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發改運行〔2020〕728號
國網西北分部、國網陜西省電力公司、陜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關發電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規范優先發電優先購電計劃管理的通知》(發改運行〔2019〕114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全面放開經營性電力用戶發用電計劃的通知》(發改運行〔2019〕1105號)等文件精神,在確保2020年陜西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的前提下,我委按照“堅持綠色發展,落實國家能源戰略,大力促進清潔能源消納,推動電力行業綠色發展和能源結構優化”的思路,綜合考慮陜西電網網架結構和陜西省電力體制改革進程實際,編制了執行政府定價的“保量保價”部分優先發電量計劃。現印發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安排原則
(一)各類型機組區別對待
1. 在確保陜西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前提下,統籌兼顧清潔能源發電和火力發電、內需和外送、計劃和市場關系以及節能降耗要求。優先安排、收購水能、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清潔能源以及余熱、余壓、余氣、煤層氣等資源綜合利用機組發電量計劃,促進調峰調頻等調節性電源穩定運行。
2. 供熱機組在采暖季節堅持“以熱定電”的原則調度發電。
3.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做好2020年電力供需平衡預測和制定優先發電優先購電計劃的通知》(發改辦運行〔2019〕1096號)文件精神,我委研究確定統調火電企業優先發電量在民生供熱、超低排放、電煤保供、深度調峰、治污降霾貢獻、調度可靠性、煤電聯營等七個方面予以安排,按照“適度平衡、重點傾斜”的原則,確定:民生供熱小指標,據實下達62億千瓦時,占比約25%;超低排放機組小指標,下達50億千瓦時,占比約20%;電煤保供獎懲小指標,下達50億千瓦時,占比約20%;深度調峰機組小指標,下達34億千瓦時,占比約15%;治污降霾貢獻獎懲小指標,下達33.5億千瓦時,占比約15%;調度可靠性獎懲小指標,下達4億千瓦時,占比3%以內;煤電聯營機組小指標,下達1.5億千瓦時,占比2%以內。
具體調配原則如下:
(1)為保障民生采暖需要,熱電聯產機組按照《陜西省熱電聯產運行管理辦法(試行)》(陜發改運行〔2018〕1509號)文件規定,根據陜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陜西電力科學研究院)提供的《2019年度陜西省熱電聯產指標計算》,民生采暖熱化發電量按照實際需求下達。
(2)超低排放機組,獎勵200小時。
(3)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電力供需平衡預測和制定優先發電優先購電計劃的通知》(發改辦運行〔2019〕1096號)中規定的政策獎勵方面,我委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2019年推進煤炭產供儲銷體系建設 提高供應保障能力的指導意見》(發改運行〔2019〕752號),對全省統調火電企業安排電煤保供優先發電量底數200小時。同時,為了鼓勵火電企業增加電煤庫存,針對在特殊時段的各火電企業電煤庫存量給予區別化獎懲:一是迎峰過冬、新冠肺炎疫情(1月24日-3月10日)期間,電煤庫存出現低于10天以下的發電企業,分別扣減50小時;二是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推進2020年煤炭中長期合同簽訂履行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辦運行〔2019〕1098號),鼓勵火電企業盡快簽訂2020年電煤中長期合同,根據中國鐵路西安局集團有限公司提供的已簽訂2020年電煤中長期合同的火電企業,分別獎勵50小時。
(4)為保障陜西電網調峰需要,鼓勵火電企業進行靈活性改造,開展深度調峰。參照國家能源局西北監管局 陜西省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的《陜西電力輔助服務市場運營規則(試行)》(西北監能市場〔2019〕82號)文件有關條款,根據國網陜西省電力公司提供的深度調峰機組名單,按照深度調峰能力給予利用小時數獎勵。調峰最小出力達到額定裝機容量30%以下的,獎勵300小時;30%(含)-40%的,獎勵250小時;40%(含)-50%的,獎勵200小時。
(5)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電力供需平衡預測和制定優先發電優先購電計劃的通知》(發改辦運行〔2019〕1096號)中規定的政策獎勵方面,針對2019年關中地區治污減霾工作中做出貢獻的關中統調火電企業給予發電量補償,獎勵150小時。同時,為了加強政策引導,針對相關火電企業執行政府政策力度不同,給予區別化獎懲:按照我委下發的關中地區火電企業2019年11月、12月電煤消耗控制目標,實際耗煤量高于目標耗煤量0-3萬噸(含)的,扣減50小時,3萬噸以上的,扣減100小時;實際耗煤量低于目標耗煤量0-3萬噸(含)的,獎勵50小時,3萬噸以上的,獎勵100小時。
(6)為保障陜西電網安全穩定運行,鼓勵火電企業加強設備維護,提高機組穩定性。根據國網陜西省電力公司提供的火電機組運行可靠性機組名單,對考核優秀的前5名(不可調率﹤2%)獎勵100小時,對考核不合格的后2名(不可調率﹥5%)扣減25小時。
(7)按照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進一步推進煤電聯營工作的通知》(發改能源〔2019〕1556號)中提高煤電聯營項目上網電量有關要求,對煤電聯營機組,獎勵25小時。
4、按照陜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印發的《陜西電力市場新建發電機組參與市場化交易實施細則(試行)》規定,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文發布后核準的燃煤發電機組,不再安排“保量保價”優先發電量。
(二)支持優先發電量指標替代交易
優先發電量指標替代交易遵循節能減排原則:大容量機組替代小容量機組,低煤耗機組替代高煤耗機組,環保機組替代非環保機組的原則安排發電量指標替代交易。超低排放機組優先安排替代發電,未實施超低排放改造機組和屬于國家關停范圍內的火電機組不能作為替代方發電。
1. 火電機組可以轉讓給風電、光伏發電、水電等清潔能源機組,不得逆向轉讓。
2. 火電機組之間原則上只允許小容量、低效率、高污染及關停機組向大容量、高參數、環保機組轉讓,不得逆向轉讓。
3. 保證電網安全運行所需的發電量不得轉讓。
4. 熱電聯產機組以熱定電電量及余熱余壓余氣、垃圾發電等非常規機組優先發電電量不得轉讓。
5. 鼓勵風電、光伏等新能源機組替代常規火電機組發電交易。在風電、光伏等新能源消納受限地區,為減少棄風、棄光電量,新能源機組之間可以開展相互替代發電交易。
(三)機組實際運行狀況與優先發電量計劃掛鉤的原則
由于發電機組非計劃停運、缺煤停機或缺煤減發等自身原因減發的電量,以后各月不增不補,同時該電量直接納入到全網統一平衡電量中;對用電緊張情況下,能夠服從調度指揮、穩發滿發、為保電網安全做出貢獻的電廠,原則上其多發電量在以后各月不扣不減。
二、總體安排
從近幾年全省電力運行情況來看,受天氣等因素影響,全年陜西電網最大負荷出現在夏季,預計2020年全網最大負荷為2840-2890萬千瓦。全年電力、電量均較為富裕,但受網架結構制約等因素影響,陜西電網在迎峰度夏、迎峰過冬等大負荷運行時段,局部地區仍可能出現電力緊平衡局面。
2020年,綜合考慮到疫情、治污降霾等因素影響,預計陜西電網調度用電量1519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42%。原則上除通過簽訂電力互濟協議購入四川、西藏清潔能源等電力外,不再增加其他外購電量,如確需外購,需請示省政府同意后執行(為促進我省經濟穩增長,暫預留外購電量總計37.5億千瓦時,其中5000萬千瓦時外購電價差收益,用于補貼參與2020年電力需求響應試點工作的負荷削減用戶)。預計地方小水、火電量48億千瓦時,預計自備電廠發電量100億千瓦時,預計配網供周邊電量10億千瓦時,預計斷開省外電源電量57億千瓦時,預計電力直接交易電量668億千瓦時;預留風、光新投機組電量54億千瓦時,預留年度電量25億千瓦時。
1. 納入規劃的水能、風能、太陽能、綜合利用機組發電,按照全額保障性收購要求予以安排。其中:水電機組180萬千瓦,按照往年實際發電水平,預測發電量65億千瓦時,設備平均利用小時數3611小時;風電機組371.48萬千瓦,按照往年實際發電水平,預測發電量77.36億千瓦時,設備平均利用小時數2082小時;光伏機組456.92萬千瓦,按照往年實際發電水平,預測發電量68.24億千瓦時,設備平均利用小時數1493小時;綜合利用機組76.2萬千瓦,按照申報電量和往年實際發電水平,預測發電量51.58億千瓦時,設備平均利用小時數6769小時。以上裝機容量合計1084.6萬千瓦,預測發電量262.17億千瓦時。
2. 陜西電網統調火電企業裝機容量2496萬千瓦,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做好2020年電力供需平衡預測和制定優先發電優先購電計劃的通知》(發改辦運行〔2019〕1096號)文件精神,下達優先發電量計劃235.36億千瓦時,設備平均利用小時數943小時。
各發電企業優先發電量指標具體安排詳見附表。
三、相關要求
(一)國網陜西省電力公司、陜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要根據電網負荷情況,合理安排好各發電企業的月度生產調度計劃。
(二)國網陜西省電力公司、陜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要按照“三公”原則,統籌安排發電企業機組運行方式,在保證電網安全的前提下,確保各發電企業全年完成發電量比例基本相同,要加強信息披露工作,定期通報年度電量執行進度和月度電量指標落實情況,確保各發電企業均衡完成年度優先發電量。
(三)省內用電緊張時段,國網陜西省電力公司、陜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應嚴格按照“以煤定電、以可調能力定電”的方式,統籌安排發電企業機組運行方式,全力以赴確保省內用電。
(四)各發電企業要按照優先發電量計劃的總體安排,加強生產、維護和檢修管理,認真做好水庫運行、電煤儲運等工作,嚴格服從調度,積極參與電網調峰,共同促進電力安全生產和系統穩定。
(五)陜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要積極組織各發電企業之間的電量替代交易,并經電網調度部門安全校核后,將替代交易結果抄送我委。
(六)結合我省“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工作部署,鼓勵單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下熱電機組在確保電網運行安全的前提下,經電力調度機構安全校核后,在非采暖季轉讓發電計劃給能效高的單機大容量機組,并將有關情況報我委備案。
(七)國網陜西省電力公司要加快電網改、擴建工程,科學安排各發電機組計劃檢修工作。發電企業要精心做好機組運行維護工作,確保年度優先發電量順利完成。
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請及時向我委報告。
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6月3日
國網西北分部、國網陜西省電力公司、陜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關發電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規范優先發電優先購電計劃管理的通知》(發改運行〔2019〕114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全面放開經營性電力用戶發用電計劃的通知》(發改運行〔2019〕1105號)等文件精神,在確保2020年陜西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的前提下,我委按照“堅持綠色發展,落實國家能源戰略,大力促進清潔能源消納,推動電力行業綠色發展和能源結構優化”的思路,綜合考慮陜西電網網架結構和陜西省電力體制改革進程實際,編制了執行政府定價的“保量保價”部分優先發電量計劃。現印發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安排原則
(一)各類型機組區別對待
1. 在確保陜西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前提下,統籌兼顧清潔能源發電和火力發電、內需和外送、計劃和市場關系以及節能降耗要求。優先安排、收購水能、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清潔能源以及余熱、余壓、余氣、煤層氣等資源綜合利用機組發電量計劃,促進調峰調頻等調節性電源穩定運行。
2. 供熱機組在采暖季節堅持“以熱定電”的原則調度發電。
3.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做好2020年電力供需平衡預測和制定優先發電優先購電計劃的通知》(發改辦運行〔2019〕1096號)文件精神,我委研究確定統調火電企業優先發電量在民生供熱、超低排放、電煤保供、深度調峰、治污降霾貢獻、調度可靠性、煤電聯營等七個方面予以安排,按照“適度平衡、重點傾斜”的原則,確定:民生供熱小指標,據實下達62億千瓦時,占比約25%;超低排放機組小指標,下達50億千瓦時,占比約20%;電煤保供獎懲小指標,下達50億千瓦時,占比約20%;深度調峰機組小指標,下達34億千瓦時,占比約15%;治污降霾貢獻獎懲小指標,下達33.5億千瓦時,占比約15%;調度可靠性獎懲小指標,下達4億千瓦時,占比3%以內;煤電聯營機組小指標,下達1.5億千瓦時,占比2%以內。
具體調配原則如下:
(1)為保障民生采暖需要,熱電聯產機組按照《陜西省熱電聯產運行管理辦法(試行)》(陜發改運行〔2018〕1509號)文件規定,根據陜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陜西電力科學研究院)提供的《2019年度陜西省熱電聯產指標計算》,民生采暖熱化發電量按照實際需求下達。
(2)超低排放機組,獎勵200小時。
(3)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電力供需平衡預測和制定優先發電優先購電計劃的通知》(發改辦運行〔2019〕1096號)中規定的政策獎勵方面,我委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2019年推進煤炭產供儲銷體系建設 提高供應保障能力的指導意見》(發改運行〔2019〕752號),對全省統調火電企業安排電煤保供優先發電量底數200小時。同時,為了鼓勵火電企業增加電煤庫存,針對在特殊時段的各火電企業電煤庫存量給予區別化獎懲:一是迎峰過冬、新冠肺炎疫情(1月24日-3月10日)期間,電煤庫存出現低于10天以下的發電企業,分別扣減50小時;二是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推進2020年煤炭中長期合同簽訂履行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辦運行〔2019〕1098號),鼓勵火電企業盡快簽訂2020年電煤中長期合同,根據中國鐵路西安局集團有限公司提供的已簽訂2020年電煤中長期合同的火電企業,分別獎勵50小時。
(4)為保障陜西電網調峰需要,鼓勵火電企業進行靈活性改造,開展深度調峰。參照國家能源局西北監管局 陜西省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的《陜西電力輔助服務市場運營規則(試行)》(西北監能市場〔2019〕82號)文件有關條款,根據國網陜西省電力公司提供的深度調峰機組名單,按照深度調峰能力給予利用小時數獎勵。調峰最小出力達到額定裝機容量30%以下的,獎勵300小時;30%(含)-40%的,獎勵250小時;40%(含)-50%的,獎勵200小時。
(5)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電力供需平衡預測和制定優先發電優先購電計劃的通知》(發改辦運行〔2019〕1096號)中規定的政策獎勵方面,針對2019年關中地區治污減霾工作中做出貢獻的關中統調火電企業給予發電量補償,獎勵150小時。同時,為了加強政策引導,針對相關火電企業執行政府政策力度不同,給予區別化獎懲:按照我委下發的關中地區火電企業2019年11月、12月電煤消耗控制目標,實際耗煤量高于目標耗煤量0-3萬噸(含)的,扣減50小時,3萬噸以上的,扣減100小時;實際耗煤量低于目標耗煤量0-3萬噸(含)的,獎勵50小時,3萬噸以上的,獎勵100小時。
(6)為保障陜西電網安全穩定運行,鼓勵火電企業加強設備維護,提高機組穩定性。根據國網陜西省電力公司提供的火電機組運行可靠性機組名單,對考核優秀的前5名(不可調率﹤2%)獎勵100小時,對考核不合格的后2名(不可調率﹥5%)扣減25小時。
(7)按照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進一步推進煤電聯營工作的通知》(發改能源〔2019〕1556號)中提高煤電聯營項目上網電量有關要求,對煤電聯營機組,獎勵25小時。
4、按照陜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印發的《陜西電力市場新建發電機組參與市場化交易實施細則(試行)》規定,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文發布后核準的燃煤發電機組,不再安排“保量保價”優先發電量。
(二)支持優先發電量指標替代交易
優先發電量指標替代交易遵循節能減排原則:大容量機組替代小容量機組,低煤耗機組替代高煤耗機組,環保機組替代非環保機組的原則安排發電量指標替代交易。超低排放機組優先安排替代發電,未實施超低排放改造機組和屬于國家關停范圍內的火電機組不能作為替代方發電。
1. 火電機組可以轉讓給風電、光伏發電、水電等清潔能源機組,不得逆向轉讓。
2. 火電機組之間原則上只允許小容量、低效率、高污染及關停機組向大容量、高參數、環保機組轉讓,不得逆向轉讓。
3. 保證電網安全運行所需的發電量不得轉讓。
4. 熱電聯產機組以熱定電電量及余熱余壓余氣、垃圾發電等非常規機組優先發電電量不得轉讓。
5. 鼓勵風電、光伏等新能源機組替代常規火電機組發電交易。在風電、光伏等新能源消納受限地區,為減少棄風、棄光電量,新能源機組之間可以開展相互替代發電交易。
(三)機組實際運行狀況與優先發電量計劃掛鉤的原則
由于發電機組非計劃停運、缺煤停機或缺煤減發等自身原因減發的電量,以后各月不增不補,同時該電量直接納入到全網統一平衡電量中;對用電緊張情況下,能夠服從調度指揮、穩發滿發、為保電網安全做出貢獻的電廠,原則上其多發電量在以后各月不扣不減。
二、總體安排
從近幾年全省電力運行情況來看,受天氣等因素影響,全年陜西電網最大負荷出現在夏季,預計2020年全網最大負荷為2840-2890萬千瓦。全年電力、電量均較為富裕,但受網架結構制約等因素影響,陜西電網在迎峰度夏、迎峰過冬等大負荷運行時段,局部地區仍可能出現電力緊平衡局面。
2020年,綜合考慮到疫情、治污降霾等因素影響,預計陜西電網調度用電量1519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42%。原則上除通過簽訂電力互濟協議購入四川、西藏清潔能源等電力外,不再增加其他外購電量,如確需外購,需請示省政府同意后執行(為促進我省經濟穩增長,暫預留外購電量總計37.5億千瓦時,其中5000萬千瓦時外購電價差收益,用于補貼參與2020年電力需求響應試點工作的負荷削減用戶)。預計地方小水、火電量48億千瓦時,預計自備電廠發電量100億千瓦時,預計配網供周邊電量10億千瓦時,預計斷開省外電源電量57億千瓦時,預計電力直接交易電量668億千瓦時;預留風、光新投機組電量54億千瓦時,預留年度電量25億千瓦時。
1. 納入規劃的水能、風能、太陽能、綜合利用機組發電,按照全額保障性收購要求予以安排。其中:水電機組180萬千瓦,按照往年實際發電水平,預測發電量65億千瓦時,設備平均利用小時數3611小時;風電機組371.48萬千瓦,按照往年實際發電水平,預測發電量77.36億千瓦時,設備平均利用小時數2082小時;光伏機組456.92萬千瓦,按照往年實際發電水平,預測發電量68.24億千瓦時,設備平均利用小時數1493小時;綜合利用機組76.2萬千瓦,按照申報電量和往年實際發電水平,預測發電量51.58億千瓦時,設備平均利用小時數6769小時。以上裝機容量合計1084.6萬千瓦,預測發電量262.17億千瓦時。
2. 陜西電網統調火電企業裝機容量2496萬千瓦,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做好2020年電力供需平衡預測和制定優先發電優先購電計劃的通知》(發改辦運行〔2019〕1096號)文件精神,下達優先發電量計劃235.36億千瓦時,設備平均利用小時數943小時。
各發電企業優先發電量指標具體安排詳見附表。
三、相關要求
(一)國網陜西省電力公司、陜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要根據電網負荷情況,合理安排好各發電企業的月度生產調度計劃。
(二)國網陜西省電力公司、陜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要按照“三公”原則,統籌安排發電企業機組運行方式,在保證電網安全的前提下,確保各發電企業全年完成發電量比例基本相同,要加強信息披露工作,定期通報年度電量執行進度和月度電量指標落實情況,確保各發電企業均衡完成年度優先發電量。
(三)省內用電緊張時段,國網陜西省電力公司、陜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應嚴格按照“以煤定電、以可調能力定電”的方式,統籌安排發電企業機組運行方式,全力以赴確保省內用電。
(四)各發電企業要按照優先發電量計劃的總體安排,加強生產、維護和檢修管理,認真做好水庫運行、電煤儲運等工作,嚴格服從調度,積極參與電網調峰,共同促進電力安全生產和系統穩定。
(五)陜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要積極組織各發電企業之間的電量替代交易,并經電網調度部門安全校核后,將替代交易結果抄送我委。
(六)結合我省“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工作部署,鼓勵單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下熱電機組在確保電網運行安全的前提下,經電力調度機構安全校核后,在非采暖季轉讓發電計劃給能效高的單機大容量機組,并將有關情況報我委備案。
(七)國網陜西省電力公司要加快電網改、擴建工程,科學安排各發電機組計劃檢修工作。發電企業要精心做好機組運行維護工作,確保年度優先發電量順利完成。
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請及時向我委報告。
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