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國家能源局下發《關于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
2017-2020每年安排8GW光伏領跑者指標。
北京、天津、上海、福建、重慶、西藏、海南等市場消納好的地區,根據本區規劃,有序開展工作。
河北、山東、河南、江西、湖南、湖北、云南、廣東等提前使用2017年指標的,2017年超過500MW新增規模省份全部用于扶貧。
農業大棚、畜牧養殖按集中式電站納入規模管理。
甘肅、新疆(含兵團)、寧夏,暫不安排2017-2020新增指標。
2017-2020每年安排8GW光伏領跑者指標。
北京、天津、上海、福建、重慶、西藏、海南等市場消納好的地區,根據本區規劃,有序開展工作。
河北、山東、河南、江西、湖南、湖北、云南、廣東等提前使用2017年指標的,2017年超過500MW新增規模省份全部用于扶貧。
農業大棚、畜牧養殖按集中式電站納入規模管理。
甘肅、新疆(含兵團)、寧夏,暫不安排2017-2020新增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