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沈陽市清潔和可再生能源發展計劃(2016-2017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沈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0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沈陽市清潔和可再生能源發展計劃(2016-2017年)
提高清潔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規模是我市加快調整能源結構的重要途徑與手段,是改善人居環境、推進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措施。為認真貫徹落實《沈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16年抗霾攻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沈政發〔2016〕1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實施藍天工程、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要求,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和優化能源結構為目標,大力引進和發展清潔和可再生能源,逐步減少并嚴格控制燃煤消費總量,加快清潔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為使我市以燃煤為主的污染型能源結構逐步向以天然氣、電力、風能等為主的清潔型能源結構轉變奠定良好基礎。
二、工作目標
(一)推進城市供暖領域電能、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替代工程。2016年內完成建成區內10噸/小時(或7MW)及以下燃煤鍋爐,以及非建成區具備替代條件的燃煤鍋爐聯網或清潔能源改造。對10噸/小時(或7MW)以上具備聯網或清潔能源改造條件的燃煤鍋爐,加大力度推動實施聯網、替代工作,進一步提高燃氣分布式供熱、電采暖、地(水、空氣)源熱泵等清潔能源供熱比例。
(二)加大天然氣引進和利用力度。計劃到2017年,全市天然氣消費量達到20億立方米。燃氣管網覆蓋到全市70%以上的鄉鎮。
(三)加快對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模,力爭每年遞增3%。到2017年底,全市風力發電裝機總規模達到120萬千瓦,居民生活垃圾焚燒發電、生物質發電、垃圾填埋沼氣發電、小水電和太陽能發電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到40萬千瓦。加大秸稈綜合利用能力建設力度,2016年實現全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
(四)繼續實施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戰略,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逐步將全市柴油公交車替換為新能源車輛。到2017年,全市新增和更新新能源車不低于5000輛(標準)。
三、重點任務
(一)實施城市供暖領域清潔能源供熱工程。
1.“煤改電”方面。擴大“煤改電”在政府機關、大型商場等公建領域及民用供暖領域試點范圍,力爭2016年新增“煤改電”供暖面積100萬平方米。2017年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再新增“煤改電”供暖面積500萬平方米。
2.“煤改氣”方面。實施沈陽永盛七星房屋開發有限公司七星海世界燃氣鍋爐、沈陽黎明航空發動機(集團)有限公司等小型燃煤鍋爐改造項目。
3.其他清潔能源替代方面。繼續推進水源熱泵供熱項目,并依托全市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水資源,推廣污水源熱泵技術應用,逐步實現產業化和市場規模化。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建委、環保局、財政局、房產局,各區、縣(市)政府。
(二)加快天然氣管網建設,拓展天然氣利用市場。按照國家東北天然氣管網建設規劃,做好接收大唐阜新煤制天然氣、中俄東線天然氣門站及城市配氣管網建設,實施城區現有老舊燃氣管網改造,擴大燃氣管網覆蓋范圍,適時推進分布式天然氣供能站建設。加快天然氣汽車推廣應用,穩步推進液化天然氣汽車在城際客運和重型運輸領域的應用。進一步完善加氣站網絡建設,在具備條件的高速服務區和交通節點,建設液化天然氣、壓縮天然氣加氣站,到2017年底,全市各類加氣站達到120座。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建委、交通局。
(三)加快康平、法庫地區風電場建設。積極推進辛屯、北四家子、孟家局等風電場項目前期工作,向省發展改革委爭取將上述項目列入國家“十三五”期間風電核準計劃,力爭每年新增核準風電項目裝機5萬千瓦,新增并網裝機5萬千瓦。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康平縣、法庫縣政府。
(四)推進太陽能光伏發電應用。利用我市豐富的太陽能資源和建筑屋頂資源,支持學校、醫院、政府機關等公共建筑以及工業廠房、居住建筑等建設光電建筑一體化項目。推進輝山乳業集團、保利協鑫、省科技館等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力爭到2017年,全市分布式光伏發電裝機規模達到20萬千瓦。支持康平地區利用荒地、灘涂等未利用地資源建設集中式地面光伏電站,推進二牛所口、張強、花古水庫等地面光伏電站項目建設。力爭2017年全市集中式地面光伏電站裝機容量達到5萬千瓦。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各區、縣(市)政府。
(五)擴大生物質能利用規模。加快推進老虎沖垃圾焚燒發電廠、大辛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前期工作,老虎沖垃圾焚燒發電廠2017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大辛垃圾焚燒發電廠201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兩座垃圾焚燒發電廠可日處理生活垃圾各3000噸。在農作物秸稈資源豐富的農村地區,積極推進秸稈氣化、秸稈固化燃料、秸稈發電等秸稈能源化工程建設,年實現秸稈能源化利用量150萬噸。
責任單位:市城管局、發展改革委、農經委、財政局。
(六)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依托國家新能源汽車示范城市,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關鍵技術突破和產業發展,擴大新能源汽車應用范圍,鼓勵新增出租車、公交車、物流用車、環衛用車選購使用新能源汽車。到2017年底,實現新增和更新新能源汽車5000輛以上,并配套建設充電基礎設施。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交通局、財政局、建委、城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要充分認識加快清潔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重要意義,加強統籌協調,結合本地區資源優勢,研究制定本地區清潔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市發展改革委作為能源綜合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各地區的指導協調。
(二)加強政策配套。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清潔能源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廣等各項政策措施,積極爭取國家和省各類財政補助資金和稅收優惠政策。制定我市新能源公交車的政府補貼政策、煤改氣項目優惠氣價政策、秸稈收儲運輸利用補貼政策等,協調國家和省相關部門落實電能替代扶持政策。
(三)加強項目管理。對清潔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項目,各有關部門在項目審核、土地使用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加強指導服務,對市級審批的項目實行審批綠色通道,對省級審批的項目加強與省政府相關部門溝通,加快推進項目審批。
(四)加強輿論宣傳。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積極宣傳發展清潔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對節能減排、改善民生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提高全社會能源、氣候、環境憂患和節能環保意識,營造推進清潔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良好輿論氛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沈陽市清潔和可再生能源發展計劃(2016-2017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沈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0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沈陽市清潔和可再生能源發展計劃(2016-2017年)
提高清潔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規模是我市加快調整能源結構的重要途徑與手段,是改善人居環境、推進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措施。為認真貫徹落實《沈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16年抗霾攻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沈政發〔2016〕1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實施藍天工程、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要求,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和優化能源結構為目標,大力引進和發展清潔和可再生能源,逐步減少并嚴格控制燃煤消費總量,加快清潔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為使我市以燃煤為主的污染型能源結構逐步向以天然氣、電力、風能等為主的清潔型能源結構轉變奠定良好基礎。
二、工作目標
(一)推進城市供暖領域電能、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替代工程。2016年內完成建成區內10噸/小時(或7MW)及以下燃煤鍋爐,以及非建成區具備替代條件的燃煤鍋爐聯網或清潔能源改造。對10噸/小時(或7MW)以上具備聯網或清潔能源改造條件的燃煤鍋爐,加大力度推動實施聯網、替代工作,進一步提高燃氣分布式供熱、電采暖、地(水、空氣)源熱泵等清潔能源供熱比例。
(二)加大天然氣引進和利用力度。計劃到2017年,全市天然氣消費量達到20億立方米。燃氣管網覆蓋到全市70%以上的鄉鎮。
(三)加快對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模,力爭每年遞增3%。到2017年底,全市風力發電裝機總規模達到120萬千瓦,居民生活垃圾焚燒發電、生物質發電、垃圾填埋沼氣發電、小水電和太陽能發電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到40萬千瓦。加大秸稈綜合利用能力建設力度,2016年實現全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
(四)繼續實施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戰略,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逐步將全市柴油公交車替換為新能源車輛。到2017年,全市新增和更新新能源車不低于5000輛(標準)。
三、重點任務
(一)實施城市供暖領域清潔能源供熱工程。
1.“煤改電”方面。擴大“煤改電”在政府機關、大型商場等公建領域及民用供暖領域試點范圍,力爭2016年新增“煤改電”供暖面積100萬平方米。2017年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再新增“煤改電”供暖面積500萬平方米。
2.“煤改氣”方面。實施沈陽永盛七星房屋開發有限公司七星海世界燃氣鍋爐、沈陽黎明航空發動機(集團)有限公司等小型燃煤鍋爐改造項目。
3.其他清潔能源替代方面。繼續推進水源熱泵供熱項目,并依托全市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水資源,推廣污水源熱泵技術應用,逐步實現產業化和市場規模化。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建委、環保局、財政局、房產局,各區、縣(市)政府。
(二)加快天然氣管網建設,拓展天然氣利用市場。按照國家東北天然氣管網建設規劃,做好接收大唐阜新煤制天然氣、中俄東線天然氣門站及城市配氣管網建設,實施城區現有老舊燃氣管網改造,擴大燃氣管網覆蓋范圍,適時推進分布式天然氣供能站建設。加快天然氣汽車推廣應用,穩步推進液化天然氣汽車在城際客運和重型運輸領域的應用。進一步完善加氣站網絡建設,在具備條件的高速服務區和交通節點,建設液化天然氣、壓縮天然氣加氣站,到2017年底,全市各類加氣站達到120座。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建委、交通局。
(三)加快康平、法庫地區風電場建設。積極推進辛屯、北四家子、孟家局等風電場項目前期工作,向省發展改革委爭取將上述項目列入國家“十三五”期間風電核準計劃,力爭每年新增核準風電項目裝機5萬千瓦,新增并網裝機5萬千瓦。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康平縣、法庫縣政府。
(四)推進太陽能光伏發電應用。利用我市豐富的太陽能資源和建筑屋頂資源,支持學校、醫院、政府機關等公共建筑以及工業廠房、居住建筑等建設光電建筑一體化項目。推進輝山乳業集團、保利協鑫、省科技館等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力爭到2017年,全市分布式光伏發電裝機規模達到20萬千瓦。支持康平地區利用荒地、灘涂等未利用地資源建設集中式地面光伏電站,推進二牛所口、張強、花古水庫等地面光伏電站項目建設。力爭2017年全市集中式地面光伏電站裝機容量達到5萬千瓦。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各區、縣(市)政府。
(五)擴大生物質能利用規模。加快推進老虎沖垃圾焚燒發電廠、大辛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前期工作,老虎沖垃圾焚燒發電廠2017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大辛垃圾焚燒發電廠201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兩座垃圾焚燒發電廠可日處理生活垃圾各3000噸。在農作物秸稈資源豐富的農村地區,積極推進秸稈氣化、秸稈固化燃料、秸稈發電等秸稈能源化工程建設,年實現秸稈能源化利用量150萬噸。
責任單位:市城管局、發展改革委、農經委、財政局。
(六)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依托國家新能源汽車示范城市,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關鍵技術突破和產業發展,擴大新能源汽車應用范圍,鼓勵新增出租車、公交車、物流用車、環衛用車選購使用新能源汽車。到2017年底,實現新增和更新新能源汽車5000輛以上,并配套建設充電基礎設施。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交通局、財政局、建委、城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要充分認識加快清潔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重要意義,加強統籌協調,結合本地區資源優勢,研究制定本地區清潔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市發展改革委作為能源綜合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各地區的指導協調。
(二)加強政策配套。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清潔能源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廣等各項政策措施,積極爭取國家和省各類財政補助資金和稅收優惠政策。制定我市新能源公交車的政府補貼政策、煤改氣項目優惠氣價政策、秸稈收儲運輸利用補貼政策等,協調國家和省相關部門落實電能替代扶持政策。
(三)加強項目管理。對清潔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項目,各有關部門在項目審核、土地使用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加強指導服務,對市級審批的項目實行審批綠色通道,對省級審批的項目加強與省政府相關部門溝通,加快推進項目審批。
(四)加強輿論宣傳。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積極宣傳發展清潔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對節能減排、改善民生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提高全社會能源、氣候、環境憂患和節能環保意識,營造推進清潔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良好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