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光伏開發企業:
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國能發新能〔2017〕31號)文件精神,按照《貴州省普通光伏電站項目競爭性配置實施辦法(試行)》,擬對2017年度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進行公開競爭配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為300MW,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可再生能源發展 “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國能發新能[2017]31號)要求,除優先配置的光伏扶貧項目外,本次公開競爭配置規模為270MW,配置方式為綜合評分競爭方式。
二、申請企業按照《貴州省普通光伏電站項目競爭性配置實施辦法(試行)》的要求報名參與競爭,同一法人主體申報項目最多為2個,單個項目申報規模不超過30MW。
三、申請項目須取得省能源局同意開展前期工作文件或已列入“2017年貴州省光伏、農林生物質發電前期工作計劃”。
四、申報企業須出具每個申報項目上網電價競爭承諾函及半年內開工承諾函,承諾函須由公司法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
五、申報截止時間為2017年9月22日;申報材料一式3份,裝訂成冊,需進行密封蓋章后報省能源局,由評審組拆封登記。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的項目,不納入評比打分。
六、評選打分由省能源局委托第三方機構按照《貴州省普通光伏電站項目競爭性配置實施辦法(試行)》組織實施。
七、配置規模情況將報送國家能源局,抄送國家能源局貴州監管辦、貴州省發展改革委,并在貴州能源網站公布。
附件:1.貴州省普通光伏電站項目規模配置申請書.docx
2.申報項目提供材料清單.docx
2017年9月14日
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國能發新能〔2017〕31號)文件精神,按照《貴州省普通光伏電站項目競爭性配置實施辦法(試行)》,擬對2017年度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進行公開競爭配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為300MW,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可再生能源發展 “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國能發新能[2017]31號)要求,除優先配置的光伏扶貧項目外,本次公開競爭配置規模為270MW,配置方式為綜合評分競爭方式。
二、申請企業按照《貴州省普通光伏電站項目競爭性配置實施辦法(試行)》的要求報名參與競爭,同一法人主體申報項目最多為2個,單個項目申報規模不超過30MW。
三、申請項目須取得省能源局同意開展前期工作文件或已列入“2017年貴州省光伏、農林生物質發電前期工作計劃”。
四、申報企業須出具每個申報項目上網電價競爭承諾函及半年內開工承諾函,承諾函須由公司法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
五、申報截止時間為2017年9月22日;申報材料一式3份,裝訂成冊,需進行密封蓋章后報省能源局,由評審組拆封登記。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的項目,不納入評比打分。
六、評選打分由省能源局委托第三方機構按照《貴州省普通光伏電站項目競爭性配置實施辦法(試行)》組織實施。
七、配置規模情況將報送國家能源局,抄送國家能源局貴州監管辦、貴州省發展改革委,并在貴州能源網站公布。
附件:1.貴州省普通光伏電站項目規模配置申請書.docx
2.申報項目提供材料清單.docx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