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全國電力安委會各企業成員單位,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集團公司,各有關能源企業:
為了深刻吸取江西豐城電廠“11·24”特別重大事故教訓,有效防范人身傷亡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電力、核電、石油石化等能源企業要認真貫徹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全國安全生產工作緊急視頻會議精神,切實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江西豐城發電廠“11·24”冷卻塔施工平臺坍塌特別重大事故的通報》(安委辦明電〔2016〕15號)要求,立即組織開展能源領域建設施工安全大檢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和李克強總理等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認真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及時排查治理建設施工安全隱患,切實堵塞安全生產漏洞,夯實安全生產基礎,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全面徹底排查能源領域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及時發現并切實治理施工安全隱患,認真落實施工安全風險管控措施,進一步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人身傷亡事故,堅決遏制能源領域建設施工重特大事故。
三、檢查重點
(一)電力工程建設項目(電網工程,火電工程,水電工程,風電工程,光伏、光熱發電工程)
(二)核電工程建設項目
(三)石油儲備基地建設項目
(四)油氣管道建設項目
(五)煉油工程建設項目
(六)能源領域其他建設項目
四、主要內容
(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核準、開工條件是否取齊等情況。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情況,項目承包單位是否具備相關資質和安全生產能力。
(二)工程建設項目各有關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項目部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監督網絡建立及工作開展情況,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工作開展情況。
(三)工程建設項目工期管控情況,建設單位安全生產專項費用撥付情況,施工單位安全生產專項費用提取、使用等情況。安全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和同時投入使用情況。
(四)大型施工設備安裝、使用、維修、拆除等全過程危險點分析及應對措施落實情況,特種設備監督檢驗、使用維護情況。
(五)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實施情況。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危險作業項目以及季節性施工安全評估情況、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實施情況。
(六)施工現場預防坍塌事故措施落實情況。各類高處施工平臺、作業排架、承重排架、起重機械、架橋機、載人升降機,腳手架、模板支撐體系和主要施工通道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管控情況。
(七)受限空間、洞室、豎(斜)井、高邊坡與基坑作業,爆破、動火(焊接)、帶電作業,起重、張力架線作業,高處、水上、地下作業,交叉作業等危險作業行為安全管理情況。
(八)現場施工用電專項施工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實施情況,在建設施和施工設備防雷設施設置情況。
(九)重大危險源辨識與評估、登記與備案、監控與管理情況,易燃易爆物品及相關設備、設施和管道安全管理情況。
(十)應急預案、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制定、培訓與演練情況,應急隊伍建設、應急物資儲備情況。
(十一)人員密集場所、生活區、倉庫安全情況;施工現場防火、防滑、防凍等安全措施落實情況,惡劣天氣是否施工作業,施工交通安全情況,自然災害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十二)各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特種作業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情況。
(十三)針對具體工程建設項目實際,應當檢查的其他內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能源企業主要負責人要清醒認識當前安全生產面臨的嚴峻形勢,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加強領導,認真組織開展本系統本單位建設施工安全大檢查工作。
(二)全面檢查,不留死角。各能源企業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定檢查計劃,細化檢查方案,對本系統本單位所有能源領域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全面檢查,堅決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隱患。
(三)強化整治,注重實效。各能源企業要把本次安全大檢查工作和其他安全檢查、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切實整治各類安全隱患和問題,健全完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發現重大隱患要立即停工整改。
(四)認真督查,積極督促。各省級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和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認真開展安全督查工作。要加強溝通協調,積極督促其他有關能源企業按照通知要求開展施工安全大檢查。
國家能源局
2016年11月28日
為了深刻吸取江西豐城電廠“11·24”特別重大事故教訓,有效防范人身傷亡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電力、核電、石油石化等能源企業要認真貫徹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全國安全生產工作緊急視頻會議精神,切實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江西豐城發電廠“11·24”冷卻塔施工平臺坍塌特別重大事故的通報》(安委辦明電〔2016〕15號)要求,立即組織開展能源領域建設施工安全大檢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和李克強總理等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認真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及時排查治理建設施工安全隱患,切實堵塞安全生產漏洞,夯實安全生產基礎,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全面徹底排查能源領域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及時發現并切實治理施工安全隱患,認真落實施工安全風險管控措施,進一步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人身傷亡事故,堅決遏制能源領域建設施工重特大事故。
三、檢查重點
(一)電力工程建設項目(電網工程,火電工程,水電工程,風電工程,光伏、光熱發電工程)
(二)核電工程建設項目
(三)石油儲備基地建設項目
(四)油氣管道建設項目
(五)煉油工程建設項目
(六)能源領域其他建設項目
四、主要內容
(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核準、開工條件是否取齊等情況。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情況,項目承包單位是否具備相關資質和安全生產能力。
(二)工程建設項目各有關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項目部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監督網絡建立及工作開展情況,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工作開展情況。
(三)工程建設項目工期管控情況,建設單位安全生產專項費用撥付情況,施工單位安全生產專項費用提取、使用等情況。安全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和同時投入使用情況。
(四)大型施工設備安裝、使用、維修、拆除等全過程危險點分析及應對措施落實情況,特種設備監督檢驗、使用維護情況。
(五)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實施情況。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危險作業項目以及季節性施工安全評估情況、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實施情況。
(六)施工現場預防坍塌事故措施落實情況。各類高處施工平臺、作業排架、承重排架、起重機械、架橋機、載人升降機,腳手架、模板支撐體系和主要施工通道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管控情況。
(七)受限空間、洞室、豎(斜)井、高邊坡與基坑作業,爆破、動火(焊接)、帶電作業,起重、張力架線作業,高處、水上、地下作業,交叉作業等危險作業行為安全管理情況。
(八)現場施工用電專項施工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實施情況,在建設施和施工設備防雷設施設置情況。
(九)重大危險源辨識與評估、登記與備案、監控與管理情況,易燃易爆物品及相關設備、設施和管道安全管理情況。
(十)應急預案、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制定、培訓與演練情況,應急隊伍建設、應急物資儲備情況。
(十一)人員密集場所、生活區、倉庫安全情況;施工現場防火、防滑、防凍等安全措施落實情況,惡劣天氣是否施工作業,施工交通安全情況,自然災害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十二)各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特種作業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情況。
(十三)針對具體工程建設項目實際,應當檢查的其他內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能源企業主要負責人要清醒認識當前安全生產面臨的嚴峻形勢,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加強領導,認真組織開展本系統本單位建設施工安全大檢查工作。
(二)全面檢查,不留死角。各能源企業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定檢查計劃,細化檢查方案,對本系統本單位所有能源領域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全面檢查,堅決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隱患。
(三)強化整治,注重實效。各能源企業要把本次安全大檢查工作和其他安全檢查、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切實整治各類安全隱患和問題,健全完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發現重大隱患要立即停工整改。
(四)認真督查,積極督促。各省級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和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認真開展安全督查工作。要加強溝通協調,積極督促其他有關能源企業按照通知要求開展施工安全大檢查。
國家能源局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