省份(地區)進行駐點監管,并成立工作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抽調局機關相關司、派出機構和地方能源管理部門的相關人員參加(見附件2)。其他重點監管地區,由有關派出機構按照《近期重點專項監管工作計劃》的內容和要求,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負責組織實施。各部門和各單位可根據情況,組織對具體監管人員進行培訓,確保工作質量。
未在12項重點專項監管范圍的其他派出機構,可以參照上述重點專項監管的有關精神,結合當地實際,自行組織安排轄區內的監管工作,但也要集中力量,突出監管重點,提高針對性和有效性。局機關有關部門要加強工作統籌和指導,及時總結各地監管的情況和經驗,提出監管意見和建議。
附件:
1.近期重點專項監管工作計劃
2.國家能源局近期駐點專項監管工作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