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發改委和廣東省扶貧辦聯合發布《組織申報2017年光伏電站新增建設規模的通知》,要求2017年500MW新增建設規模全部用于光伏扶貧,其中村級電站每戶對應5-7千瓦、集中式電站每戶對應25-30千瓦。指標分配將優先支持已建成、還未取得年度建設規模指標的光伏扶貧項目;此外村級電站優先納入建設規模。從地區上看,原中央蘇區、欠發達革命老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以及國家綠色能源示范縣的光伏扶貧項目優先納入建設規模。對于集中式電站,綜合考慮項目占地面積、項目用地性質、項目用地和扶貧資金落實情況、縣級有關部門支持情況、電力消納和送出條件、綜合開發利用等因素,統籌安排建設規模。
這是繼山東、山西、河北、吉林等地之后有一個省份將全部的建設規模用于光伏扶貧的地區。
這是繼山東、山西、河北、吉林等地之后有一個省份將全部的建設規模用于光伏扶貧的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