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已經進入關鍵時期,各省均需拿出具體實施方案。地市級生態環境監測垂直管理改革怎么改?結合工作實際,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一是全面提升機構設置水平。由于歷史、地域、經濟發展水平等多方面原因,湖南省14個市州環境監測機構設置和發展非常不平衡,機構定位千差萬別。筆者認為,可以以這次垂管改革為契機,統一全省環境監測機構地位,全面提高機構設置水平。
省以下監測垂改完成后,市級環境監測機構將成為環境監測的主戰場。為確保監測數據的真、準、全,市級環境監測機構必須壯大現場采樣隊伍,提高實驗室分析水平,提升質控手段,所以市級環境監測機構的水平也有待提高。
環境監測服務市場開放以后,第三方監測機構異軍突起,一些優秀的第三方機構不僅在監測能力、監測實驗室方面,而且在監測技術人員方面,都遠遠勝過中西部地市級環境監測機構。作為地市級環境監測機構,必須要有危機感、緊迫感,借此垂管改革機遇,提高地市級環境監測機構監測技術分析能力,避免逐漸失去話語權。
二是實現人員配備與工作任務量相匹配。湖南省14個市州環境監測機構人員力量非常不平衡,大的監測站有上百人,小的監測站只有20人。今后市級環境監測機構主要責任是從事環境質量監測工作,包括水、氣、土、噪聲、農村等環境要素的監測分析工作,任務量很大。因此,在省以下環境監測機構垂改時,要充分考慮解決弱小地市級環境監測機構人與事矛盾突出的問題,基本實現人員配備與工作任務量相匹配的目標。
三是實現機構設置科學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是講程序、有規范的,缺少任何環節都不行。生態環境部門內部按環境要素設置了水、氣、土等管理部門,地市級環境監測站,尤其人員力量嚴重不足的站,存在人員少、實驗室面積不足等情況,無法實現與環境要素一一對應。這就需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切合實際地去設置機構。如果按環境要素去設置,則需要多批人員,多建實驗室,配備多套儀器設備,這樣會造成重復建設投資,費力費神費錢。
實際上,不管水、氣、土哪類污染源,都是先去采樣,然后分析,最后出報告,實行全程質控。對應這些環境要素管理部門,地市級環境監測機構只要“一前一后”兩個內設科室就行。“前”是現場科室參與采樣;“后”是綜合科室提交環境監測報告,各項環境要素的環境監測任務就能科學規范地完成。
四是實現臨聘人員擇優錄用。臨聘人員是人與事矛盾突出帶來的產物,多年的磨煉使一部分臨聘人員已成為環境監測力量骨干,一下子把他們全辭退,個別監測站會因此面臨停擺的危險。但是也要識別出那些不干事、不負責任的臨聘人員。這就要堅持逢進必考的原則,此次省以下環境監測垂改,省級統一制定規則,通過考試選拔,擇優錄取臨聘人員,真正實現垂改過渡時期,優秀環境監測人員不流失。
五是實現區縣監測統籌推進。區縣環境監測機構能否有所突破,能否滿足基層環境監測人員的需要,是此次省以下垂改方案是否科學合理的關鍵。筆者認為,必須完善行政機構設置,市州生態環境部門應內設環境監測科,力量要加強,不能一個科只有一個人。否則具體的環境監測行政工作還要依靠監測站去做,監測科只起個上傳下達的傳聲筒,沒有多大意義。區縣監測站具體怎么改?根據各市州環境監測現狀,建議分為3種方案,分類實施。
由地市級環境監測機構直接管理區縣站,包括人、財、物。區縣站只承擔采樣、送樣、現場簡易操作,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由地市級站負責。
維持現狀不變,各區縣設監測站,獨立承擔執法監測任務,自行對監測數據質量負責,區縣沒有環境監測能力的,聘請第三方承擔。
設跨區域區縣級監測站,以市州所在地的區縣級環境監測站為基礎,集聚各區縣的監測分析精英,集中整合分散的大型監測儀器,組建技術比較過硬的中心實驗室,承擔起市州的執法監測分析任務。其余各區縣監測站專職采樣、送樣、現場簡易操作,監測數據質量由各區縣環境監測機構自行負責。
一是全面提升機構設置水平。由于歷史、地域、經濟發展水平等多方面原因,湖南省14個市州環境監測機構設置和發展非常不平衡,機構定位千差萬別。筆者認為,可以以這次垂管改革為契機,統一全省環境監測機構地位,全面提高機構設置水平。
省以下監測垂改完成后,市級環境監測機構將成為環境監測的主戰場。為確保監測數據的真、準、全,市級環境監測機構必須壯大現場采樣隊伍,提高實驗室分析水平,提升質控手段,所以市級環境監測機構的水平也有待提高。
環境監測服務市場開放以后,第三方監測機構異軍突起,一些優秀的第三方機構不僅在監測能力、監測實驗室方面,而且在監測技術人員方面,都遠遠勝過中西部地市級環境監測機構。作為地市級環境監測機構,必須要有危機感、緊迫感,借此垂管改革機遇,提高地市級環境監測機構監測技術分析能力,避免逐漸失去話語權。
二是實現人員配備與工作任務量相匹配。湖南省14個市州環境監測機構人員力量非常不平衡,大的監測站有上百人,小的監測站只有20人。今后市級環境監測機構主要責任是從事環境質量監測工作,包括水、氣、土、噪聲、農村等環境要素的監測分析工作,任務量很大。因此,在省以下環境監測機構垂改時,要充分考慮解決弱小地市級環境監測機構人與事矛盾突出的問題,基本實現人員配備與工作任務量相匹配的目標。
三是實現機構設置科學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是講程序、有規范的,缺少任何環節都不行。生態環境部門內部按環境要素設置了水、氣、土等管理部門,地市級環境監測站,尤其人員力量嚴重不足的站,存在人員少、實驗室面積不足等情況,無法實現與環境要素一一對應。這就需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切合實際地去設置機構。如果按環境要素去設置,則需要多批人員,多建實驗室,配備多套儀器設備,這樣會造成重復建設投資,費力費神費錢。
實際上,不管水、氣、土哪類污染源,都是先去采樣,然后分析,最后出報告,實行全程質控。對應這些環境要素管理部門,地市級環境監測機構只要“一前一后”兩個內設科室就行。“前”是現場科室參與采樣;“后”是綜合科室提交環境監測報告,各項環境要素的環境監測任務就能科學規范地完成。
四是實現臨聘人員擇優錄用。臨聘人員是人與事矛盾突出帶來的產物,多年的磨煉使一部分臨聘人員已成為環境監測力量骨干,一下子把他們全辭退,個別監測站會因此面臨停擺的危險。但是也要識別出那些不干事、不負責任的臨聘人員。這就要堅持逢進必考的原則,此次省以下環境監測垂改,省級統一制定規則,通過考試選拔,擇優錄取臨聘人員,真正實現垂改過渡時期,優秀環境監測人員不流失。
五是實現區縣監測統籌推進。區縣環境監測機構能否有所突破,能否滿足基層環境監測人員的需要,是此次省以下垂改方案是否科學合理的關鍵。筆者認為,必須完善行政機構設置,市州生態環境部門應內設環境監測科,力量要加強,不能一個科只有一個人。否則具體的環境監測行政工作還要依靠監測站去做,監測科只起個上傳下達的傳聲筒,沒有多大意義。區縣監測站具體怎么改?根據各市州環境監測現狀,建議分為3種方案,分類實施。
由地市級環境監測機構直接管理區縣站,包括人、財、物。區縣站只承擔采樣、送樣、現場簡易操作,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由地市級站負責。
維持現狀不變,各區縣設監測站,獨立承擔執法監測任務,自行對監測數據質量負責,區縣沒有環境監測能力的,聘請第三方承擔。
設跨區域區縣級監測站,以市州所在地的區縣級環境監測站為基礎,集聚各區縣的監測分析精英,集中整合分散的大型監測儀器,組建技術比較過硬的中心實驗室,承擔起市州的執法監測分析任務。其余各區縣監測站專職采樣、送樣、現場簡易操作,監測數據質量由各區縣環境監測機構自行負責。