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國家能源局發布2017年度光伏發電市場環境監測評價結果:一類資源光照區的寧夏、甘肅、新疆全境均被列入紅色區域;二類資源區的青海、內蒙古、吉林、陜西、云南以及河北部分地區;三類資源區中的除上海、福建、海南、重慶、西藏以及陜西部分地區外大部分地區均為綠色。
根據2017年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關于建立市場環境監測評價機制引導光伏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中第四條的規定:
評價結果為紅色的地區,國家能源局原則上在發布監測評價結果的當年暫不下達其年度新增建設規模(國家已明確的特高壓外送通道配套建設的新能源基地除外);除已納入以往年度建設規模且已開工建設的續建光伏項目外,建議電網企業暫緩受理項目并網申請,企業謹慎投資。
評價結果為橙色的地區,國家能源局在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商有關方面提出有效措施保障改善市場環境的前提下,可視情安排不超過50%的年度規劃指導規模。
評價結果為綠色的地區,國家能源局將按規劃保障其光伏電站開發規模并視情予以適度支持,地方政府和企業可有序安排投資建設。
根據此規定,2017年評價結果為紅色區域的省份,國家能源局有可能在“十三五”規劃的基礎上取消上述地區2018年的新增規模;列入橙色區域的省份,2018年或將有超1.7GW的規模被刪減。有志于投資光伏的企業可以參考使用。
根據2017年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關于建立市場環境監測評價機制引導光伏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中第四條的規定:
評價結果為紅色的地區,國家能源局原則上在發布監測評價結果的當年暫不下達其年度新增建設規模(國家已明確的特高壓外送通道配套建設的新能源基地除外);除已納入以往年度建設規模且已開工建設的續建光伏項目外,建議電網企業暫緩受理項目并網申請,企業謹慎投資。
評價結果為橙色的地區,國家能源局在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商有關方面提出有效措施保障改善市場環境的前提下,可視情安排不超過50%的年度規劃指導規模。
評價結果為綠色的地區,國家能源局將按規劃保障其光伏電站開發規模并視情予以適度支持,地方政府和企業可有序安排投資建設。
根據此規定,2017年評價結果為紅色區域的省份,國家能源局有可能在“十三五”規劃的基礎上取消上述地區2018年的新增規模;列入橙色區域的省份,2018年或將有超1.7GW的規模被刪減。有志于投資光伏的企業可以參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