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甘肅省將鼓勵光伏制造企業總部落戶甘肅,對在省內投資建設急需或處于全國領先水平的裝備制造企業,實行與發電企業同樣的土地等優惠政策。根據日前省政府辦公廳下發的《甘肅省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若干意見實施方案的通知》甘肅省將鼓勵發電企業競爭擇優、同等條件下就近采購光伏設備與產品。《通知》明確,甘肅省將從精益生產、成本優化、增值服務等各方面入手擇優扶優,推行高技術、大規模、全產業鏈整合,不斷延長光伏產業鏈,增加規模經濟效應,增強市場競爭力。同時,依據資源稟賦,結合發展要求,立足就地消納,集中分散并舉,多能互補共建,電網同步配套,創新體制機制,合理規范布局,抓住龍頭建基地,多點布局促發展。在未來發展中,政策支持完善有力,裝備制造產能擴大,就地消納顯著增強,光伏產業對全省經濟發展的貢獻率明顯提升。2015年底并網裝機達到500萬千瓦以上。新能源示范城市、綠色能源示范縣及新能源微電網示范工程、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建設取得重要進展。
開展三大光伏示范建設
甘肅省將抓好百萬千瓦級大型光伏發電基地建設。合理布局、有序推進,以園區帶局部,將資源配置、項目建設、基礎服務、電網配套適度向基地(園區)集中。
在抓基地集中規模建設的同時,支持基地之外其他太陽能資源較豐富、電網接入條件較好且就地能消納的地區分散光伏電站的開發建設。積極開展沙漠光伏、戈壁光伏、生態農業光伏示范建設。
多能互補方式建設項目
《通知》明確,甘肅省要抓好多能互補項目建設,根據條件許可、發展時序布局,適時利用現有電網設施,開展風光互補、水光互補、光伏儲能等多能互補方式的項目建設。在省內具備條件的地區探索實施風光儲輸一體化試點建設。
同時,扶持一批建設速度快、資金實力雄厚、技水水平先進、管理程序規范、有配套產業項目的企業,擴大其投資和裝機規模,在全省培育形成3—5個裝機50萬千瓦以上的光伏發電大戶,增強發電企業抵御風險能力和市場競爭力。
加快建筑物光伏發電應用
在光伏發電資源運用方面,甘肅省將積極推廣屋頂光伏和光伏發電建筑一體化建設,鼓勵省內新建的工業廠房、大型會展場館、商業綜合體、體育場館、機場、車站、保障房、污水處理廠、辦公樓、居民小區以及條件較好的小體量建筑進行分布式光伏發電建設。優先在用電價格較高的工業園區和工業企業的屋頂進行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建設。
實施31億元獨立光伏供電工程
2013年啟動、2014上半年全面建成總投資3.1億元獨立光伏供電工程,以解決慶陽、甘南、張掖、隴南、白銀、蘭州、武威、平涼、天水、酒泉等10個市州的1.8萬戶、8.8萬無電人口用電問題。鼓勵相關企業采用和引進先進適用技術,在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設光伏采暖和制冷示范項目。在城市推廣建設或改造光伏路燈、交通信號燈、城市景觀等工程。加大光伏衍生民用產品研發生產力度,使新能源發展更多惠及廣大群眾。
提升光伏產業技術創新力
同時,甘肅省將加強政策引導,優化產業布局,拓展發展空間,控制低水平重復建設,鼓勵企業兼并重組,加快淘汰落后產能,以現有產業園區為建設平臺,支持各地積極承接東部產業轉移,引進和支持技術水平高、市場競爭力強的多晶硅和光伏電池制造企業發展,培育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品牌優勢的光伏電池制造企業。
加強甘肅省現有裝備制造企業與光伏發電產業的產品對接研發,利用現有設備、人才和技術,順應市場需求,加大逆變器、控制設備、相關組件等光伏新產品的研發力度,提高系統集成能力和產品的市場響應能力,支持企業實施創新成果產業化。推動光伏產業和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先進信息技術等其他相關產業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光伏產業的技術創新能力。
建設清潔能源綜合開發利用示范區
依托甘肅風、光、水、生物質等資源稟賦條件,以產業協調發展和促進新能源就地消納為重點,實現風光電與水火電協調發展,電源與電網共同發展,調峰問題有效解決,就地消納顯著增強的目標。通過承接和發展能源消耗密集型產業、改造提升和壯大傳統產業、加快循環經濟產業發展,較大幅度提高就地消納能力,促進新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創新政策機制和實施政策引導,實行較為靈敏的電價政策,增負荷、強消納、建機制,建立發電、輸電、用電、地方政府共同參與的聯動機制。探索和建立以適應風光電等新能源發展的電力調度運行機制,提高風光電利用效率。探索發電供電用電三方共贏新機制,試行大用戶直供等有利于促進新能源就地消納和風光水火互補、調峰的政策措施。
加快新能源應用示范區建設
加快敦煌市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積極探索新能源技術在城市建設各領域的應用,重點實施太陽能供電供熱、城市微網、建筑應用、電動汽車及為本地區供電的大型太陽能發電工程,爭取早日將敦煌市建設成完全不依賴化石能源、可持續發展、現代科技與古老文化有機融合的新能源城市。抓好玉門市、莊浪縣綠色能源示范縣建設管理,積極落實建設資金,強化技術管理服務,確保示范縣建成后,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量、比重和覆蓋范圍等各項指標均達到國家要求。依托國家新能源示范城市、綠色能源示范縣建設,擴大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建設20個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示范區、100個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小城鎮及示范村。支持地方在各類產業園區新建和改造過程中,開展先進多樣的太陽能等新能源技術應用示范,滿足園區電力、供熱、制冷等能源需求。
簡化光伏發電項目程序和手續
結合實際,甘肅省將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確保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落到實處。
鑒于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周期短,建設集中在未利用土地上,對自然環境和生產生活影響程度較小,在項目前期工作階段盡可能簡化手續和程序。光伏發電園區或集中區已做過整體地災評估、礦產資源壓覆、規劃環評等前置工作手續的,該區域內單個項目的地災評估、環評等前期工作程序可根據已做的分析論證情況予以簡化。非園區光伏發電項目,限時辦結出具除電網接入外的項目用地預審、環評等開工前所需相關手續。同時,各有關部門在專項資金安排上要對光伏產業發展予以適度傾斜支持,鼓勵和引導光伏制造企業落戶甘肅、擴大產能,支持企業開展產品研發、新技術新產品應用,鼓勵推廣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戶用光伏微網工程、光伏惠民工程,提高電能就地消納能力。
支持市場化的融資平臺建設
積極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光伏產業建設和發展,加強銀企對接,建設地方政府、企業和金融機構共同參與的平臺,金融機構在充分考察、調研的基礎上,對項目建設運營管理水平高、信用好的民營企業,在貸款審批、抵押擔保等方面探索實施更為便捷可操作的金融支持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對光伏發電企業以上網電價電費權、待發放補貼為還貸來源進行質押給予貸款支持,通過多種方式進一步拓寬光伏企業資金渠道,緩解企業資金壓力,為光伏企業的發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持
支持河西五市政府和其他有條件的市州政府成立以企業信用為基礎、以市場化方式運作,具備借款資格和承貸能力的融資平臺(即統借方),協調國家開發銀行向融資平臺提供授信,融資平臺以委托貸款等有效的資金運作方式,向符合條件的對象提供融資支持。
開展三大光伏示范建設
甘肅省將抓好百萬千瓦級大型光伏發電基地建設。合理布局、有序推進,以園區帶局部,將資源配置、項目建設、基礎服務、電網配套適度向基地(園區)集中。
在抓基地集中規模建設的同時,支持基地之外其他太陽能資源較豐富、電網接入條件較好且就地能消納的地區分散光伏電站的開發建設。積極開展沙漠光伏、戈壁光伏、生態農業光伏示范建設。
多能互補方式建設項目
《通知》明確,甘肅省要抓好多能互補項目建設,根據條件許可、發展時序布局,適時利用現有電網設施,開展風光互補、水光互補、光伏儲能等多能互補方式的項目建設。在省內具備條件的地區探索實施風光儲輸一體化試點建設。
同時,扶持一批建設速度快、資金實力雄厚、技水水平先進、管理程序規范、有配套產業項目的企業,擴大其投資和裝機規模,在全省培育形成3—5個裝機50萬千瓦以上的光伏發電大戶,增強發電企業抵御風險能力和市場競爭力。
加快建筑物光伏發電應用
在光伏發電資源運用方面,甘肅省將積極推廣屋頂光伏和光伏發電建筑一體化建設,鼓勵省內新建的工業廠房、大型會展場館、商業綜合體、體育場館、機場、車站、保障房、污水處理廠、辦公樓、居民小區以及條件較好的小體量建筑進行分布式光伏發電建設。優先在用電價格較高的工業園區和工業企業的屋頂進行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建設。
實施31億元獨立光伏供電工程
2013年啟動、2014上半年全面建成總投資3.1億元獨立光伏供電工程,以解決慶陽、甘南、張掖、隴南、白銀、蘭州、武威、平涼、天水、酒泉等10個市州的1.8萬戶、8.8萬無電人口用電問題。鼓勵相關企業采用和引進先進適用技術,在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設光伏采暖和制冷示范項目。在城市推廣建設或改造光伏路燈、交通信號燈、城市景觀等工程。加大光伏衍生民用產品研發生產力度,使新能源發展更多惠及廣大群眾。
提升光伏產業技術創新力
同時,甘肅省將加強政策引導,優化產業布局,拓展發展空間,控制低水平重復建設,鼓勵企業兼并重組,加快淘汰落后產能,以現有產業園區為建設平臺,支持各地積極承接東部產業轉移,引進和支持技術水平高、市場競爭力強的多晶硅和光伏電池制造企業發展,培育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品牌優勢的光伏電池制造企業。
加強甘肅省現有裝備制造企業與光伏發電產業的產品對接研發,利用現有設備、人才和技術,順應市場需求,加大逆變器、控制設備、相關組件等光伏新產品的研發力度,提高系統集成能力和產品的市場響應能力,支持企業實施創新成果產業化。推動光伏產業和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先進信息技術等其他相關產業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光伏產業的技術創新能力。
建設清潔能源綜合開發利用示范區
依托甘肅風、光、水、生物質等資源稟賦條件,以產業協調發展和促進新能源就地消納為重點,實現風光電與水火電協調發展,電源與電網共同發展,調峰問題有效解決,就地消納顯著增強的目標。通過承接和發展能源消耗密集型產業、改造提升和壯大傳統產業、加快循環經濟產業發展,較大幅度提高就地消納能力,促進新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創新政策機制和實施政策引導,實行較為靈敏的電價政策,增負荷、強消納、建機制,建立發電、輸電、用電、地方政府共同參與的聯動機制。探索和建立以適應風光電等新能源發展的電力調度運行機制,提高風光電利用效率。探索發電供電用電三方共贏新機制,試行大用戶直供等有利于促進新能源就地消納和風光水火互補、調峰的政策措施。
加快新能源應用示范區建設
加快敦煌市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積極探索新能源技術在城市建設各領域的應用,重點實施太陽能供電供熱、城市微網、建筑應用、電動汽車及為本地區供電的大型太陽能發電工程,爭取早日將敦煌市建設成完全不依賴化石能源、可持續發展、現代科技與古老文化有機融合的新能源城市。抓好玉門市、莊浪縣綠色能源示范縣建設管理,積極落實建設資金,強化技術管理服務,確保示范縣建成后,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量、比重和覆蓋范圍等各項指標均達到國家要求。依托國家新能源示范城市、綠色能源示范縣建設,擴大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建設20個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示范區、100個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小城鎮及示范村。支持地方在各類產業園區新建和改造過程中,開展先進多樣的太陽能等新能源技術應用示范,滿足園區電力、供熱、制冷等能源需求。
簡化光伏發電項目程序和手續
結合實際,甘肅省將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確保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落到實處。
鑒于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周期短,建設集中在未利用土地上,對自然環境和生產生活影響程度較小,在項目前期工作階段盡可能簡化手續和程序。光伏發電園區或集中區已做過整體地災評估、礦產資源壓覆、規劃環評等前置工作手續的,該區域內單個項目的地災評估、環評等前期工作程序可根據已做的分析論證情況予以簡化。非園區光伏發電項目,限時辦結出具除電網接入外的項目用地預審、環評等開工前所需相關手續。同時,各有關部門在專項資金安排上要對光伏產業發展予以適度傾斜支持,鼓勵和引導光伏制造企業落戶甘肅、擴大產能,支持企業開展產品研發、新技術新產品應用,鼓勵推廣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戶用光伏微網工程、光伏惠民工程,提高電能就地消納能力。
支持市場化的融資平臺建設
積極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光伏產業建設和發展,加強銀企對接,建設地方政府、企業和金融機構共同參與的平臺,金融機構在充分考察、調研的基礎上,對項目建設運營管理水平高、信用好的民營企業,在貸款審批、抵押擔保等方面探索實施更為便捷可操作的金融支持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對光伏發電企業以上網電價電費權、待發放補貼為還貸來源進行質押給予貸款支持,通過多種方式進一步拓寬光伏企業資金渠道,緩解企業資金壓力,為光伏企業的發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持
支持河西五市政府和其他有條件的市州政府成立以企業信用為基礎、以市場化方式運作,具備借款資格和承貸能力的融資平臺(即統借方),協調國家開發銀行向融資平臺提供授信,融資平臺以委托貸款等有效的資金運作方式,向符合條件的對象提供融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