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2018年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已于近日印發,共納入重點排污單位27家,詳情如下:
關于印發承德市2018年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通知
承環辦〔2018〕1號
各縣(市、區)、自治縣環保分局, 大氣科、水科、農村科、市環境執法支隊、市環境監控中心、市環境信息中心:
按照省環保廳《轉發環保部〈關于印發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冀環測函〔2017〕1397號)要求,經嚴格對照篩選條件,確定我市2018年重點排污單位名錄(此名單將根據實際情況作出適當調整)?,F將名錄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有關要求和技術規定,切實加強對各重點排污單位的監督管理。請各縣(市、區)環保分局、市環境執法支隊按照環保部《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部令第31號)第九條規定要求,督促各重點排污單位在2018年3月31日前公開環境信息,環境信息有新生成或者發生變更情形的,重點排污單位應當自環境信息生成或者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公開。
附件:《承德市2018年重點排污單位名錄》
承德市環境保護局
2018年1月3日
關于印發承德市2018年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通知
承環辦〔2018〕1號
各縣(市、區)、自治縣環保分局, 大氣科、水科、農村科、市環境執法支隊、市環境監控中心、市環境信息中心:
按照省環保廳《轉發環保部〈關于印發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冀環測函〔2017〕1397號)要求,經嚴格對照篩選條件,確定我市2018年重點排污單位名錄(此名單將根據實際情況作出適當調整)?,F將名錄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有關要求和技術規定,切實加強對各重點排污單位的監督管理。請各縣(市、區)環保分局、市環境執法支隊按照環保部《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部令第31號)第九條規定要求,督促各重點排污單位在2018年3月31日前公開環境信息,環境信息有新生成或者發生變更情形的,重點排污單位應當自環境信息生成或者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公開。
附件:《承德市2018年重點排污單位名錄》
承德市環境保護局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