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剛剛完成編制的廈門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專項規(guī)劃(試行)(2009-2015),到2012年底我市累計建筑應用太陽能面積將達800萬平方米,到2015年底累計建筑應用面積達1300萬平方米。 規(guī)劃編制單位市建設與管理局副局長林樹枝昨天向本報記者表示,我市將積極申報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全面推進可再生能源應用。 可再生能源應用前景廣闊 隨著我市的城市化進程,建筑行業(yè)尤其是大型公共建筑和辦公建筑成為耗能大戶。在建筑中大力推廣可再生能源技術應用成為緩解廈門市能耗壓力,節(jié)約資源和保護環(huán)境的有效途徑。廈門地理位置優(yōu)越,太陽能、海洋能、風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前景廣闊。
林樹枝表示,經過近幾年的推進,我市可再生能源應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一批酒店、學校學生宿舍、體育館、住宅應用可再生能源取得顯著成效。與此同時,我市太陽能光伏電子產業(yè)已經形成規(guī)模,外地品牌企業(yè)紛紛挺進廈門。 每年能節(jié)省6000萬元 根據(jù)規(guī)劃,在太陽能光熱建筑應用方面,到2015年,新建建筑中太陽能熱水應用比例達到40%以上,重點以學生宿舍、醫(yī)院、酒店、12層以下住宅為主,技術推廣比例達到80%以上。到2012年底累計建筑應用面積800萬平方米,到2015年底累計建筑應用面積達1300萬平方米。
推廣使用可再生能源效益可觀。根據(jù)規(guī)劃測算,到2012年,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年替代一次性能源合計標煤6.6萬噸,每年節(jié)約5940萬元(標煤價格按900元/噸計算),每年減少CO2排放17.15萬噸,減少粉塵排放792噸,減少SO2排放1320噸,減少NOx排放495噸。 補貼額度擬最高60元/m2 制定激勵政策,申請市財政補貼,對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實行經濟刺激計劃。林樹枝表示,我市將撬動經濟杠桿,通過制定財政補貼政策等舉措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根據(jù)項目實際情況,補貼額度擬實行最高60元/平方米,最低15元/平方米。
同時,對于國家級示范項目,擬最低施行與中央財政補貼1∶1配套的補貼政策。 在推廣重點上,近期將組織實施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規(guī)模化應用示范工程建設,形成建筑應用的集成技術體系,以點帶面,逐步帶動產業(yè)發(fā)展,穩(wěn)步推廣,形成政府引導、市場推進的機制和模式。積極組織國家級和省市級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的申報與實施工作,力爭到2015年,完成100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