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市能源工作要點
一、總體要求
2014年全市能源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以確保首都能源運行安全平穩為首要任務,以加快能源結構調整為工作重點,全面提升能源運行綜合調節水平,下大力氣攻堅克難加快燃煤壓減,不斷推進清潔能源體系建設,為首都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安全、清潔、高效的能源保障。
二、主要目標
1.優化能源結構。2014年,全市優質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80%以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提高到5.2%左右;全年壓減燃煤260萬噸。
2.控制能源消費總量。2014年,全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7680萬噸標準煤左右,同比增長4.5%。
3.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014年,全市萬元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下降2%以上。
三、重點任務
(一)落實資源,確保首都能源運行安全。
突出重大活動、重要時段能源運行保障重點,完善能源運行綜合調節手段,保障全年安全穩定運行,確保重大活動能源供應萬無一失。
1.進一步創新能源運行管理機制。完善本市與國家部委、中央企業、資源產區和周邊省市的綜合協調機制,加強與國家電網、中石油、中石化、神華集團等中央企業的資源對接,確保資源總量供應平衡。創新能源運行綜合調度,協調做好煤、電、氣之間的供應銜接,在確保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平峰時段外調電力,盡量減少本地電煤、天然氣消耗。深化區域能源合作,鼓勵本市能源企業擴大能源產地投資,推動煤電一體化項目合作建設,為增加本市資源外調提供穩定的源點支撐。
2.確保全國“兩會”、APEC會議、建國65周年重大活動能源保障萬無一失。按照“綜合協調、行業監管、企業主責、屬地保障”原則,嚴格落實職責,加強協調聯動,確保完成重大活動能源保障任務。各企業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細化落實專項保障方案,全面滾動排查安全隱患,落實隱患治理措施,努力消除風險源;全面加強重點區域、關鍵設備運行檢測和監控,確保可靠運行;全面強化能源設施保護,增調安保力量,做好反恐防破壞和事故應急各項準備。各行業管理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和運行監控,堅持重要時段和重大事項零報告制度,及時解決運行矛盾和問題。各區縣要強化屬地管理,做好設施防護、監測預警和服務保障。
3.加強冬夏雙高峰運行保障。提前制定迎峰度夏、迎峰度冬能源運行保障方案,及早落實各項措施。加強電力平衡調度和分區控制,加大外部電力調入,保障本市電源支撐,提前制定有序用電、拉路限電序位等系列預案,確保電網整體運行安全。完善熱電氣聯調聯供機制,加強高峰時段運行綜合調度和需求側管理,滿足高峰負荷需求。提早落實冬季煤炭、供暖燃油、液化石油氣資源儲備,協調鐵路運輸部門做好電煤等能源物資運輸保障。
(二)綜合施策,加快改造重點領域用煤設施。
落實責任,加強綜合協調配合,進一步完善落實清潔能源鼓勵政策,全力加快重點領域燃煤設施改造,確保完成全年260萬噸燃煤壓減任務。
4.確保燃煤熱電廠按計劃停機。統籌推進燃煤電廠關停能源平衡替代,重點做好國華電廠熱電能源替代和高井電廠首鋼居民負荷替代工程建設,加快推進CBD220千伏變電站等配套項目建設,確保高井燃煤電廠、石景山和國華燃煤熱電廠按期停機。
5.加快改造城六區燃煤鍋爐。采暖季前完成西三旗、西羅園、實創熱力等一批燃煤供熱廠改造,加快分散燃煤小鍋爐改造,五環路內基本取消燃煤鍋爐房,改造完成城六區采暖燃煤鍋爐2100蒸噸。
6.積極推進遠郊區縣鍋爐清潔改造。在已接通管道天然氣的區域,按計劃集中力量實施一批鍋爐“煤改氣”工程,加快培訓中心、招待所等商業服務業單位燃煤設施改造,全年遠郊區縣改造燃煤鍋爐2000蒸噸。在燃氣管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要通過電力、熱泵等多種方式推進燃煤鍋爐改造。
7.基本完成市級以上工業園區鍋爐“煤改氣”。全面加快19個市級以上工業園區鍋爐改造,2014年完成1300蒸噸以上改造任務。加快推進市級以下工業園區、產業基地和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燃煤設施清潔改造。制定2014-2017年水泥壓產計劃,進一步壓縮產能。調整退出300家高污染企業。
8.多措并舉治理散煤。通過棚戶區改造拆遷、人口疏解、清潔能源改造等綜合措施削減東西城1.7萬戶平房、簡易樓采暖用煤。繼續實施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減煤換煤”工程,按照“五個一批”方式,減少劣質散煤120萬噸。
(三)協調推進,全力確保重大項目按期完工。
以四大熱電中心建設為重點,進一步優化源點設施布局,加快建成一批清潔能源重大工程,提高能源基礎設施承載能力。
9.竣工投產西北、東北熱電中心。重點解決配套電力、熱力等管網建設問題,力爭年內四大熱電中心全部投入使用。西北燃氣熱電中心高井燃氣熱電廠6月底前正式投運并關停燃煤機組,京能燃氣熱電廠年底前正式投運,京能石熱燃煤機組關停;東北燃氣熱電中心年底前正式投運,國華燃煤熱電廠關停。
10.進一步完善燃氣輸配系統。建成大唐煤制氣二期工程,全面開工建設陜京四線工程,積極推進北石槽至西沙屯、密云至寶坻等支線工程,提升多源多向保障能力。完善城市天然氣輸配體系,建成西六環燃氣管線工程,實現城市配氣干網成環運行;建成西集、李橋、延慶、密云門站,門站接收能力超過2.4億立方米/日。加大“煤改氣”項目燃氣配套管網投資建設力度,加快實施一批遠郊區縣燃氣管網加密工程。
11.全面加快電網設施建設。增強外送電通道能力,開工建設蔚縣至門頭溝輸電線路,建成海淀500千伏變電站,擴建昌平500千伏變電站。建成廣渠門、電子城、稻香湖等一批主網輸變電工程,實施60項配網改造。加大燃煤替代配套電力工程建設力度,繼續實施核心區及重點區域電力架空線入地。建成張山營等一批智能微電網和智能變電站。
12.建設車用清潔能源配套設施。優化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布局,重點加快建設通州土橋、小營等充換電站及清華園、望京等P+R停車場集中充電樁群。發布天然氣汽車加氣站行業發展規劃及加氣站布局規劃,重點推進公交加氣站和社會加氣站建設,滿足天然氣汽車發展需求。
(四)創新模式,加快發展區域清潔供應體系。
超前規劃布局重點區域能源設施,加快區域能源系統規劃建設,形成上下聯動、區域協同、市場推進的區域能源建設機制。
13.全面完成雁棲湖生態示范區清潔能源工程建設。建成雁棲湖核心島智能分布式能源系統,確保雁棲湖示范區3.5兆瓦大壩光伏發電、日出東方酒店2.4兆瓦天然氣冷熱電三聯供等項目實現自動智能調配。加快完善核心島和主會場周邊電力、天然氣設施,6月底建成投產220千伏懷柔北站、110千伏會都站,建成北房、迎賓路、懷北等調壓設施,提高區域整體供電供氣能力。加快實施核心島周邊清潔能源改造和散煤治理,完成核心島周邊21平方公里內燃煤鍋爐改造。
14.高標準建設重點功能區區域能源系統。綜合重點功能區熱、電、冷需求,充分利用新能源新技術,提高產業功能區能源供應品質。竣工投產未來科技城區域能源中心。積極推進通州運河核心區、海淀北部區域能源系統,加快新機場區域能源建設前期工作。
15.加快遠郊區縣供熱市場化建設。制定遠郊區縣供熱市場化指導意見、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明確建設標準、投資政策和管理制度。力爭完成門頭溝潭柘寺鎮、順義牛欄山鎮、密云溪翁莊鎮等6個鎮域市場化試點項目建設,供熱面積約1700萬平方米。
(五)抓住機遇,促進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
統籌中央、地方政策及創新資源,重點聚焦太陽能、地熱能的應用及科技研發,進一步優化新能源發展環境,穩步高效提升新能源利用規模。
16.積極推動新能源示范項目建設。以海淀、順義國家光伏應用示范區、昌平國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為契機,加快工業園區、學校、醫院等大型公用建筑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設。建成中關村軟件園25兆瓦、順義天竺工業區30兆瓦、昌平南口12.8兆瓦光伏電站等重點示范項目。進一步加快地熱能和熱泵應用,建成未來科技城吸收式大溫差熱泵工程,開工建設東升科技園及太陽宮燃氣熱電廠熱泵供暖工程。
17.完善新能源發展政策機制。研究制定《北京市分布式光伏發電管理暫行辦法》,將分布式光伏的審批權限下放至區縣,加快太陽能電網接入,積極支持區縣政府制定本區域的鼓勵政策。制定《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發試驗中心(平臺)管理暫行辦法》和《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地方標準體系表(第二批)》,促進新能源利用和產業發展高端化。全面啟動可再生能源地方實施辦法立法調研。
18.促進新能源科技研發試點示范。對接國家2014年重大能源科技專項,加快儲能儲熱、智能電網、高效光伏電池等前沿技術研究和項目試點示范。
(六)城鄉統籌,不斷提高能源安居惠民實效。
加快實施一批能源安居工程,讓更多城鄉居民用上安全電、便捷氣、清潔熱。
19.實施電力惠民行動計劃。實施農村電網擴容改造,開工建設110千伏變電站3座,10千伏開閉站35座,新增10萬戶以上電采暖供電能力。
20.提高居民家庭供暖質量。繼續實施老舊熱網改造工程,完成200個老舊小區約400公里供熱管網升級改造。加大電力、燃氣和新能源推廣利用,力爭完成5萬戶農村地區清潔能源改造。結合新農村建設、山區搬遷等工作,在延慶等區縣推進整村實施太陽能采暖試點工程。
21.全面推進炊事用能清潔化。完善城鄉液化石油氣供應設施及服務配送體系,全面推進“送氣下鄉”工程,替代40萬戶居民炊事用煤,城鄉結合部居民基本實現炊事氣化。
(七)內涵促降,促進綠色低碳發展。
22.強化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堅持能源消費總量和能耗強度的“三級雙控”機制,建立預測預警機制,對能源消費總量增長過快的區縣、行業領域、用能單位及時預警預控,保障合理用能,鼓勵節約用能,控制過度用能。完善電力、天然氣需求側管理機制,組織實施金融街電力需求側管理綜合改造等5大示范工程,促進有序用電、用氣。
23.加強能源企業內部節能管理。加大電廠發電設備技術改造,利用余熱回收利用、低氮燃燒等技術,提高發電供熱效率。合理安排生產運行調度,優化運行方式,加強精細化、智能化管理,降低管網運行損耗。
(八)深化改革,提高能源行業管理水平。
超前謀劃一批事關首都能源發展的重大問題,推進能源領域體制機制創新,為能源科學發展提供保障。
24.加強統籌協調調度。充分發揮市能源與經濟運行調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壓減燃煤領導小組統籌協調職能,指導、督促相關部門和各區縣抓好工作任務落實。制定2014年全市壓減燃煤和清潔能源建設任務計劃,建立全市統一的燃煤設施數據庫,完善壓減燃煤工作目標考核辦法,確保各項工作按計劃開展。發揮陜京工程、四大熱電中心和電網建設等市級協調機制作用,及時發現和協調解決建設中存在的問題,確保按期完成能源設施建設任務。
25.穩妥推進能源領域改革。主動對接國家取消和下放的審批事項,加大簡政放權力度,規范管理下放或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創新能源發展模式,鼓勵專業化能源公司試點推進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清潔采暖,支持社會資本特許權參與遠郊區縣供熱項目建設。積極穩妥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落實階梯電價、脫硫脫硝電價政策,加大懲罰性電價實施力度,逐步理順供熱價格。
26.精心組織謀劃長遠。深化研究燃氣機組節能調度等城市能源運行重點問題,組織開展“十三五”首都能源發展戰略研究,做好新機場臨空經濟區能源供應保障、壓減燃煤等重大問題研究,在更高起點謀劃“十三五”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