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日前印發了關于光伏扶貧工程的實施意見,未來三年,將在全市建檔立卡重點貧困村和貧困戶實施光伏扶貧工程。
光伏扶貧工程的對象為光伏電站建設條件和接入條件較好、建檔立卡且有參與實施光伏扶貧工程意愿的貧困村和貧困戶,優先在243個建檔立卡貧困村實施。到2018年,將實現全市所有具備建設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村均建有50至100千瓦的分布式小型光伏電站,村集體年均增收5至10萬元;自愿且具備建設條件的貧困戶建設3至5千瓦的光伏發電系統,戶年均增收3000至5000元左右。
電站建成后,電網公司對農戶分布式并網光伏發電系統所生產的電力能源,按0.98元/度收購;同時享受政府對農戶給予并網電價補貼,其中省政府補貼電價0.25元/度(5年),項目所在地政府補貼0.25元/度(10年)。
光伏扶貧工程的對象為光伏電站建設條件和接入條件較好、建檔立卡且有參與實施光伏扶貧工程意愿的貧困村和貧困戶,優先在243個建檔立卡貧困村實施。到2018年,將實現全市所有具備建設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村均建有50至100千瓦的分布式小型光伏電站,村集體年均增收5至10萬元;自愿且具備建設條件的貧困戶建設3至5千瓦的光伏發電系統,戶年均增收3000至5000元左右。
電站建成后,電網公司對農戶分布式并網光伏發電系統所生產的電力能源,按0.98元/度收購;同時享受政府對農戶給予并網電價補貼,其中省政府補貼電價0.25元/度(5年),項目所在地政府補貼0.25元/度(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