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我市光伏發電項目持續健康發展,我委代市政府草擬了《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光伏發電項目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現轉發給貴單位,請提出反饋意見。請于10月11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將修改意見加蓋單位公章后發市發改委,同時發送電子版。逾期視為無意見。
聯系人:王亮
傳真:6644765
電子郵箱:81358325@qq.com
聯系電話:18005543721
2016年10月8日
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光伏發電項目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征求意見稿)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駐淮有關單位:
為推進我市光伏發電項目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安徽省能源局《關于推進光伏電站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16〕30號)、市政府專題會議紀要《研究推進全市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工作》(第76號)等文件精神,經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規范、有序建設光伏地面電站項目
(一)規劃指導和年度實施方案
1、制定全市光伏發電發展規劃。市發展改革委組織編制全市光伏發電發展專項規劃,作為指導全市光伏發電項目持續健康發展的基本依據。各縣區要對轄區內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場址開展調查,對用地性質、電力接入等主要制約因素進行評估論證后,確定建設時序,上報納入規劃。
2、編制年度實施方案。各縣區依據全市光伏發電發展專項規劃,提出本地區光伏發電項目年度實施方案建議,于每年12月底前報市發展改革委。年度實施方案建議應包括:建設規模、項目布局、電網接入、電力消納評價和建設進度等情況。市發展改革委在此基礎上編制全市光伏發電項目年度實施方案。
(二)項目備案和前期工作
光伏地面電站項目由各縣區組織初審后,經縣區發展改革部門轉報市發展改革委備案。各縣區未納入全市光伏發電專項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的項目,市發改委原則上不受理備案。各縣區轉報備案前,要以市場化運作、競選、比選的方式,選擇光伏項目建設主體,要對項目用地性質、電力接入等條件進行嚴格審核。
(三)電力接入方案評審
按全市電網接入和消納專題報告確定的光伏電站限額的1.1倍,確定我市可評審的電力接入方案規模。在全市可評審的電力接入方案規模有盈余的情況下,以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的光伏項目,取得國土、規劃、林業、環保等支撐性文件并編制電力接入方案和電能質量報告后,由各縣區政府轉報到市發改委,市發改委商市供電公司開展電力接入方案評審。
二、加快發展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本實施意見所稱的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指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頂、墻面及附屬場所建設的光伏發電項目。
(一)統籌屋頂資源。各縣區、工業園區要建立光伏應用協調工作機制,成立相應機構,統一負責收集轄區內可利用屋頂資源,統籌做好招商對接等工作。政府投資或財政補助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具備條件的要推廣光伏發電應用。
(二)簡化審批流程
對于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不限制建設規模,市發改委隨時受理項目備案,電網企業及時辦理并網手續。
(三)設立獎補資金
市政府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萬元用于支持全市新建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所有在我市新建的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除按政策享受國家、省有關補貼外,按其年發電量給予項目運營企業(居民)0.25元/千瓦時補貼,連續補貼10年。具體辦法由市財政局牽頭另行制定,市發改委配合。
三、職責分工
市發改委負責加強對全市光伏應用的指導、服務和監督,負責做好光伏發電項目備案、爭取安徽省光伏建設規模等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光伏推廣應用支持政策的兌現。
市國土局負責保障光伏發電項目用地需求。
市規劃局負責做好光伏發電項目的規劃服務工作。
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本區域內光伏應用項目的協調推進工作。
市供電公司負責積極向省公司匯報,加大對淮南市電網建設的投入力度,同時配套建設送出通道,保障全市光伏發電項目接入需求。負責做好電力接入方案評審工作。
四、其他事項
(一)本意見中的政策兌現實行年度集中受理,受理前在媒體上進行公開發布。
(二)本意見由市發改委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三)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執行中根據國家光伏補貼政策調整和光伏市場變化情況及時進行修訂。
為推進我市光伏發電項目持續健康發展,我委代市政府草擬了《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光伏發電項目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現轉發給貴單位,請提出反饋意見。請于10月11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將修改意見加蓋單位公章后發市發改委,同時發送電子版。逾期視為無意見。
聯系人:王亮
傳真:6644765
電子郵箱:81358325@qq.com
聯系電話:18005543721
2016年10月8日
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光伏發電項目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征求意見稿)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駐淮有關單位:
為推進我市光伏發電項目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安徽省能源局《關于推進光伏電站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16〕30號)、市政府專題會議紀要《研究推進全市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工作》(第76號)等文件精神,經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規范、有序建設光伏地面電站項目
(一)規劃指導和年度實施方案
1、制定全市光伏發電發展規劃。市發展改革委組織編制全市光伏發電發展專項規劃,作為指導全市光伏發電項目持續健康發展的基本依據。各縣區要對轄區內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場址開展調查,對用地性質、電力接入等主要制約因素進行評估論證后,確定建設時序,上報納入規劃。
2、編制年度實施方案。各縣區依據全市光伏發電發展專項規劃,提出本地區光伏發電項目年度實施方案建議,于每年12月底前報市發展改革委。年度實施方案建議應包括:建設規模、項目布局、電網接入、電力消納評價和建設進度等情況。市發展改革委在此基礎上編制全市光伏發電項目年度實施方案。
(二)項目備案和前期工作
光伏地面電站項目由各縣區組織初審后,經縣區發展改革部門轉報市發展改革委備案。各縣區未納入全市光伏發電專項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的項目,市發改委原則上不受理備案。各縣區轉報備案前,要以市場化運作、競選、比選的方式,選擇光伏項目建設主體,要對項目用地性質、電力接入等條件進行嚴格審核。
(三)電力接入方案評審
按全市電網接入和消納專題報告確定的光伏電站限額的1.1倍,確定我市可評審的電力接入方案規模。在全市可評審的電力接入方案規模有盈余的情況下,以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的光伏項目,取得國土、規劃、林業、環保等支撐性文件并編制電力接入方案和電能質量報告后,由各縣區政府轉報到市發改委,市發改委商市供電公司開展電力接入方案評審。
二、加快發展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本實施意見所稱的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指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頂、墻面及附屬場所建設的光伏發電項目。
(一)統籌屋頂資源。各縣區、工業園區要建立光伏應用協調工作機制,成立相應機構,統一負責收集轄區內可利用屋頂資源,統籌做好招商對接等工作。政府投資或財政補助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具備條件的要推廣光伏發電應用。
(二)簡化審批流程
對于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不限制建設規模,市發改委隨時受理項目備案,電網企業及時辦理并網手續。
(三)設立獎補資金
市政府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萬元用于支持全市新建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所有在我市新建的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除按政策享受國家、省有關補貼外,按其年發電量給予項目運營企業(居民)0.25元/千瓦時補貼,連續補貼10年。具體辦法由市財政局牽頭另行制定,市發改委配合。
三、職責分工
市發改委負責加強對全市光伏應用的指導、服務和監督,負責做好光伏發電項目備案、爭取安徽省光伏建設規模等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光伏推廣應用支持政策的兌現。
市國土局負責保障光伏發電項目用地需求。
市規劃局負責做好光伏發電項目的規劃服務工作。
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本區域內光伏應用項目的協調推進工作。
市供電公司負責積極向省公司匯報,加大對淮南市電網建設的投入力度,同時配套建設送出通道,保障全市光伏發電項目接入需求。負責做好電力接入方案評審工作。
四、其他事項
(一)本意見中的政策兌現實行年度集中受理,受理前在媒體上進行公開發布。
(二)本意見由市發改委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三)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執行中根據國家光伏補貼政策調整和光伏市場變化情況及時進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