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新能源網消息:近日,記者獲悉,2015 年8月4日大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為加強大同采煤沉陷區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示范基地生態保護,維護生態安全,確保做到林光互補一體化發展,經大同市政府第61 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并制定了《大同采煤沉陷區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示范基地生態保護管理辦法》,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辦法確定大同市13個鄉鎮、1687.8 平方公里的區域內建設先進技術“光伏”試驗示范區。基地建設實行林光互補一體化發展模式,并實行嚴格的生態保護制度。光伏支架最低點高度應高于1.2 米(灌木平均高度),采用鋼柱式或圓柱形水泥墩固定列陣支架。施工過程中不得破壞現有植被,保證林地用途不改變。在宜林地塊,企業項目施工結束后,要在光伏列陣之間,栽植適宜當地生長的灌木林或灌木經濟林(如檸條、玫瑰、連翹、黃芪等),達到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同步發展。栽植密度為1×3,每畝220 株。樹種成活率和保存率應達到85%以上。
此外,光伏企業要和當地縣區林業主管部門開設林業生態恢復保證金共管賬戶,開工前須向該賬戶存入足額林業生態恢復保證金,標準為3000元/畝。林業生態修復工程經驗收達到標準要求后按付款比例使用保證金。根據林業主管部門的驗收結果,撥付比例按照第一年50%、第二年30%、第三年20%的比例執行。
大同市采煤沉陷區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示范基地生態保護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大同市采煤沉陷區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示范基地生態保護,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維護生態安全,保障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和《大同采煤沉陷區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示范基地項目管理辦法》(同政發[2015]53 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大同市采煤沉陷區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示范基地,是指大同市南郊區5 個鄉鎮(平旺、口泉、鴉兒崖鄉、高山、云岡鎮)、新榮區2 個鄉(西村鄉、上深澗鄉)、左云縣6個鄉鎮(店灣鎮、水窯鄉、馬道頭鄉、張家場鄉、小京莊鄉、鵲兒山鎮),共計13 個鄉鎮、1687.8 平方公里的區域內建設的先進技術“光伏”試驗示范區。
第三條基地建設實行林光互補一體化發展模式,并實行嚴格的生態保護制度。生態保護管理應當堅持科學規劃、全面保護、合理利用以及誰開發誰保護、誰租用誰補償、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通過植樹造林等生物措施恢復和保持區域生態平衡,防止和減輕自然災害,確保地區生態安全。
第四條市、區、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生態保護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嚴格的生態保護責任制。
第五條區、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權限負責轄區內基地生態保護的管理工作,市級林業主管部門負責監督指導。
第二章控制標準與技術措施
第六條光伏列陣支架,最低點高度應高于1.2 米(灌木平均高度),采用鋼柱式或圓柱形水泥墩固定列陣支架。施工過程中不得破壞現有植被,保證林地用途不改變(對少數生長過快過高的灌木適時進行修剪);在宜林地塊,企業項目施工結束后,要在光伏列陣之間,栽植適宜當地生長的灌木林或灌木經濟林(如檸條、玫瑰、連翹、黃芪等),達到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同步發展。栽植密度為1×3,每畝220 株。
第七條對工程區辦理臨時使用林地手續的道路等,施工結束后,要按景觀綠化標準進行植被恢復,道路兩側綠化要按景觀綠化實施,色彩搭配合理,樹種適地適樹。恢復后,道路寬度不得大于3 米。樹種主要以適合大同氣候特點的丁香、金葉榆、榆葉梅、連翹、衛矛等為主,綠化的同時兼顧景觀效果。
第八條基地項目區苗木栽植的相關要求,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15776-2006 造林技術規程,樹種成活率和保存率應達到85%以上。
第九條在基地項目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捕殺、采集野生保護動植物;
(二)施工過程中不按施工方案,動用大型機械造成林地內植被大面積毀壞;
(三)擅自取土、挖砂、隨意踐踏林木,破壞自然植被;
(四)在林區隨意人為用火;
(五)不按施工方案施工,隨意對灌木林平茬;
(六)其他人為破壞生態的行為。
第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在項目區內有第九條行為之一的,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造成重大生態破壞或者環境污染等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章植被保護和恢復實施方案審核及驗收
第十一條光伏企業要和當地縣區林業主管部門開設林業生態恢復保證金共管賬戶,開工前須向該賬戶存入足額林業生態恢復保證金,標準為3000 元/畝。林業生態修復工程經驗收達到標準要求后按付款比例使用保證金。
第十二條企業在實施植被恢復項目前,應編制植被恢復實施方案,經所在區、縣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林業主管部門審批。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審批時間為3 個工作日。
第十三條植被恢復項目完工后,企業應向區、縣林業主管部門申請驗收。經區、縣林業主管部門初驗后,由市林業主管部門復驗,并出具驗收報告。驗收標準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15776-2006 造林技術規程。
第十四條驗收合格后,由企業向區、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提出使用林業生態恢復保證金申請,區、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按資金共管賬戶管理辦法加注意見,企業按比例撥付施工單位。為鞏固生態恢復成果,林業生態恢復資金分三年結算。根據林業主管部門的驗收結果,撥付比例按照第一年50%、第二年30%、第三年20%的比例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辦法確定大同市13個鄉鎮、1687.8 平方公里的區域內建設先進技術“光伏”試驗示范區。基地建設實行林光互補一體化發展模式,并實行嚴格的生態保護制度。光伏支架最低點高度應高于1.2 米(灌木平均高度),采用鋼柱式或圓柱形水泥墩固定列陣支架。施工過程中不得破壞現有植被,保證林地用途不改變。在宜林地塊,企業項目施工結束后,要在光伏列陣之間,栽植適宜當地生長的灌木林或灌木經濟林(如檸條、玫瑰、連翹、黃芪等),達到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同步發展。栽植密度為1×3,每畝220 株。樹種成活率和保存率應達到85%以上。
此外,光伏企業要和當地縣區林業主管部門開設林業生態恢復保證金共管賬戶,開工前須向該賬戶存入足額林業生態恢復保證金,標準為3000元/畝。林業生態修復工程經驗收達到標準要求后按付款比例使用保證金。根據林業主管部門的驗收結果,撥付比例按照第一年50%、第二年30%、第三年20%的比例執行。
大同市采煤沉陷區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示范基地生態保護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大同市采煤沉陷區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示范基地生態保護,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維護生態安全,保障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和《大同采煤沉陷區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示范基地項目管理辦法》(同政發[2015]53 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大同市采煤沉陷區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示范基地,是指大同市南郊區5 個鄉鎮(平旺、口泉、鴉兒崖鄉、高山、云岡鎮)、新榮區2 個鄉(西村鄉、上深澗鄉)、左云縣6個鄉鎮(店灣鎮、水窯鄉、馬道頭鄉、張家場鄉、小京莊鄉、鵲兒山鎮),共計13 個鄉鎮、1687.8 平方公里的區域內建設的先進技術“光伏”試驗示范區。
第三條基地建設實行林光互補一體化發展模式,并實行嚴格的生態保護制度。生態保護管理應當堅持科學規劃、全面保護、合理利用以及誰開發誰保護、誰租用誰補償、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通過植樹造林等生物措施恢復和保持區域生態平衡,防止和減輕自然災害,確保地區生態安全。
第四條市、區、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生態保護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嚴格的生態保護責任制。
第五條區、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權限負責轄區內基地生態保護的管理工作,市級林業主管部門負責監督指導。
第二章控制標準與技術措施
第六條光伏列陣支架,最低點高度應高于1.2 米(灌木平均高度),采用鋼柱式或圓柱形水泥墩固定列陣支架。施工過程中不得破壞現有植被,保證林地用途不改變(對少數生長過快過高的灌木適時進行修剪);在宜林地塊,企業項目施工結束后,要在光伏列陣之間,栽植適宜當地生長的灌木林或灌木經濟林(如檸條、玫瑰、連翹、黃芪等),達到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同步發展。栽植密度為1×3,每畝220 株。
第七條對工程區辦理臨時使用林地手續的道路等,施工結束后,要按景觀綠化標準進行植被恢復,道路兩側綠化要按景觀綠化實施,色彩搭配合理,樹種適地適樹。恢復后,道路寬度不得大于3 米。樹種主要以適合大同氣候特點的丁香、金葉榆、榆葉梅、連翹、衛矛等為主,綠化的同時兼顧景觀效果。
第八條基地項目區苗木栽植的相關要求,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15776-2006 造林技術規程,樹種成活率和保存率應達到85%以上。
第九條在基地項目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捕殺、采集野生保護動植物;
(二)施工過程中不按施工方案,動用大型機械造成林地內植被大面積毀壞;
(三)擅自取土、挖砂、隨意踐踏林木,破壞自然植被;
(四)在林區隨意人為用火;
(五)不按施工方案施工,隨意對灌木林平茬;
(六)其他人為破壞生態的行為。
第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在項目區內有第九條行為之一的,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造成重大生態破壞或者環境污染等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章植被保護和恢復實施方案審核及驗收
第十一條光伏企業要和當地縣區林業主管部門開設林業生態恢復保證金共管賬戶,開工前須向該賬戶存入足額林業生態恢復保證金,標準為3000 元/畝。林業生態修復工程經驗收達到標準要求后按付款比例使用保證金。
第十二條企業在實施植被恢復項目前,應編制植被恢復實施方案,經所在區、縣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林業主管部門審批。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審批時間為3 個工作日。
第十三條植被恢復項目完工后,企業應向區、縣林業主管部門申請驗收。經區、縣林業主管部門初驗后,由市林業主管部門復驗,并出具驗收報告。驗收標準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15776-2006 造林技術規程。
第十四條驗收合格后,由企業向區、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提出使用林業生態恢復保證金申請,區、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按資金共管賬戶管理辦法加注意見,企業按比例撥付施工單位。為鞏固生態恢復成果,林業生態恢復資金分三年結算。根據林業主管部門的驗收結果,撥付比例按照第一年50%、第二年30%、第三年20%的比例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